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有否對第二申訴人提問?」
 
林大狀起身後「肖小姐,妳可唔可以講出妳係邊一日同苗先生發生過性行為,以及幾時知道自己懷孕?」
 
「係24/12,平安夜一晚,我同佢去左party,然後去左酒店」
 
「所以妳肯定果晚同妳發生關係嘅係苗先生?」  「係!」
 
「除左佢仲有邊個丫!」肖師奶又再係旁聽席叫囂
 




林大狀覆問「咁妳幾時發現自己懷孕?」
 
「大約一月尾左右,我冇月經,所以我就去驗孕」
 
「然後就發現自己已經懷孕」  「係」
 
「妳當時有冇即時通知苗先生?」  「冇」
 
「點解呢?」 「因為佢根本唔想負責任」
 




肖翠君咁講,法庭內一片嘩然
 
渣男賤男之聲不斷走出黎,而肖師奶表面亦都非常高傲
 
「法官閣下,相信大家心中都已經有答案,苗先生口中嘅自己人係邊到」
 
法官係notes上再jot低後問辯方
 
「辯方有否補充或覆問?冇的話可以進入結案陳詞」
 




「仲邊到有得打丫?仲唔認輸俾層樓我地?」
 
庭內有群眾親戚係到附和肖師奶,肖翠琴亦都係自己社交網站打出「我們贏利了」
 
不過見慣大風浪嘅麥大狀,點會咁易就認輸?佢指示身後嘅兩名學師仔拎出一疊文件
 
「法官閣下,我呢到有一疊文件,足以證明本案第二申訴人,即係肖翠君小姐剛才聲稱同我當事人係平安夜發生性行為、唔負責任等言論全部係佢自己作出黎嘅大話!!!目的係唔想俾人知道佢肚中胎兒嘅經手人係邊個!!!而且佢地為左搶我當事人父母嘅遺產物業而作出令人嘔心嘅大話!!!!」
 
麥大狀氣勢極速上升,但係自以為是嘅肖師奶亦唔賣帳
 
「你話咩呀!!!明明係佢搞大我個女個肚!!你而家又話我地亂嗡!你都打橫黎講嘅!!!」
 
「肅靜!!!!」
 
「反對!!法官閣下!!!反對辯方對我當事人作出無理指控!!!!」




 
「法官閣下!!!!我手上嘅係一份決定性證據!!既然第二申訴人拒絕為胎兒進行DNA檢驗的話,我手上呢一疊文件就係決定性證據!!!!」
 
法官望一望兩名大狀後「反對有效,辯方必需證實你手上文件是真確決定性證據,否則利益會歸於申訴人」
 
「法官大人,辯方清楚明白」
 
肖師奶聽到法官咁講,情緒又繼續興奮,係佢眼中,佢就快贏
 
「辯方可以開始提問」
 
「多謝法官閣下」麥大狀行去肖翠君面前,狠狠地望住佢
 
「肖小姐,剛才妳話去年12月24日晚上同苗博士一齊出席聖誕Party,然後一齊去酒店過夜後發生性行為,然後妳就懷孕,係唔係?」
 




「係」
 
「我而家我鄭重向妳聲明,係香港任何法庭、裁判處之中,提供假口供係一項刑事罪行,一經定罪係需要監禁,請問妳是否清楚?」
 
「清楚知道」
 
「所以我再問妳一次,去年12月24日晚上同苗博士一齊出席聖誕Party,然後一齊去酒店過夜後發生性行為,然後妳就懷孕,係唔係?」
 
「係…」
 
「呵呵呵」麥大狀轉身背住肖翠君行幾步後,轉身用好凌厲嘅聲音講出呢四個字
 
「妳講大話!!!!」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