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咗婚十幾年,好似已經唔太愛。《相愛十年》: 二十五歲(二)
「撇……橫……直,啱啦。」
棉花糖K3,需要學習寫下自己的名字,這是一份中文功課。
她握着鉛筆,來回看思思在旁寫下的示範:「程悅思」。
寫出來的字是歪歪曲曲的,棉花糖努力地用手指圍着鉛筆,讓它受控於掌心之下,不知道為什麼,字總比思思寫的大幾倍,而且不斷飛天,不在同一個水平線上;而「思」字下的「心」,十分難寫。
程悅思——
這是阿朗取的名字。
「程」是他,「思」是思思,意指他心悅於她,作為愛情結晶的棉花糖,自然有此象徵。當然,他又道,這是寄願棉花糖開心、喜歡思考、善感善觀。
棉花糖寫好了,給思思看:「媽咪,你睇吓。」
「叻叻。乖啦,休息吓啦。」
「等間先啦,我仲想學寫爸爸同你個名!」
「爸爸呢,就叫程日朗,媽咪就叫程思思,你又識寫個日字……差個『朗』字就得啦喎,嚟。」
思思又執筆,棉花糖望向她,全神貫注:「點、勾、橫、橫……」
就這樣,都度過了一個充實的下午,學寫字是一個神奇的過程,其實每一個讀書識字的人都很能耐,漢字那麼多筆劃,又那麼多意思,孩子長大以後又要學習書面語和口語,還要融會貫通才能正確地理解和表達。思思希望棉花糖可通曉粵文,她絕對會教棉花糖寫正確的粗口和俚語,不要讓她寫「5P字」。
阿朗回家,思思和他說:
「棉花糖識寫哂我哋三個嘅名啦!拎出嚟俾爸爸睇吓好冇?」
棉花糖故一蹦一跳地拿出寫滿他們名字的紙張,展示阿朗。
「哇,咁叻啊棉豬。」阿朗誇讚棉花糖,又向思思邀功:
「其實都係我叻。好彩冇改咁難寫嘅字,如果唔係就學死佢。」
「都係。名呢啲嘢好聽好記就得。你話,遲啲嘅世代會唔會追求越難寫、越生僻嘅字,用嚟做名?」
「唔出奇,型吖嘛,可能又靚啲。但如果棉花糖生BB,我唔會俾佢改個咁多筆劃嘅字囉……」
「到時仲有得你管?女大女世界喎。」
「最好佢唔好咁早結婚啦……」
二人越想越多,輕輕苦笑,可是能夠這樣想,也應該開心。
「洗手食飯啦。」
- - -
阿朗和思思雙雙請了假,來到某區大會堂,會合思思母親;內進堂廳,坐下,獨見舞台有燈。
「最前!仲要係正中間!睇吓,棉豬企最前!」
思思興奮地拍打阿朗的手臂,又竭力控制自己不要太失儀,怕失禮她的小公主;可是,她真的很想和全世界說,那個企在正中前排的小孩,就是她的女兒。
「係,一定係棉花糖跳得最好先俾佢企呢個位!」
幼稚園畢業表演,舞蹈班。其實阿朗和思思已經知道棉花糖會企在中間:
「爸爸、媽咪,畢業禮我會企到最前,你哋要幫我影相㗎!」
「咁叻女企最前?」
「都唔係好叻啫……可能係因為我矮過其他同學,不過得我企中間咋!」
棉花糖不好意思,忽然含蓄。
可是,但又真的很開心。老師總誇她跳得好。
而阿朗和思思當然更開心。不知為什麼,就連自己考取功名也沒那麼雀躍,但見女兒幼稚園畢業,站在前排被場內的所有人都看到,他們就感到非常自豪。
事實上,雖然台上站了許多學生,分別做着不同的動作,但他們的目光未曾從棉花糖身上移開,只一直一直地追尋她,即使有時轉位,棉花糖已到後面去,他們恨不得將頸像《超人特工隊》中的媽媽一樣,無限伸長,要看得清清楚。
「哇!一字馬!」
「細路啲筋真係軟到……我以前都得㗎!」
「我就唔同啦,一直以嚟都咁硬。」
思思用嫌棄的眼神看了一眼阿朗,然後繼續做棉花糖的粉絲,看見她跳錯了一下,替她着緊。幸好,下一秒又和大家都一樣。
「做咩同男仔拖手㗎?仲轉圈?」」
「隻色襯得幾靚呀,佢哋不知幾夾。」
輪到阿朗不語,前世情人竟被別的陌生的小伙子牽着。再多過幾年,就會天天膩在課室中陪人留堂温習,還記得他這個父親嗎?
很快,就到父母上台、孩子領取畢業證書的時候。
阿朗牽着思思,思思將花送給棉花糖,合影一刻,他們都很感動——
女兒長大了。
她還得到學業獎,那是一個小小的獎盃,上面貼了名字:「程悅思」。
試問,一對不貪心的父母,此情此景,當然萬幸。他們在大會堂,留下一張張的合照;看到班主任,棉花糖往前跑去,請思思幫忙拍照;好不容易聚集一群小魔怪,又拍了全班的大合照,一個個淺淺地化着舞台妝,一笑,只見彎彎的眼睛和小小顆的幼齒,吵耳非常。
還是棉花糖最可愛——阿朗和思思對視了一眼,交換想法。
這是父母。
這是一個三口之家。
今年,阿朗和思思二十五歲,一切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