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噹”。門鈴聲響起來。熊振狼和楊唯來到了荃灣,張子誠的家門口。
過了一分鐘才聽到張子誠回話,又再過了一分鐘才見門被打開。
門一打開,楊唯再次看見了漆黑的客廳,一股泡麵,不,幾種不同的泡麵的味道傳了過來,加上一股發霉發酸的味道。不進去也能想像裡面的惡景。
「怎麼了。大偵探先生。今天來是什麼貴幹?」 張子誠一副笑嘻嘻的表情。
「來拘捕你的喲。」 熊振狼也跳皮的回話。
張子誠眼睛睜得圓滾滾,「哈哈哈…哈哈哈哈…。偵探先生,你… 不要引我發笑了。是嗎? 拘捕嗎? 我!等!你!很!久!了!」
張子誠轉身領著兩位探員進屋,也沒有打開客廳的燈,直接進房。
房,還是那間房。偶像海報,模型,抱枕。該在的還是在的。
電腦喇叭還是在播著楊唯聽不懂的歌。
“啊依他卡打,啊依他卡打,啊依他卡打,…。。YES! 棘迷匿。”




「啊,上次借你的光盤,我帶回來還給你了。只可惜,遲了點,你再也沒機會聽了。」
「沒打緊。我是否還有機會聽這唱片,取決於你們的成果呢。」 張子誠轉身把光盤放回櫃中,一屁股坐到床上,問道 「怎麼樣? 我想你們不至於半點事情也沒查出就來抓我吧。你們有什麼新想法了?」
「新想法。這個…。我這一次…,實在是”不敢當”。反倒是我很佩服你的新想法。在殺人手法上的新想法。」 熊振狼道。
「哦? 這怎麼說?」 張子誠嘴角鈎起了淺淺一笑。
「反正也不知從何說起,就先從你如何殺人開始著手吧。」
「請。」
「首先,死者的確是被毒死的。死亡時間是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死於啤酒內的氰化钾中毒」 熊振狼停了下來。
楊唯心想,「這不是廢話嗎,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這些東西不是在法庭上被拿出來過了嗎? 你… 怎麼又舊事從提?」 張子誠反問道。
「不,不一樣的。我的用詞不是”喝下了含有氰化钾的啤酒”,而是純粹的”啤酒內的氰化钾中毒”哦。」




「狼哥。你能說明白點嗎?」 楊唯問道。
「簡單而言,就是說,死者並沒有自己主動的去喝啤酒,而是被灌進去的。」
「灌進去?怎樣灌?」楊唯再問道。
「我想兇手應該是用了一種裝置 - 把混毒的啤酒放到一個袋裡面,再冷凍成固體。袋連著一條管子,伸進目標的食道內,當固體啤酒溶掉,液態的啤酒就會經管子流進目標的胃內。這樣目標就被毒死了。」
「哦,原來是這樣的……」 楊唯發現了一處很不正常的地方,「狼哥,你傻了吧。何策吾本身嗜酒。等他自己拿來喝不就行了嗎,為什麼要搞出這樣複雜的裝置? 更不用提誰會給你插條管子進食道啊。」
「這就是兇手聰明的地方了。他利用了一個盲點。」
「什麼盲點?」
「毒殺的盲點。你還記得你在搜查會議提出的”毒巧克力命案”嗎? 故事的其中一個發展方向,就在於若果把含毒的巧克力送到另一個地方,是沒有辦法確定誰和在什麼時間吃下巧克力的。基本上,毒殺可以被分為兩種,現場下毒和非現場下毒。現場下毒可以在特定時間,對特定目標下毒,但兇手將不會有不在場證明。非現場下毒呢,不知道時間,大約能確定目標,但必定可以製造不在場證明。現實生活中,我們並不知道殺人手法,也不知道殺人目的,所以我們查案的時候都是反推論的。如果兇手沒有不在場證明,我們就認為兇手在現場,只要想個辦法下毒就可以了。反過來說如果兇手有不在場證明,我們就會認為兇手是遙距殺人的。同樣地,這一次我們把所有的專注力都放在兇手有沒有不在場證明之上,一味往兇手的不在場證明進攻,不停的嘗試證明兇手能夠在估算的死亡時間內殺人。而這次的兇手正正利用了我們的這種心態,把死亡時間控制得非常準確,以致兇手的不在場證明堅不可摧。在”不在場證明”長攻不下的情況下,碰巧找出”啤酒是預先購買的”這個證據的時候,我已經對這個證據毫無抵抗力了,我們毫不猶豫把調查方向改變成”預先下毒”,已致後來所找到的證據我們都照單全收。比如說,我們一味的在第一週簽唱會的時段找出兇手買酒的證據,完全忘記了死者致電兇手這種情況是不可預知的,不太可能一早就準備好毒藥。在這種情況下,矛盾便會發生。當行兇推論出現矛盾,判決自然的對被告有利。」
「你說了這麼多,到底是想說什麼嘛。」
「我想說的是,這次的案件,“啤酒是預先購買的”這個事件完全多餘的。因為兇手的殺人手法是一種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特定目標的遙距毒殺手法。在那天購買啤酒只是為了偽造一段行為,再配合瓶口的毒藥,瓶身的指紋,進一步引導我們以預先下毒這種手法呈上法庭來指控被告。兇手到最後才指明死者的來電是不可預知的,產生一種證據間的嚴重矛盾,令自己能夠在法庭上脫罪。」




「不,狼哥,我更聽不明白了。你不是駡過我嗎? 兇手在設計殺人計劃的時候會避免加入不可預知的事件啊,例如塞車什麼的。那,兇手怎可能把殺人計劃賭在對方來電這種事上呢?」
「兇手並沒有”賭”在這件事上哦,兇手製造了這一件突發事件。」 熊振狼說道。
「你在說什麼傻話…。」 楊唯還未說完便被熊振狼打斷了
「阿唯,你認為這次兇殺案維持了多久?」 熊振狼問。
「我完全不明白你這條問題的意思,毒藥喝下去的十分鐘內不就完結了?」 楊唯好奇的答道。
「哈哈,這正是本計劃最神奇的地方。實際上,這宗兇案維持了一整個星期。」
「…。」 楊唯說不出話來。
「自第一週簽唱會完結當天起,死者已經被”養”在案發現場了。插進死者食道的管子,並不是毒發當天插上的,是一星期前開始就插著的。這一週,兇手每天都經管子輸送流質食物,大小便也是經過尿袋或者成人尿片解決。直到案發前一天,兇手才換上致命的毒藥,以及份量剛好的乾冰。死亡報告裡有提過,血液中有大量的安眠藥成份。我估計,只要好好控制食物的份量,不太多不太少,就可以讓死者半死不活的留在家裡一星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