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記憶法不普及?
 
投資的講座, 動輒可吸引上千人參加.
雖然最終報讀課程的人可能屈指可數, 但投資涉及風險, 予人的印象也不討好, 因此這現象尚算合理.
那麼, 記憶法的市場又如何呢?
 
記憶法機構賣的廣告在2007年時可用「俯拾皆是」來形容: 免費報紙, 電視, 甚至是電視劇也可見其芳蹤.
當年我也跟隨潮流, 在狹小的辦公室免費試堂, 被他們的「誠意」打動後, 便在一個坐無虛席的二百人大課室上堂.
這些公司的安排, 宣傳手法也是首屈一指的, 基本你上只要對記憶力稍有嚮往, 就會墮入其鐵網中.
 




然而, 能增進記憶, 短時間記下大量資料的記憶法, 為什麼沒有在香港流行起來? 難道學業和事業都不需要記憶?
歸根究底, 原來是我們的心態作祟.
 
記憶法不是魔法, 而是方法.
電視和廣告中的記憶大師, 以極短時間記下數百樣東西, 使觀眾產生一個錯覺: 只要學會當中的竅門, 自己也能成為大師. 而且要訓練亦是容易的事.
這簡直是大錯特錯!
與玩小戲法不同, 記憶法最有效的學習方法, 是盡快學會竅門, 然後是加緊練習.
 
最重要的記憶理論, 大概只有五至六個, 對聰明人來說, 只要學會二至三個左右就能完全了解.
即使公司為了包裝, 把記憶方法化做十多種(這也是無可厚非吧), 但消費者亦會覺得以數千甚至數萬元學這些萬變不離其中的數個方法, 感覺上有點不值.




在應用上, 記憶法講求以自己的創意營造故事, 製作圖畫. 很多貪求一勞永逸的人, 對此也展現不悅之情, 認為此舉極度麻煩, 自己也不想努力鑽研云云.
 
林林種種的不滿, 使人們在學完記憶法後恥於承認, 心裡更忖度道: 大而無當, 誠非學習之道也. 往後的課程, 他們當然不會再上, 亦不會向人推薦.
能深諳記憶法的, 很快就可一里通馬國明, 不需要再上記憶學會的增進班, 因此公司亦不能再賺他們的錢.
在口頭宣傳上, 他們亦了解在功利的社會中, 很少人可虛心受教, 所以他們只會保持緘默.
只有我這種想獨闢蹊徑的人, 才會在此高談闊論.
 
無論是學外語, DSE 科目等, 我們每次都會不厭其煩的問:「你覺得這隻字似什麼圖?有什麼諧音? 有什麼意義?」
我會鉅細靡遺地把整套理論教給學生, 與他們一起記. 他們溫習的科目, 我也會去睇PAST PAPER, 教授記憶外的理解方法.
縱然這種教學是既貼身, 又實在, 不過在家裡自己溫習, 多想像, 才可以達到大量記憶的效果.




每次與你溫習, 討論兩小時, 可以記的東西有多少?
 
這篇文章, 既是道出記憶學同業的悲哀, 亦是說出學習的重要心態: 實踐.
當年我只是簡單的學會數個理論後, 便大膽的應用在大學的考試中.
那時我找到很多記憶法理論的不足, 記憶力也不足以應付考試.
經過兩個月的嘗試後, 我才可以找到適合的讀書記憶法.
 
記憶法理論, 只需數十分鐘就講解完畢(這是絕大的商業秘密.)
最想讓讀者了解的是: 技巧與溫習, 在記憶法學習中各佔50%, 這是我的肺腑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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