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性.行為: 第十二節
我感覺到自己剛才一連串的舉動,已經把今晚的劣勢一次過扭轉。
在座的法團成員和管理處職員均向我示以敬佩的眼神,坐在我正面的委員林先生則給了我一個「讚好」的手勢,而我則點頭道謝。
我記得之前在舊公司曾經和一個頗年輕的物業經理共事,他只用了五年時間便由一個物業主任晉升為物業經理,他升職的速度成為了行內和公司同事的一時佳話。
也許是太年青的關係,公司同事對他的能力總有所質疑,而法團成員更因此而對他諸多為難,希望測試一下他的辦事能力。與他共事了一段時間,我當然沒有質疑他的辦事能力,他聰明而且記憶力好,對法例法規背誦如流,只是欠缺的正是經驗。
他以為管理處是客戶服務處,事事以客為先,只要有人投訴,即使對方無理取也視對方為VIP招待。久而久之,屋苑的規例漸漸被投訴者打破,管理處職員再沒有House Rules作依據處理投訴,而結局是法團和住客投訴管理處沒有適當執行House Rules,要求更換物業經理。
物極,必反。
「我地既會議繼續啦,如我之前所講,如果我地想有盈餘既話,我會建議加20%既管理費,但如果大家覺得加20%太多,可以考慮加幅改為每年加少少,咁樣做既話,屋苑既儲備唔會多到,但係可以維持唔虧損落去。」
「不如一次過加20%啦,咁樣屋苑既儲備會多啲,而且稍後時間我地要傾大維修,當而家我地儲定錢先,咁到時大家可以夾少啲,你地話好唔好?」廖牧師問其他委員。
陳小姐說:「美麗花園已經有三十年樓齡,以我所知好多住響到既都係退休人士,一時間加咁多管理費,我怕會對佢地做成壓力。」
林生說:「我地而家Sinking Fund有幾多?又或者我地可唔可以唔加管理費住,用住Sinking Fund裡面既錢先?」
一般管理公司會在管理費的收入內撥備一部份金錢作Sinking Fund,這筆金錢一般用作屋苑大型維修或重要採購時使用,免卻向住戶集資的時間。而新落成的屋苑因部分設施如道路,商場或車場均與住宅共用,故有多一筆儲備名叫Development Common,當有設施損壞,而維修的位置為三方共用的範圍,便會從叫Development Common中的戶口撥款作支出。
要使用Sinking Fund會有一定限制,而需以屋苑的DMC作依歸,美麗花園的DMC並沒有列明使用Sinking Fund的限制,故此欲使用該儲備的話,只需通過法團會議便成。
「而家Sinking Fund裡面仲有差唔多六十萬響度,不過如果呢段時間再有重要事項需要支出既話,呢筆錢亦都會好快用晒,而且接落黎既時間屋苑要進行大維修,呢段期間亦都會有好多支出,如聘請顧問。」其他委員聽罷一臉茫然,我見狀問主席:「施主席,你有冇咩意見想提出?」
施主席欲言又止,他思考了一會說:「不如……我地唔好決定啦!我地出問卷俾其他住客,等佢地投票啦!」
陳小姐和議並搶著說:「係啦!我讚成呢個建議!既然我地攞唔到共識,就叫其他住客投票啦!」
「我同意!」廖牧師和林先生齊聲和應。
自經歷被旁聽住客質問之後,我發現法團成員說話時的聲音語氣十分細小,眼神左閃右避,我知道在旁聽住客的壓力下,他們已經再沒有勇氣說出自己的心底話,而這個會議已經暗地裡正式完結。
「明白!咁我地管理處盡快草擬文件,然後將問卷放入住戶信箱。至於大維修事項……」
「其實我地收到屋宇署既信都代表一定要搞架啦,係咪?」陳小姐問。
「冇錯!一般黎講我地會先聘請顧問為屋苑做勘察同研究,之後再由顧問協助草擬標書後,再作公開招標。」
一位年約六十歲的男住戶舉手發問:「維修顧問我地點搵返黎?公開招標?而佢地既角色又係做啲咩?點解管理公司唔可以自己做返?咁我地咪可以慳返呢筆錢囉!」
「係囉!點解呀?」
「點解我地又要駛一筆錢請顧問呀?」
「我地有俾管理費,又有經理人酬金,管理公司唔駛做呀?」
緊接,熙攘之聲不絕於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