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殺人變成習慣: 第三十一節
「我地唔好再浪費時間啦!換好衫之後,我地就即刻預備離開呢度!」我說。
我穿上了馬尾男的黑色西裝,而敏晴就穿上了我第一次見她時那套‘支’的衣服,當然我還把地上的玻璃碎片放好,以備不時之需。
計劃是這樣的,在我們離開的時候,我會扮成‘腳’去護送‘支’離開其他地方,即使有其他人問到,我也扮作是有護送‘支’的任務在身,如果到時有車或通道,我就再想其他辦法離開。
我把馬尾男的錶戴在手上,而他的平板電腦我則握在手中。
我估計馬尾男可以輕易的穿梭這個沒有指示的道路,不是因為他有過人的記憶力,而是因為我手上的錶有類似定位功能或地圖,好讓馬尾男可以看著指示去他想去的地方。
我按下了手錶上的一個圓形按鈕鍵。
「嘟!」手錶發出了一下聲響之後,屏幕上顯示了一段文字。
「54 號閘門,開啟?」
54 號閘門?是代表這個房間的大門嗎?我按下了「開啟」。
「咔察!」房間大門徐徐開啟。
我再看一看手錶,屏幕自動顯示了一個地圖,而我所在的位置則有一個星星符號在閃著,沒有錯!我手上戴著的手錶是一個可以顯示位置的儀器。
「走啦!敏晴!」我拉著敏晴的手離開了房間。
進入走廊之後,兩旁是是一道道數不清的大門,之前只是跟著馬尾男的背後可不覺得這條走廊恐怖,現在的我拖著敏晴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感覺到龐大的壓力,彷彿每經過一間房門的門口,也會有其他人衝出來向我襲擊,這使我的精神十分之緊張。
我看著手錶,查看一下自己現時的位置,
地圖顯示我所經過的房間,名稱為「休息室」,可以想像裡面有多隻「兵」和我一樣完成任務之後在裡面休息著。
我們終於行到了一條樓梯。
「我地上定落好呀?」敏晴問。
我記得之前我去荒地殺第一個人的時候,馬尾男帶著完成任務的我往這棟大樓向上行,即是說,如果想離開這裡,只要向下走就可以。
「我地向下走啦。」我拖著敏晴的手往下層走去。
說實話,我有點緊張,雖然手錶顯示了地圖和我現在身處的位置,可是走了那麼久,屏幕也沒有顯示「出口」的位置,這隻錶沒有Google Map 的功能,不能輸入想去的地方再跟著指示走,現在的我其實和沒有地圖一樣沒有多大分別,也只是胡亂的在四圍探索。
我在想,如果我之前身處的樓層是「兵」的休息室,那麼下一層住了的會是什麼人?「支」或是「腳」?
為怕發出聲響,我們放輕腳步一步步的往下層走。
「咯!咯!」
突然之間,樓梯的轉角位置,發出了腳踏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