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
【我認罪,願意為自己嘅行為負責。】
兩張認罪協議,簽名同字跡都唔同。
我親手簽咗兩次,同一句寫咗兩次。
以前為咗維持同一個人,我要學識複製另一個人嘅字跡,佢嘅字體大而張狂、我嘅小而方正。
其實我哋都好多嘢都唔似,點解由細都大,我都要被佢抹去痕跡,只可以成為佢嘅替身。
今次換佢要做我嘅替身,畀佢知道我有痛,有幾苦。
「我無簽到,我無做錯過,放我出去啊!
真係癡線嘅人係佢,有病嘅人都係佢,我無病我係正常人!
點解你哋要信佢啊放開我—」
〖無限期醫院令〗
「認罪唯一條件,醫好佢,我要佢行得返出去」
用我嘅名,又一次承認佢嘅錯誤,然後就完成佢畢生嘅心願—
成為我。
我要佢,必須承受返佢畀過我嘅惡意,一生一世,永不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