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倫敦行開陣: 俾錢你做佢代言
離開超市,腦內仍充斥著兩位偷蔥女生的模樣,久久揮之不去,而且我更沒來由的想像著貌似不諳廚藝的她倆所烹煮出的蔥爆牛肉,就這樣,焦土色的牛肉伴著我等待巴士到來。
約五分鐘,巴士緩緩駛至,魚貫地走到巴士上層坐下,準備拿出手機滑一輪之際,發現前座椅背後貼了張招聘廣告聘請PR & Marketing,瞥見這則廣告,我感覺猶如找到了飛雲。連忙用手機把廣告拍下,急不及待回家上網申請。
這是某大公司的招聘廣告,登入他們的網站後,二話不說便按進招聘欄,迅速地填上簡單的個人資料履歷後,終於,到了我發表偉論的一欄:「請簡單設計出一個創新且能有效建立品牌形象的宣傳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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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找個犯眾憎的作宣傳
貴品牌主要針對客戶為年輕人,而時下年輕一脫,主要以社交平台作最大資訊來源,我認為品牌大可軟性地找一批紅人與產品拍照上載至各大社交平台作宣傳,然而,品牌所找來的紅人卻要反行其道,不能如一般手法般找受歡迎的明星名人作招徠,反之,是找那些被視為犯眾憎的一眾。而他們所拍照的當然絕非貴品牌產品,而是競爭對手的產品。
要知道,現今年輕人對廣告已起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儘管是如何高招低調婉轉的植入式廣告,委實也難逃他們對產品宣傳的敏感與反感。而在這最壞時代裡,怨氣,是最能集結大眾的力量,所以,只要找一兩位當今最犯眾憎的名人與對手產品拍照上載,定能為對方設下公關災難,引起罷買之效,屆時,貴品牌便可坐收漁人之利。
這宣傳企劃好處有三:
1)低成本。找當紅藝人用品牌產品拍照介紹,一個發文動輒便得用上數千至數萬元,相反,找形象不堪的,價格自能低出幾倍。此外,因所聘名人是與對手產品拍照,照片質素自不用講究,這亦省下不少拍攝與後期費用。
2)低風險。網民的態度立場往往出人意表,在「真係好難捉摸」的情況下,不少品牌廣告都曾淪為災難,沒緣故地惹來揶揄嘲諷。而於這企劃中,貴品牌只是作幕後操縱,一切公開照片或宣傳,均為對手產品,即便企劃未能惹來罷買或其他負面效果,也不致影響貴品牌的既有形象,減低淪為被針對的風險。
3)高回報。如上述,網民反應難以估計,但只要有幸竄紅,所引起迴響之快,議論之大便是不容小虧。有見,現今能在網絡引起熱議的大多為負面事情,因此,藉由為對手塑造負面形象相較為自己建立良好形象更見容易。而這企劃正正就是以較低成本作注碼,藉此搏取更高的回報。
建議平台:Facebook、Instagram
潛在壞處:有欠道德。對,這是沒道德可言的方案,但有謂無商不奸,況且,貴品牌也不見得是打著良心企業的招牌來行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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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上大半小時,終於把表格填妥,按下發送鍵的一刻,我又想起了那兩位女生,她們用上偷來的蔥所煮出的蔥爆牛肉,此際該也弄好了,不知味道如何?
「成功!你的申請已發出。」
續... …
**以上企劃提案,純屬趣味研究,並不鼓吹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