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下午,林以達和他的同居女友曲奇三日兩夜旅行回來,我第一時間拉他到銅鑼灣街市買菜,告訴他我越軌了。

   他大聲說:「你跟女朋友以外的女人上床了啊?」

    看檔子的阿嬸聽到阿達的話,用鄙視的目光看我,我連忙把手上的雞塊放下,不買就走了。

   「喂,我可不是得了新秀大賽冠軍,不用這麼張揚啊!」我拉他到一角問。

   「你一向以道德君子自居嗎?」阿達斜盯着我。





   「也不是。」我厭惡自己的說:「我覺得自己很對不起阿悅。」

「男人的越軌,就等於有一個蘋果滾到你腳前,你會一腳踢開它,還是拾起它來吃罷了。」

   我思考着這位天才的話。

   「況且,你不跟那個集集上床,她也會去尋找另一個目標啊。」

嗯,我也不敢說不會。





   「也許,她會跟一個有妻子又有兒女的男人上床啊,而他也是個從不越軌的男人,一次的越軌就會使他拋妻棄子,家散人亡啊。」林以達:「你為了成全一個男人的家庭幸福而犧牲了自己,應該覺得自豪。」

   「我應該被頒發大紫荊勳章嗎?」我沒好氣的說。

   「喂,她走後你發現家中有甚麼不見了嗎?譬如電腦、手機、現金、大小傢具。」

   「沒有啊,為何這樣問?」

    「阿一,這個女人殊不簡單哦。」





    「我覺得她很單純。」

    「你們都有對方的電話了吧。」

    「對,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那又怎樣?」

    「有對方的聯絡方法,就不叫一夜情了。若不是一夜情,你就要預算為對方付出了。」阿達說:「她甚麼也不拿,就是證明她想要你的感情,多過你給她的物質。」

   「這算是好,還是不好?」

   「如果你趁女友不在時跟另一個女人來個一夜情,你只是在身體上越軌而已,第二天大清早,你便會歸心似箭,更加疼愛女友。」他朝我搖了搖頭,「但是,你沒那麼簡單,你不停想跟女友以外的另一個女人來很多個一夜情,表示你的心也越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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