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現實中,他卻是情怯的。愛,不一定使人勇敢。
 
- - - 
 
終於星期一,朝光放學,馬上來到社工室。
 
「Hello,靚女姐姐。」他將書包拋到沙發上。
 


「今日搞咩,咁口甜?」
 
「冇呀,咁你係吖嘛。」
 
「神神化化。」
 
「係呢,上個星期嗰個男人,就係你老公?」
 
「係呀。」那不然?
 


「咁呢,佢係個點嘅人嚟?」他想了解多一些,沒有為什麼。
 
「嗯——」
 
思思停下手上的工作,思考「程日朗」是一個怎樣的人。
 
勇敢?大方?有義氣?驕傲?聰明?
 
細心?温柔?體貼?
 


不、不。
 
不。他是,他是。
 
可是,這些形容詞仿佛已經變成了一種遠古的印象,或者成為了一些顯而易見的公論,譬如,說起牛頓會想起蘋果,說起魯迅會想起人血饅頭,說起黃子華會想起棟篤笑——但大體呢?又似乎說不出什麼來,正如世上大部分人都不清楚三大定律的細則為何,一樣。
 
思思「記得」阿朗是怎樣的人。
 
但這是一種記憶,好像,又變得很模糊。
 
慢慢,另一個面向的印象開始浮現——他會因為小事而嘮嘈她幾句,他有時會反對她的意見,他偶然忘記二人的紀念日,他會敷衍地回覆在說閒話的她。
 
這是他,真實又乾脆的他。
 
他還是他,只是多增少減,變成了一個她更了解的他——


 
「喂呀,你諗咁耐㗎?」
 
變成了一個,她比以往感到陌生的他……更加熟悉,也可以解讀為:更加疏離。
 
「我老公好好,嗯,好好啊。不過,我會話以前好啲,可能係我變咗啫。」
 
「咩意思?」朝光期望她會肯定。
 
「咁一齊得耐,就緊係同啱啱一齊嗰牌係唔同啲㗎啦。唔識點同你解釋……你當係我貪心囉,又鍾意宜家呢種安穩,但同時,又鍾意後生嗰時嘅大家咁。」
 
「咁係咪啫係,冇咁鍾意?」
 
思思也不知道。
 


不經細思、真要說的話,她會答:「係。」因為她不會再因為他而心跳加速,不會再突然覺得他很好看,不會再想和他說很多無聊的瑣碎,她寧願自己一個沿着海濱靜靜的走。
 
她有時覺得很煩,不願意再理會身邊的一切,可是,她不理解自己這種心理——因為,現在一點都不煩惱——已成家、各得其宜、孩子乖巧、工作穩定。她慰藉過丈夫從前的壓力和異心,安撫過女兒的任性和頑皮,迎戰過奶奶的挑剔和責備,抵禦過別個女人的挑釁和攻佔……
 
但她似乎,沒法守護自己的心。
 
很煩很煩很煩。
 
她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對的,可是,它還是出現了,並且不走;像流浪狗把尿撒在街燈的柱上,尿就一直流、流、流,從在柱上清晰可見的水潤,到已與石地顏色所差無幾,再流至街燈照不到的黑暗;但一經過,還是會嗅到一股尿臊味。看不到是看不到,不顯眼是不顯眼,但說到底還是成為了她心頭上小小的疤,她覺得她是那暗巷。
 
「鍾意。」
 
她沒有確切的答案,但她總不能對一個青年學生透露心聲。何況,喜不喜歡的定義,是什麼?熱戀男女的喜歡,和已婚男女的喜歡,完全是兩個次元的物種。
 
是她忽然想要回到熱戀的最初,想回味那份青澀的悸動。


 
「啫係冇以前咁鍾意啦。」
 
朝光看得出,她最近越來越不在狀態,雖然她還是專心聆聽、回應,但是,想事情的時間比以往久,答話時的用語又總是不夠貼近問題。
 
幸福的婚姻會使人如此頹靡嗎?
 
他又有些隱隱的失落——點解,唔可以話俾我聽,同我分享呢?我應該同你算唔錯熟㗎……因為,你覺得我仲係小朋友?而你已經係大人?如此鬰悶。
 
「唔係呀。點會?」她在心頭慌了一下,迅速答。
 
「做咩咁驚呀?平時問你嘢,你都冇答得咁快㗎喎。其實冇以前咁鍾意,都好正常啫……有咩問題先?」
 
「咁我自己嘅事,當然答得快啦。」
 


其實朝光說得有道理,激情褪色,感覺上差了一點,是很正常的事。可是,又似乎非常愧於啟齒,阿朗聽到的話,一定會不開心的;或者,如果阿朗如此和思思說,她難免也會非常落寞。
 
這應該,應該是一個有共識的美麗秘密;但此刻,沒有共識,只是她的一個小小煩憂。
 
「係咩,唔信。」朝光肯定地質疑。
 
「唔信就算囉。」她晃了晃頭,不打算繼續話題,轉身看電腦。
 
她隱約知道問題所在,他們,再不是當日那個他們。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