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咗婚十幾年,好似已經唔太愛。《相愛十年》: 二十五歲(一)
慢慢,大家都開心起來。各有各奮鬥的感覺,但生活又並非互相割裂,而是互相靠近。
至少,目前,他都不想思思外出工作,知道有他以外的能人;可是,他越發討厭自己的工種。
阿朗再沒有自憐之感,因為大家都可以成為能人,感覺到每天一點點地進步,何須自卑?不再是原地踏步,對於二十五歲的已婚夫妻來說,已是成就。
二人的話題變多。懷着感歎、感恩的心說了許多工作上的事。
「生前吊咗好耐好耐鹽水,你估會點?」
「遺體腫過一般人?」
「係。以後我唔想咁,如果真係有咩病痛,唔醫啦,唔想住院。」
「吓……其實我覺得,人應該要喺最靚嗰時死去,咁其他人記憶中嘅我哋,永不腐朽。係唔係,應該就係宜家?」
此刻,二人氣色甚佳,面容發亮。
「唔好亂講,你永遠都咁靚。」
「知啦咩?咁你都唔好亂講,有病就要醫。唉……有學生因為咁唔開心。」
「親人有事?」
「嗯。你話,如果我哋有一日有事,棉花糖會唔會都好傷心?」
「一定啦,佢實喊得好傷心。所以,我哋都唔好有事,唔好諗咁多啦。」
「唔知再過多陣,佢會唔會好掛住我哋呢?」
兩個大人私自揣測自家小孩的心意,閉眼,睡得香甜。
每天,都是新一天。
正因為工作勞累,所以只有回到家才放鬆。和以前不同,阿朗不再忌諱於告訴思思:他的想法;現在,他已足夠自信整理自己的心思,也在上班時間找到目標和方向。
思思下班後,有時看得見母親和棉花糖,有時不,他們或到了舊時的家。而阿朗不一定比她先到家,她只看得見靜默又晦暗的家,可是,不再空洞。她不再被時鐘催逼做家務,腳踏小小的地磚,也沒有水泥發酵的零落感。
原來,一個人忙了起來,時間被填滿後,身心都是充盈的,沒有空閒再想什麼寂不寂寞;因為,到她脫掉鞋和胸圍,再翻找雪櫃的食物,然後想念阿朗時,就會聽見他的跫音,在鐵閘前停止,然後,打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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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一家三口去海灘玩。
棉花糖拿着玩具鏟堆沙,思思在旁,替其搽兒童防曬霜;阿朗躺在墊上,聽海,偶然幫助棉花糖堆一個Sand castle——英文練習簿上的詞語。
思思看着這不必哀情映襯的樂景,問阿朗:
「你記唔記得我哋兩個對上一次去沙灘係幾時?」
「上年?」
「唔係,冇棉花糖嘅,得我哋兩個。」
「泰國吖嘛。之後都冇再去過睇海啦,唔計行海濱嘅話。」
「係。嗰時,我哋幾好。」
「宜家唔好咩?」
「好啊,好好啊……但係,我都幾掛住嗰時啫,咁後生,淨係讀書咋喎,又唔洗翻工,又唔洗凑仔,最大嘅擔心就係驚燒GPA咋嘛。」
「我就鍾意宜家多啲啦,大家都大個咗。係呢,我哋嗰時講好咗,十年後再去番嗰間餐廳,飲士多啤梨特飲㗎喎。」
所謂「嗰間餐廳」,建在當年落腳的旅館對面,老闆非常親切。那時,他們相約要再到泰國去——
「十年後再嚟啦!呢度啲嘢好好食,磨菇湯好濃味喎。」
阿朗呷着湯。
「吓……十年?我哋仲係咪一齊㗎?」
思思小聲質疑,此時,他們只在一起幾個月。
「當然。莫講話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我哋會一直一齊,到時連我哋啲仔仔女女都結埋婚、生埋細路,然後我哋就可以安安樂樂享吓清福,環遊世界!」
他卻聽得見,似笑非笑的答。
「都唔知係咪嘅,食埋啲青咖喱先啦。」
聽罷,她笑得極歡。
原來,距離當日的十八歲,已經過去七年;連女兒也快將上小學了。
思思轉動眼珠,數數手指:
「係,我哋三年之後再去啦!」
「咁就七年,你癢未?」
「未,我點同你喎,又會有Ex嚟擒我嘅。」
思思沒有忘記阿朗和Fiona曾經苟且,笑着揶揄。阿朗呆了一呆,而後自若地挑眉:
「係呀係呀,我癢啦;啱啱有蚊咬我,嚟啦老婆,你幫我𢲷吓痕。」
「得!等我幫埋棉花糖噴蚊怕水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