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偷走了我的初吻?: 第十二章 從那天起,我當了她的阿四
從身上任勝男回收的超能力是幻像術,只要望著對方的雙眼,便能令人產生指定幻像。不過,也許我是超能力的原擁有者,使用的威力不可同日而語,只要對象在我的視線範圍之內,而且不論是清醒還是睡著,我都可以把影像灌輸入目標的腦袋,還能定期重播。
有了這方便快捷的洗腦能力,要追求洪妙娜便十拿九穩,只要奪回最後的超能力,我便能功成身退,回故鄉當王子。
洪妙娜無時無刻都會有好一些人圍繞著她,喜歡她的男生、跟隨她的女生、保護她的保鑣,即使我成功向她施展幻像術,亦會被其他人妨礙。
而且,像她這種萬人迷,一定有不少富家公子為她打造過奢華的浪漫環境,所以任勝男所使的技量對她應該不太管用,我要做的是令她對我產生興趣,主動跟我交往,用不著天長地久,只要讓她愛上我一段時間便足夠。
洪妙娜的父親是有名的富商,要查出他的大宅位置,不是什麼困難的事。而施展加速術的我,輕而易舉便在黑暗的掩護下避開警衛的耳目,順利摸進庭園裡。
不愧是有錢人的住所,停車場上擺了七、八輛車子,光是庭園已佔了一個足球場的面積,私人泳池、雜物房、露天茶座等設施自是一應俱全。
不知道我將來住的皇宮怎麼樣呢?會比這裡豪華嗎?真想盡快完成任務呢!
我靜悄悄地四處查探,不消半刻便找到洪妙娜的寢室,透過窗簾間的隙縫,清晰可見她正在床上熟睡。她沒有多大的動作,呼吸輕微暢順,宛如一位睡美人。
我確認四處無人,便集中精神施展幻像術,把預先想好的畫面隔空傳送到她的大腦。
我為我們創作了一段愛情經歷,背景是六、七十日年代,故事中我們本是真心相愛的戀人,卻因為被戰亂隔離,不得善終,只好相約在來生再續前緣。
雖然我不肯定洪妙娜會不會在乎這段宿世姻緣,為此拋開一切,但這已經是我唯一想到的方法。因為除了知道她迷信的特質之外,我暫時摸不清她的其他喜好。
我回到家中,頓時倍感疲勞,越遲奪回的超能力威力越大,但消耗的能量亦相應增加。
父親曾經說過,若然N271星人長時間處於缺乏能量的狀態,那就會永遠無法恢復超能力,現在的我就像綁了一個不知何時會引爆的計時炸彈,不知能不能撐到奪回全部超能力、被迎接回去故鄉的一刻。
不能再浪費時間,不能再揮霍能量,今次的計劃許勝不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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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學,我跟洪妙娜的距離仍舊不變,我繼續當我的平庸同學,她繼續當她的風頭躉,不過我留意到她偶然會轉個頭向我一瞥,然後露出狐疑的表情,大概是因為我跟她夢中的情郎很相像吧!雖然在旁人眼中,我們仍是話不投機的陌生人,但對彼此的態度卻是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直至有一天,我在儲物櫃收到一封信,我拆閱細看,發現是洪妙娜給我的,內容只有一句,就是叫我放學到某間會所見面。
想不到這個年代還會有人寄情信,不,大概是她怕惹來流言蜚語,不敢直接跟我接觸,才用如此婉轉的方法。
放學後,我依約來到指定的康樂會所,向職員通報了姓名,便被帶到一間貴賓室,室內只有洪妙娜一人,她蹺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高傲地看著我,說:「坐下吧!」
這股壓迫力根本不像男女間的約會,反而卻像工作面試,我戰戰兢兢坐在她的對面,問:「妳約我來是為了……」
「先此聲明,我不是看上你這種平庸至極的男生,只是有點事情想求證一下。你喜歡我嗎?」
我對她的開門見山有點突兀,一時不知怎樣回答是好,只見她邊攪拌著紅豆冰,邊說:「我還有很多事幹,如果你不願意答,那我們也無謂浪費時間。」
我被她嚇得焦急起來,連忙說:「我喜歡!洪小姐才貌雙全,我當然喜歡。」
「喜歡便行了,那我們交往吧!」她說得木無表情,教我一時不知如何應對,直至她冷冷說道:「不想嗎?」
「想!當然想!」
「那就行了!以後你就是的我男朋友了,先過一個月試用再看著辦。」
「嗄?試用期?」
「不滿意嗎?」
「不!只是……」
「我還是把原委告訴你,免得你糊里糊塗。是這樣的,近來我被一個相同的夢反覆纏繞著,夢裡面我和一個樣子跟你一模一樣的男人相戀。我用過很多方法,也不能令我不再發這個夢,這令我感到相當困惑。而我也問過一些堪輿學家,他們說這很可能所謂的『宿世姻緣』,上輩子有遺憾,那就只好在這輩子完成。所以,我才會破例跟你這種人交往,看看能否解決。放心,我不會要你白白提供服務的,一定會給予令你滿意的酬金。記住!你不可以向其他人透露我們之間的關係和協議,不然我不會放過你的。」
她一副官腔的口吻,語句間流露出對我的不滿,聽上去相當刺耳。不過,可以接近她已算是飛躍性的進步,既然她已認可我的男朋友身份,接吻只是時間的問題吧!
她又說:「對了!拿你的身份證給我看看。」
「妳不是真的要跟我簽定合約吧!」
「那當然了,但最重要的是先看你的命格有沒有跟我相沖,相沖的話剛才的協議就當我沒提出過。」
難道被驗定命格相沖就連嘗試的機會也沒有嗎?這女人未免太迷信吧!
洪妙娜先給了我兩萬元港幣,要我添一點名牌新衣,原因是她不想身邊的另一半穿得那麼寒酸,令自己覺得身份給拉低了。
雖然我不滿她狗眼看人低的態度,但我還是依她的指示辦。在名店購買一件普通的襯衣便要花上過千元,花的雖然是她的錢,但每當我把一大疊鈔票從銀包抽出來,便不由心痛起來,也覺得自己失去了作為男人的尊嚴。
後來我才發現,對比些往後的日子,這些屈辱只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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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下午,我準時到達約會地點。十五分鐘過去,我環顧著茫茫人海,還不見洪妙娜的倩影,卻害怕觸怒她,不敢致電催促。
小不忍則亂大謀,要追求這種高攀不起的大小姐,就要多點兒耐性。
又過了莫約三十分鐘,一名戴鴨舌帽、墨鏡的少女站在我面前,我初時沒在意她,直至她牢牢望著我,說了聲「喂!」,我才知道她是洪妙娜。
我問:「妳怎麼打扮成這模樣?」
「這個問題應該是我問的,你怎麼穿得那麼難看?」
「難看?但這些衣服都是在名店買的。」
「衣服當然沒問題,是你的配搭有問題。這件方格襯衣是走英國上流社會的型格,但這條牛仔褲是走美國潮流路線,而這雙鞋是意大利真皮製造,只適合出席官方場合時穿著。你把它們都穿在身上,簡直是不倫不類。還有,我命格忌水,你以後不准再穿藍色的衣服跟我見面。」
我對衣服配搭素來沒什麼研究,加上身份懸殊,所以無從反駁她連珠炮發的論點,只好默默承受著。
她又說:「算了吧!我想買衣服,陪我四處逛逛。」
「都一時多了,不先吃個午飯?」
「我剛才在家裡吃了。」
「但是,我還未吃……」
「那你隨便在便利店買個麵包吧!本小姐我沒那麼多時間陪你。」她說罷,便徑自走著,完全不顧及我的感受。
雖說是約會,但她一直跟我保持著一段距離,彷彿自她中心產生一層絕對領域,我稍為跨過雷池半步,便會被她充滿殺氣的眼神迫開,彷彿只是單方面跟蹤的變態狂徒。
我終於明白她為何作這種打扮,原來是怕被人認出,被發現跟我這種下等人逛街會有失她尊貴的身份。
我不單只沒有情人獨享的艷福,還要充當她的奴僕,新購買的衣服一袋袋掛在我的身上,而且要隨傳隨到,半點休息的機會也沒有。
若我使用大力術,這些只是舉重若輕的雜務,但我實在不願意再浪費能量,僅能靠欣賞她的美腿才紓減我的痛苦。
連續逛了三個小時之後,她突然說有要事辦,獨自乘計程車離開,留下一臉茫然的我。
今天的約會讓我明白到兩件事,第一,女人一旦可以買心頭好,永遠不會覺得累;第二,別以為跟心儀對象單獨出街就代表什麼,人家可能只是當你是一個任勞任怨的觀音兵。
不過,洪妙娜也未至於泯滅人性,她臨走前也主動塞給我兩千元,權作今天的酬勞。那麼算起來,這份兼職的時薪比起去當私人補習導師還要高,今個月的房租和洗費亦有著落了。
不行!我不能因這些小利而滿足,我的最終目標是令她心甘情願跟我接吻,我一定要想辦法令關係更上一層樓。
雖然我壯志滿酬,但洪沙娜對我仍舊冷淡,她既不會在一般的場合跟我有任何交流,亦不容我打電話跟她聊天維繫感情,在她眼中,我就和那些買一次見一次、任何人也可以取代的男妓沒分別。
而其中有一次,更是深深踐踏我作為男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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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娜,妳這是……」我打量著洪妙娜和她牽著的貴婦犬。
「帶狗散步,你沒見過嗎?」
「可是,我們不是出去約會嗎?」
「兩者沒有衝突吧!」她說得理所當然,徑自走著。
我無言了。
其實有一隻狗隨行也沒什麼問題,反正牠也聽不到我們之間的說話,而我其實也挺喜歡狗這種可愛的動物。但這頭小狗不知怎地總是目露凶光地瞪著我,像是我跟牠有偷吃骨頭之仇,每當我嘗試接近洪妙娜,牠就會比主人更快察覺得到,然後不斷向我吠叫。若不是洪妙娜拉著牠,我恐怕已被牠吃得連骨頭也不剩。
我們主要都是在公園散步,美其名約會,其實我只是一個她的隨從,她不但沒正視我一眼,買飲料、買雪糕的任務自然落在我身上。
古巨基有云:「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今天我終於明白這句話的真諦。
莫約過了半個小時,洪妙娜突然剎步,捂著肚子說:「我肚子不舒服,一定是剛才的雪糕不衛生。我到附近的商場找廁所,你給我小心照顧寶貝,牠出了什麼事唯你事問。」說罷,她便把繩索強塞給我,徑自跑走。
我突然感到繩索一緊,見小狗追著洪妙娜,連忙一拉,經過一輪角力,好不容易才讓牠停下來。
我跟小狗說:「其實我也不喜歡跟你相處,只是皇命難違,你就當是給我些面子,我倆靜靜待在這裡,互不侵犯,好嗎?」
也不知小狗是不是聽得懂我的說話,竟然真的不再掙扎,反正緩緩走近我。
我總算鬆一口氣,坐在石椅上休息,忽聽到一陣水柱落地之聲,同時感到左腿有股溫熱濕潤的感覺。
這臭狗竟然在我腿上撒尿!
我連忙後退幾步,心中有氣,卻害怕洪妙娜追究,不敢動手打牠,心忖:「畜牲無知,我又何必跟牠計較?就包容一下吧!」
但見小狗不再理睬我,徑自在地上打轉,忽有幾塊「黃金」從牠的體內排出,無聲無息地落在地上。
牠是故意吧!
由於我沒帶報紙,只能隨後追著牠用紙巾接下「黃金」,但份量奇多,加上牠的屁股左搖右擺,竟有一些沾到我的手上。
天啊!我上輩子得罪了牠什麼?
排毒過後,小狗像是滿足了玩弄我的慾望,乖乖地待在一旁抓癢,但偏偏不肯跟我到附近的男廁,我只好先把「黃金」扔掉,然後靜待洪妙娜回來。
莫約三十分鐘,洪妙娜終於回來了,但她甫一接近,便立即掐著鼻子,說:「你怎麼有一陣臭味?」
「去問妳的小狗吧!」我有點晦氣,不料她誤會了我的意思,說:「哦!你是怪我不懂管教嗎?」
「我……」我怕她大耍脾氣,只好把不滿的話語硬生生吞回肚子內。
「今天不用你陪我了,小寶貝,我們走。」她徑自牽著小狗離開,彷彿所有的錯都是我一個人犯的。
氣死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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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我和洪妙娜已經約會了一個多月,受氣受辱自是免不了,關係仍是毫無進展。而為了讓她繼續夢見我,我每次都會暗中向她使用幻像術,體內的能量已消耗得七七八八。
某天約會後回家,我發現單位外牆被塗上「欠債還錢」的四個紅色大字,便知道模特兒公司開始行動了。
我連忙到用油漆把塗鴉遮掩,大功告成之時,後方忽然傳來一道聲音:「你在幹什麼?」教我剎時一驚。
我見來者是阿強,稍為寬心下來,說:「鄰家那頑皮小孩胡亂在牆上塗鴉,我才用油漆遮掩住。」
「什麼?我去跟他的父母理論!」
我連忙拉著阿強,道:「算了吧!他的父母已經教訓過他了,小孩子不懂事,我們就原諒他吧!」
「嗯……算了吧!對了!我正式轉到長工,平均時薪多了十元,我買了很多食材,待會吃一頓好的慶祝一下。」
「嗄?哦……」
我並不是不替阿強高興,只是我巨額債務纏身,這麼一點加薪實在令我提不起勁。
阿強興高采烈地煮了好幾個小菜,吃得十分滋味,但我卻一直為欠債的事眉頭深鎖。
他問:「怎麼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讀書、工作有壓力嗎?」
「不是……只是財政有點兒緊拙……」
「不是吧!你近來既買新衣、又買名錶,我還以為你找到一份絕世好工。」
阿強的說話令我靈機一動,既然我已經是洪妙娜的男朋友,那麼向她借十萬元來還債應該不是問題吧!為什麼我一直想不到這個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