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呀?個婚禮就開始啦,你係咪要穿越回到過去架,係就快啲開始啦。」Jacob催促。

我望一望手錶,距離婚禮仲剩半個鐘左右。

好啦,唔理咁多,就信呢兩條友一次,係咪真係時空穿越到,反正只要試一次就知。

係咁嘅話就採用佢兩個嘅提議,試下回到求婚嘅嗰一日。

我打開IG展示半年前我求婚成功嘅相片:「咁就麻煩你帶我返去呢一日。」





照片中,我同Wendy十指緊扣,佢戴上我送俾佢嘅求婚戒指,滿臉幸福笑意,而相嘅背景係一間高級西餐廳。

呢個係我同Wendy共用嘅賬戶,裡面記錄左我地之間好多點點滴滴。

Jacob拎起我部電話,仔細望一眼:「你確定係呢一日啦嗎?」

我點一點頭,表示肯定。

「既然你決定左,咁就企定定個人,伸手指住前面,之後大嗌一聲『哈利路亞Jacob chance』…」





「等等,」Mary突然「站亂歌柄」,「Jacob,我啱啱醒起,對上嗰次都係你幫人穿越,計翻今次應該輪到我先啱喎。」

「上次係幫人求婚,今次係幫人失婚,個case都唔一樣,所以呢次都係我嚟。」

「搞錯呀,講到明輪流一人一個case架嘛,你攞曬我啲穿越時數,咁我點算呀?」Mary。

「得啦,之後兩次全部俾你咪得囉,ok?」

「拿,係你話架,你唔好反口呀!」





「得啦…」Jacob敷衍答應。

我喺隔籬聽到一舊雲:「你兩個講緊咩穿越時數?」

「其實我地兩個暫時只係實習精靈,要儲夠一定嘅穿越時數,先能夠成為正式嘅教堂精靈。」Jacob答。

「實習精靈同正式嘅有咩分別?」我好奇咁追問。

「正式成為教堂精靈之後,到時就會有好多雪糕食,哈哈!」Mary露出一副為食樣。

「你條友淨係識得食,人地都唔係問呢樣,」

Jacob對我解釋話:「實習同正式最大分別就係,我地實習精靈每次只可以幫人穿越二十四小時,換句話講,即係每次你回到過去,都只可以喺嗰度逗留二十四小時。正式精靈就能夠幫你留耐啲。」

「哦~原來係咁。」





「你係返去『甩拖』,又唔係追女,二十四個鐘夠你用有突架啦。」Jacob同我講。

「係?」

「唔好講咁多啦,事不宜遲,快開始啦。」

我伸前隻手,指住前方,正準備開口之際,Jacob又嗌停:「Sorry,差啲唔記得提醒你,你返到過去後,千其唔好話俾人聽你穿越嘅事,因為一旦俾人發現你係嚟自未來,咁就代表你穿越失敗,就會即刻被送返嚟現實,因此你最好掩飾自己係穿越者嘅身份,盡量唔好俾人發現。」

「明白,仲有無其他要注意嘅地方,有就一次過講埋。」我問。

「無啦。」

「咁我開始啦。」





Jacob做出「OK」嘅手勢。

我深呼吸一口氣,腦袋諗住要返去嘅日子,再按照Jacob嘅指示,擺好個pose,大聲嗌一句:

「哈利路亞 Jacob CHANCE!」

隨即一道強光射埋嚟,掁(音:殘)到我擘唔開雙眼。

道光維持左約莫十五秒,而當我再次打開眼,已發現眼前嘅光景唔同左。

由早上嘅教堂,轉換成夜晚嘅街道。

我望望四周,眼見自己身處喺人來人往嘅紅磡天橋,左手拎住電話,右手拎住公文袋。

我放低公文袋,用力搣一下自己塊臉,feel到痛痛地,咁即係代表唔係發緊夢。





暫時照咁睇,自己好似真係穿越左...
 
「喂?阿康?」手上嘅電話傳來Wendy嘅聲音。

「係,我喺度,做咩呀?」

「我問你做咩先啱呀,打左過嚟又唔出聲。」

「……」我一時未反應過嚟,唔知講咩好。

「喂?你嗰邊係咪聽得唔清?」Wendy問。

「Er…Wendy…我想問下…今日喺幾月幾號?」





「今日咪三月九號囉,你唔係特登打過嚟,問我今日幾多號呀嘛?」

三月九號?咦,呢日咪就係我求婚嘅前一日。

咁我記得啦,呢一日係星期五,依家嘅我應該係啱啱收工,準備要去珠寶店拎求婚戒指,我打俾Wendy係想提佢聽日我約左佢食飯。

「做咩又靜左嘅?你電話收得唔好呀?」

「Sorry,啱先好似收得唔好,依家聽得清啦。」我清清喉嚨,繼續講,「我地聽晚約左食飯,我驚你唔記得,咪打過嚟提下你。」

「你唔好當我咁無記性先得架,前日提一次琴日提一次,今日又提一次,我記得架啦,聽日一齊食飯呀嘛,長氣~」

「Er...係呀,你記得就好。」

「好啦,唔好同你講住啦,我約左阿姨食飯,佢到依家都仲未見人,我要打點催一催佢。」

「哦,咁好啦。」

「聽日見啦,Bye Bye。」

「Bye Bye。」

收左線後,我睇一眼手錶,所顯示嘅日期的確係三月九日,時間係夜晚八點半。

本來再過多二十四小時,就係我求婚嘅時刻,但依家呢一刻恐怕將唔會發生。

另外,我既然都唔打算求婚,咁隻戒指仲攞唔好攞?

照計就唔攞嘅,不過又諗起我買嗰陣一次過俾曬錢,唔攞又好蝕咁,或者可以試下過去鋪頭,問下有無得退貨。

於是我就嚟到位於尖沙咀嘅珠寶店。

店員攞出預備好嘅戒指。

價值兩萬蚊嘅鑽石戒指,喺燈光映襯下,發出閃爍嘅光芒。

我記得我係揀好耐先揀到呢粒戒指,粒石同個款都好襯Wendy,指環上仲刻住我地二人嘅英文簡稱。

無奈,今次呢隻戒指無法送出去。

「小姐,我想問隻戒指有無得退?」我問店員。

「先生,你想退貨?你係咪唔滿意個設計?」

「唔係,個設計無問題,係我依家唔需要隻戒指啫。」

「對唔住先生,我地呢邊貨物一出,就無得退款,唔好意思。」

「咁算啦,隻戒指我都係唔要,我擺返喺度當係送俾你地鋪頭啦。」我放低戒指,就轉身離開。

店員叫停我,但我無理會。

其實我大可以戒指照攞,只要唔送出去就得。

問題係我唔知點安置隻戒指,要我親手丟左佢我又唔捨得,攞返屋企我又唔想,因為隻戒指會令我諗起之前求婚成功嘅畫面,再諗到自己穿越時空返嚟「收返」嗰次求婚,個心就會「銀」住「銀」住。

有見及此,索性我就唔攞戒指走。

我再打電話去聽日求婚去嘅高級西餐廳,取消左原本個booking,連同餐廳為我求婚時準備嘅小提琴演奏同紅色玫瑰花都一併取消埋。

搞掂曬以上兩樣嘢,原定嘅求婚計劃大致上宣佈「告吹」,成個過程僅僅用左一粒鐘多啲。

Jacob講到無錯,又唔係追女,二十四個鐘真係夠用有突。

接下來,我就要諗下聽日點樣開口同Wendy講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