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醒來,我乘了最早的一班機往倫敦出發,
 
出發前我買了一包英國出產的Dunhill香煙,
 
才抽了幾口,想起Joyce的苦口婆心,
 
於是沒等抽完,就把煙蒂弄滅了。
 
香港到英國是一趟長途的旅程,
 


其實可以選擇的話,我還是寧可乘火車或是輪船,
 
置身高空三萬里,一條性命都仿佛不在自己的手裡。
 
不過也有個好處,從窗外遠望,白雲成團,下面是一片碧波尉藍,
 
從另一個角度看,會發覺原來世界也有美麗的一面。
 
或許世間本來就是一個美麗的樂園,
 


只是你和我都不斷在蠶食她的美好,把她本來的面目都給磨滅了,
 
其實你我都誤解了她。
 
旅行使人忘憂,只是也總有回家的一日,
 
不,我實在不該想得太遠,
 
活在當下,珍惜當下才是最重要,
 


在起點時已經想到終站,確實有點過度悲觀。
 
我在機上讀著狄更斯的雙城記遣悶,十多個小時很快就過去。
 
我沒有遇到甚麼空中的異國情緣,
 
其實就是有,也不過是短暫如曇花乍現的愛恨,
 
我還是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就是一次也夠痛若錐心。
 
世間上最美麗的事物,從來就是失去而不可再得的事物,
 
失去的永遠是好,握在手裡的往往是平平無奇,
 
每個人也總帶著點點犯賤的基因。


 
 
 
我帶著這種犯賤的基因來到異鄉,
 
因為時差的關係,這裡還是日頭,
 
但少了層層高樓的簇擁,仿佛又比老家多了一種靈氣。
 
出生的地方為之家鄉,但若家鄉已然面目全非,再住不下去,
 
家,還是家嗎?
 
遙想一百五十年前,當英國的炮火打來一紙南京條約,換來一個小小漁港,
 


異邦人為之帶來繁榮,點點漁火在東海上燦若明珠,生花萬朵,
 
那個時代,那一代人,今天卻儼如燭火曙滅,俱不復再,
 
換來的卻是斑斕艷俗,犬馬聲色的閃爍霓虹,
 
如果紅綠走馬代表著繁榮,在赤紅滿地的泥土上,
 
我還是寧可舉頭望見青空白日,而非繁星點綴,
 
至少在日光下,我還找到一個民族的希望。
 
 
 
家的定義也開始模糊,


 
出生的地方為家,但在家活不下去,家就不是家了。
 
這個世間上按理不該有把兒孫趕絕的家,
 
但若然不幸遇到,反抗可以省著,只管逃離就是了,
 
你永遠不可能要獅子不吃葷,也不可能向老虎要了牠的老虎皮,
 
當你認清其本性,你會發覺掙扎不過是徒勞,
 
把最後那一點癡心妄想已滅卻,做人還是該看清現實,
 
自我陶醉於誰也沒有好處。
 


家是能夠安身立命的地方,
 
當你看著「尋找他鄉的故事」,其實裡頭的主人翁,早就不把故國當做家了。
 
世界很大,把目光放遠,其實天涯何處不可以為家?
 
我拖著一個小行李箱,點起一根香煙,看看手錶,
 
仰首向天呼了一口,天色很藍,這口氣也呼得舒暢,
 
我從口袋裡拿出一副墨鏡帶上,然後就往父母的住處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