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遊人》[三個蒲精的(偽)文藝式記錄]: 第四章 收與放 (2)
星期五。
TGIF (Thank God It's Friday)。對於一星期五天工作的打工仔來說,星期五總是他媽的美好。
有些時候總覺得人類好奇怪,我們「發明」了工作,然後「設定」了假日,由於工作天比假日多,所以一到假日就有一種釋放的感覺,並珍而重之地去享受它。但如果假日比工作天多的話,大概就不會有TGIF了。
而人類有趣的地方是,大腦能讓我們對生活中的各種事物產生奇妙的感受。一週的工作像是攀越了重重難關,週末的一切都變得異常美好。這應該是坐在我對面這位男同事這刻的心情。
我現在身處一間美式餐廳,同桌的全都是同事,而這頓晚餐也差不多尾聲了。但這位男同事還在啃最後一根燒肋骨。
可能因為喝了點酒,也因為白天工作太累人,現在他已不顧儀態用手來吃,他邊吃邊說:「那工程完成了!終於鬆了一口氣,今天這頓飯也特別好吃!」
我微微一笑,拿起還是半滿的生啤喝了一口。我不是不同意他的說法,只是心情上並沒有他這樣放鬆,好像反而有點拘謹。對我來說,這班同事就只是同事而已,忙碌的工作鍛鍊出工作上的默契,但忙碌過後就回復本來的距離吧。
這時坐在我左手邊的女同事打斷了我的思緒:「怎麼今天你很少說話?還是覺得很累嗎?」
我放下啤酒,說:「一點兒吧,也可能吃得太飽,飽到不想說話,哈哈。」其實我只吃到半飽。
「是嗎?但我見你沒有吃很多。」幹……這女的吃飯時候也這樣留意我?
她繼續說:「對了,Simon說一會再去找個地方喝一杯,一起去吧?」是期望的語氣。
「唔……不了,我不想太晚回家。」關我屁事。
「哦……」
「我去個洗手間。」話題終結。
看看時間,原來也十時了,也差不多是時候走了吧……突然我想到什麼,我拿出電話,打了個訊息。
「下班了沒有?有興趣去吃宵夜嗎?」
對象是阿芷。
回到座位後,剛好阿芷回應:「好啊,我收拾好東西後可以走了,帶你去一個吃宵夜的好地方,三十分鐘後在xxx地鐵站見好吧?」
這時大伙兒剛好說埋單離開再去喝東西,我就順道跟他們說再見。
* * *
阿芷坐在我對面,說:「想不到你也懂這個地方。」
「哈哈,這裡的營業時間到早上六時,有時候我跟朋友玩得很晚想吃東西時會來這裡。」
這是一間十分簡陋的小店,晚上才開店,直至第二天早上才休息。是只有經常在晚間活動的人才會知道的地方。
「來!咸酸菜豬肚湯、胡椒雞腳湯、豉油王炒麵!」我們所點的食物到了。
這裡雖然其貌不揚,但食物很好吃。我們各自喝一碗湯,並一起吃炒麵。
簡單的食物,但比我剛才的燒肋骨吃得更過癮。
「你不是說同事都去了喝東西嗎?為什麼不跟大伙兒去?」阿芷問。
「不為什麼,只是覺得工作很忙,跟他們待在一起的時間太長了,偶爾應該找找同事以外的朋友。」
「朋友嗎?我跟你好像只見過幾次面而已。」說話內容並非熱情,卻伴隨著微笑。
「但你還是願意出來我這個半生不熟的朋友吃宵夜。」我也以微笑回應。
「巧合而已,我本想下班和同事們一起吃點東西才回家,但她們都有節目,剛好你找我,我就應約了。」
「星期五嘛,同事有節目也不出奇。」我喝了口湯,再說:「雖然你們可能明天也要上班,但星期五總是有種魔力。」
「是呢,可惜我明天的確要上班,不然也會找朋友喝一杯或者唱卡拉OK吧。」
「可惜,我今天因為喝過酒沒有駕車,不然可以送你回家省點乘車時間。」我隨即接上。
阿芷笑了笑,喝了口湯:「對了,你近期有去旅行嗎?」
「唔……說起來也有一段頗長時間沒去旅行了,怎麼了?」
「沒什麼,」阿芷掃了左耳背後的頭髮,「我想去趟旅行,所以想問一下身邊的人有沒有什麼地方推介。」
「原來如此。」旅行嗎?想去散心吧?
「說起來,我們之前是不是見過面?」
「啊?」媽的,她想起了什麼了嗎?
「我意思是那天你跟朋友來買衣服之前。」
「有嗎?」
「不知道,只是在第二次見面時覺得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
「現在還流行用『曾經見過』來向異性示好嗎?」我故作輕佻。
「哈哈,對不起,我沒有這個意思。」
「可能只是剛好跟你某個朋友長得有點像吧。」我並非想刻意隱瞞,只是現在不是說明的好場合吧?
「也許吧。」
我遇見她的那晚她醉成那樣,應該「斷片」了吧,不過將來如果有機會而情況適合的話,我會將那晚的事告訴她的。
那一晚,好像也是星期五……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