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我們多次激烈纏綿,幾乎不浪費每一刻。她的主動挑釁,讓我感到樂此不疲,即使一射再射,依然活力充沛。

她也享受到極致的歡愉,高潮迭起。但使我感到最欣慰的,是她在高潮中,呼喚著我的名字,不再是從前的「癲佬」。

至於我,腦子裡竟已忘卻玲姐,卻不經意的把Susan當作親密的戀人。至於她,嘴裡雖沒說,但我感覺她已經喜歡我。

三射之後,我要稍作休息,就與她閒聊,並鼓起勇氣問她:「妳接受姐弟戀嗎?」

「不接受!」她搖著頭說:「至少目前不能接受。」





「將來呢?」

「留待將來再說吧。」

「我明白了。」我無奈地點頭回應。

「珍惜現在的一分一秒吧。」她一邊說一邊用手撫弄我堅硬的陰莖,接著說:「你還能做嗎?」

「只要妳承受得住,我隨時可以。」我沒等她回應,已經提槍上馬。





Susan依然肉慾旺盛,我心知今晚之後,難以猜測哪日可以重聚,只有珍惜此刻,所以盡我所能,讓她渡過難忘的一夜。

一夜做七次,應該是我人生歷程中,難得的經驗。我肯定透支了,所以睡到中午才醒來。

我睜開眼睛,看見Susan 正在收拾行李。我舉起雙臂伸展一下,感覺已經差不多完全恢復,就進去浴室洗澡。當我從浴室走出來,她已經整理好所有行李。

「還有什麼需要我做?」我關切地問。

「應該不需要了。」她搖頭說道。





「肚子餓了吧?」其實我已經很餓。

「好的,吃完飯後,我想在外面逛逛。」

我和Susan簡單地吃了午餐,就來到尖東海旁漫步,一邊聊天一邊欣賞維港景色。天氣不算太好,雲霧籠罩維港兩岸,給我一種鬱沉的感覺,但願不影響她的心情。

她停下腳步,看著我說:「謝謝你!這段日子,辛苦你了。」

「不,一點都不辛苦,我很享受與妳一起的時間。」

「我走了後,不再纏擾你,你放心去尋找你的真愛吧。」

「妳不給我機會?」

「等我到達非洲之後,才思考其他事情吧。」





「我尊重妳的決定。」

接近黃昏時分,Susan登上的士,我幫她把行李放進後面車廂內。我沒有上車,彎著身子扶著車門問她:「妳真的不讓我送妳去機場?」

她沒回答,只是帶著微笑,輕輕地搖頭。我不再追問,幫她關上車門,然後站在路邊,與她揮手道別。

我目送的士離開,直至它在喧鬧的馬路上消失。事實上,我先前已多次要求送她到機場,但都被她拒絕。

我當時曾經追問:「為什麼呢?」

她顯得有些傷感,說:「我怕到時候捨不得你,反而誤了行程。」

聽到她這樣說,我感覺不知所措,明明說過不接受姐弟戀,但又怕捨不得我,如此矛盾的思緒,難以猜度她下一秒的想法。





我不得不讓她獨自上路,但願非洲是個不適合她的地方,更讓她自覺這份工作也不適合,希望她知道有人在香港等待著她。

我百無聊賴之際,把手插進褲袋裡,發覺有一物件,隨手拿起,原來是個菲林卷。猛然想起昨晚派對時,是用Susan的照相機拍攝的。唉!一夜瘋狂之後,竟然忘卻這小東西。

我連忙走去沖曬店,很快就取得三十多張照片。我逐一細看,絕大部分都是我在派對中遊走的剪影,沒想到Susan如此留意我。

只有幾張是我和她的合照,但我已是心滿意足,因為照片中的她,全都是與我親暱相擁,並且展現燦爛笑容。

當夜,我睡得不好,腦子裡一片混亂。回想這幾個月發生的種種事情,本來我是對拋棄我的初戀情人念念不忘,但玲姐的出現,讓我完全轉移注意力。及至玲姐的失蹤,我曾經努力地尋找她,但始終無功而返。

及後,炳叔和媽咪的刻意安排,我在糊裡糊塗情況下,與Susan 成為性伴侶,之後更使我對她產生真感情。我開始懷疑自己不懂愛情,那麼容易就見異思遷,到底我會否找到一生一世的真愛?

迷糊中好像睡著了,我感覺有人把我叫醒,但我非常困倦,朦朧之間看見三個女人來到我面前。竟然是Betty、玲姐、Susan ,隨即有聲音要我在她們之中,選擇一個。

「不要逼我!」我大聲呼喊。





我猛然驚醒,四周漆黑一片,靜寂無聲。我竟然做這噩夢,我感到很內疚。但我可以怎樣?突然想起Susan說過的時間巧合論,也許可以作為自我安慰的唯一藉口吧。

翌日起床時,又是中午時分,我恨自己把持不住早睡早起做運動的承諾。但再想想,希望在明天,不管如何,明天應該可以重新出發吧?

想到這裡,心態上有點安慰了,但感覺肚子餓了,就決定外出吃午飯。我剛開門出來,看見有兩個人站在玲姐家門前,而其中一個我是認識的,他是附近五金店的鎖匠,此刻正在企圖打開大門。

我感覺有些不妥當,就大膽地問:「你們做甚麼?」

另外一個身穿襯衫長褲的,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人,他對我說:「我是這單位業主,因為劉小姐欠了我幾個月租金,又無法聯絡她,所以我逼於無奈才這樣。」

我難以理解,接著說:「你們這樣做合法嗎?」

「我已經取得法庭的文件,合法地收回這單位。」那「業主」說。





大門被打開了,那鎖匠轉身離去,而那「業主」就隨即走進屋裡。由於大門沒有關上,我就站在門外,注視著那「業主」的一舉一動。

過了一會,管理處職員來了,他對那「業主」說:「陳先生,我們經理已了解情況,一切按照你的意思辦。」

我不明所以,就問那職員:「他真的是業主?他可以這樣做?」

「對啊!陳先生確是業主。」那職員說:「法庭已發出收樓令,陳先生當然有權這樣做。」

我無言以對,就默默地離開。心裡雖然記掛著玲姐,但恐怕她已經回不來了,甚至可能與我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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