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同屋室友?定係同居密友?: (S3)36. 你地係咩人?
麥大狀坐低飲杯水,再同身邊嘅游律師低頭細語。游律師再係文件夾中拎出一D文件
「現傳召第三證人,肖翠琴小姐」
麥大狀起身,行去一面輕佻嘅肖翠琴面前
「肖小姐,請問妳職業係咩?」
「超級市場收銀」
「工作穩定?」 「穩定」
「有冇不良嗜好?」 「冇」
「有冇賭博習慣?」 「冇」
「有冇欠債?」 肖翠琴靜一靜「冇」
「唔該哂肖小姐,法官閣下,我冇任何問題」
在場所有人都唔知麥大狀出咩技倆
「現傳召第二證人,肖錢鳳娥女士」
由於今日係辯方提問,所以每一次都由麥大狀開始提問先
「肖太,妳係認為苗博士口中所講嘅自己人就係妳地?」
「唔係我地仲有邊個呀?你都痴痴地嘅」
「正如我係控方提問果時問妳一樣,點解苗博士口中嘅自己人或者屋企人唔係指苗女士、苗小姐或者係黎大狀呢?」
「咁講親就當然係佢外家親D架嘛!佢D家姐同妹想呃佢層樓咋!我地先要將層樓、基金同埋存款俾哂我地保管!!」
麥大狀來回踏步再問「妳地係苗博士外家係唔係?」
「當然係啦」
「咁我斗膽問一句,令嬡同苗博士係幾時結婚呢?」
「過兩年囉」
「咁樣講即係將來式,佢地會係未來結婚係唔係?」
「係呀」
「咁即係苗博士話信自己人當刻,佢地係未結婚,係唔係?」
肖師奶就係放鬆果一下,跌左落麥大狀送俾佢嘅陷阱之中
「呀…係….」
「咁即係我問佢地拎出張任何地方嘅結婚證書的話,而家係拎唔出黎啦」
「咁又點?佢地都打算計劃結婚」
「肖太,我只係問妳,當刻而家呢一個時間,妳地係拎唔出令嬡同苗博士嘅結婚證書出黎,妳只需要答係,定唔係」
「係….不過」
「根據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一對冇血緣關係嘅男女,必須經過註冊先可以成為一對合法夫妻令兩家人定立關係。如今令嬡同我當事人苗博士並冇註冊結婚,何解妳地又會比同苗博士有血緣關係嘅堂家姐苗學雯女士、或者堂妹苗學嬛小姐更加自己人、更加一家人?請問可唔可以解釋?」
肖師奶跌得落呢個陷阱,麥大狀點會咁易放過佢?因為一開始肖家唯一有嘅武器,就係自己人嘅定義,於是,游律師firm嘅兩名學師仔,就不停搵關於自己人嘅資料。而少少嘅資料,落到去黎大狀同麥大狀手上,就可以無限放大
「肖太太妳一直所講嘅自己人又好、自家人又好、係苗博士嘅外家都好,根本一開始就已經唔成立,因為妳地連最最最基本嘅合法結婚證書都冇!法官閣下,我再冇提問」
「控方律師」
林大狀起身行出黎
「肖太,我想問妳所指嘅自己人,係咩意思呢?」
呢一點,基本上林大狀果邊都一早諗到,所以佢地亦都諗好對策
「因為佢同我地一樣係客家人嘛,咁我地咪係自己人囉。鄉下又一樣福田果邊,咁樣點解唔算係自己人呢?自己人未必一定要結婚架嘛」
「法官閣下,我當事人所指嘅自己人,可以係同苗先生同佢地係同一籍貫,同一族人。依據中國人傳統,只要係同鄉同族,都可以係自己人」
法官寫低資料「辯方有否覆問?」
「法官閣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