[鬥智][本格推理]H的悲劇: 第十七章
「阿粥,有你的工作喇。」 楊唯道。
星期三一大早,熊振狼跟楊唯便來到鑑證科。為就是把昨天由張子誠手上接過的CD送到這裡來套取指紋,並和酒瓶上的作對比。
「会いたかった限定盤!!!!!!!」 阿粥高呼道。
「什麼限定盤? 你在說什麼?」 楊唯不知道為何阿粥這麼激動。
「這是84BKA的第一張單曲的限量版CD啊。非常珍貴的。你是怎麼拿到的?」
「不就是疑犯給我的嗎,我也不知道,很珍貴嗎?」
「當然了!這首歌可以說是84BKA的成名作及代表作,而且限定盤的數量少,更不用說在日本以外購買的困難性,在日本本土的二手價錢都非常貴。」
「限定盤有什麼特別?」
「封面不同。」
「除此以外呢?」
「沒有。」
「吓!!!??? 封面不同都能成為賣點嗎?」
「嗯,是的。BKA商法沒有聽過嗎?」
「BKA商法又是什麼東西?」
「就是BKA相關產品的營商手段。由於限定盤不只一款封面,有時會有限定盤A、B、C、D,通常盤A、B、C、D等等不同的封面,粉絲們都會為了集齊一套而購買很多隻相同的CD。後來更發展到每年總選的投票選票只隨CD附送,一些狂熱的粉絲會一次過購買大量的CD來支持自己的本命。這種商業手法在日本社會引起很大的回響。」
「本命又是什麼東西?」
「本命就是…。」
「你們再討論下去,就什麼都不用幹了。」 熊振狼打斷了他們兩人的熱烈討論。
「你沒有見到我的手沒有停下來嗎?」 阿粥不甘示弱的反擊。「套取指紋的過程沒有這麼快,還要花時間剔除阿唯的指紋。你們不用等了。」
「有個問題想問,要打聽84BKA的消息,可以到那裡去?」
「金色討論區吧,就是那個最多香港人上的討論區,那裡有一個討論帖,有很多粉絲都會加入討論。想要我幫你問什麼嗎?」
「不,不用問什麼,這樣太明顯了,我希望你幫我翻查某個用戶的討論記錄,可以嗎?」
「可以,不就是起底嘛。」
「好的好的,就起他底吧,用戶名是”麻煩友”。另外,還想問一下,有一些現實生活中會有歌迷出現的地方嗎?」
「有啊,官方店鋪。」
「官方店鋪在那?」
「西九龍中心。」
「好,走吧。」 這句話是熊振狼跟楊唯講的。
西九龍中心座落於深水埗區及長沙灣區交界,共設9層的大型商場。內裡的商鋪從潮流服飾,電器百貨到家居用品都有。頂層還設有香港唯一的室內過山車,雖然現在已經關閉,想當年可是各位小朋友必玩的遊樂設施。內裡還有很多食店,中西印法葡星越式口味應有盡有。如果你還是不滿意,可以嘗試挑戰名聞香港的某大日式集團所出品的紅豆軍艦壽司。這款紅豆軍艦壽司,據全香港最多勇士瀏覽的金色討論區網友所述說,必先勞其筋骨餓其體膚十日,才有機會成功挑戰。但凡任何勇士開帖並附上成功挑戰的圖片,都必定受到一眾網友膜拜。紅豆軍艦壽司的鍊成陣繪畫方法,可算是香港飲食界最神秘的傳說之一。
二人通過交錯的扶手電梯來到六樓,便看見了一間黑色外牆的店鋪,牆上用粉色寫着84BKA OFFICAL SHOP HK。店舖的門口處設置了橫向的走廊,讓人不能從外面觀看店裡的情況。走廊上,掛滿了少女組合的照片,有演唱會攝影,有海報,有個人寫真,有自拍合照,每一張都被表在相框內。大大小小的照片錯落地鋪滿了走廊兩邊的牆壁,讓走進店裡的人可以駐足觀看,不會在走廊奔跑。熊振狼及楊唯也察看了一下,發現有好幾張都有簽名。
「你能記得張子誠持有的那張海報上的簽名嗎?」 熊振狼問。
「你在開玩笑嗎? 別說海報上的簽名,我連海報上的女生是那一個都認不出來。你有認得嗎?」 楊唯反譏道。
「看海報簽名的時候因為你特別熱心,我的視線都被你阻擋了。」
「哦…。是的,是的。」
走著走著,便進到店內,各式的商品讓這兩位”探偵先生”都啞口無言了。
「我從來沒有想過,原來偶像商品可以發展得這麼多元化。」
「想出這種商業模式的人,實在是個天才啊。不知道要是其中一個女生脫去水手服,這個天才會不會動心呢。」
兩位中年叔叔在少女偶像組合的官方商店內走來走去,總是覺得渾身的不自然。楊唯跟熊振狼看見在服務枱旁邊站著一位像是服務員的女生,便一起走了過去。
「有什麼可以幫到你?」 女服務生很乖巧的先開口。楊唯看見她的名牌上寫著婷婷。
「你好,我們是警察,隸屬北九龍重案組第一小隊,我叫熊振狼,他是我的搭擋,楊唯。」 熊振狼跟楊唯出示了委任證。
婷婷一時間怔住了,不明白為什麼會有警員來到這個店。
「我們有一些事情想問一下,請問,是不是這個組合上星期六來了這裡辦簽唱會?」
婷婷只是點了點頭,望着兩位警員,完全搞不懂為什麼警員會關心偶像簽唱會。
「是不是有偶像簽名的環節??」
婷婷又點了點頭。
「是不是有有一張限定版簽名海報?」
婷婷又點了點頭。
「那張海報的樣子,你知不知道?」
「知道,就是友美醬的個人水著海報。」 婷婷回答。
這下熊振狼跟楊唯頭都大了,誰是友美醬? 「你有那張海報的照片嗎?」 楊唯問。
「有,我有一個朋友拿到了,之後我跟她拍了張合照。」 婷婷拿出她的手機,在屏幕上掃掃掃了幾下,便展示了一張兩位女孩子的照片,婷婷之外的另一個女孩,手中拿著一張海報,樣子就跟張子誠那天展示出來的一樣,簽名也很相似。楊唯跟熊振狼點了點頭,示意就是這一張。
「我們想知道,簽唱會當天的日程。」
「哦。」 婷婷已經很迷糊了,但還是說了當天的日程,「星期六大約10時正,友美醬便來了,在後台補了妝,並在主持介紹之後便出台了。大約10時15分,開始了跟台下歌迷的互動遊戲,大約15分鐘。之後好像抽獎及送禮品,大約5分鐘左右。之後唱了兩首歌,友美醬便先回後台。台上的佈置改動了一下,也讓友美醬休息了一下,大約是11時開始簽名,大約簽到12點便結束了。」
「簽名的速度,大約有多快?」
「誒… 這個…。。大約…。一分鐘三到四個人吧。」
「聽說只有前排的歌迷才能獲得這張海報,是這樣的嗎?」
「是的。」
「這張海報有多少人拿到?」
「排最前面的五十人。」
「除了這裡,有什麼地方可以得到這張海報嗎?」
「應該… 不太可能。這張海報是這一次香港簽唱會特別版,我想,應該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拿到。」
「你知道排前面的歌迷,是什麼時候開始排的嗎? 六點鐘? 七點鐘?」
「我的朋友說,她是前一天零晨就在這裡排隊了。」
「如果,我是說如果,我願意出錢跟你朋友買了那張海報,你覺得大概要花多少錢?」 楊唯問了一個很直接的問題。
「我朋友是真心喜歡友美醬的,你出多少錢她也不會賣你的。」 婷婷好像有點生氣。
「對不起,我的搭擋今天第一天上班,問了個蠢問題,對不起。」 熊振狼立刻圓了個謊。「最後一個問題,請問你對於”麻煩友”這個網名有印象嗎? 你認識這個人嗎?」
「不認識。」 婷婷的答案立刻變簡短了,明顯對這兩位問長問短的警察有點氣。
「謝謝你,你幫了個大忙。」 說畢,熊振狼便拉楊唯離開了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