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同屋室友?定係同居密友?: (S3)33. 第二證人
「控方傳召第二證人,肖翠君小姐」
肖翠君進入證人席,準備接受控方大狀提問
「肖小姐,請問當時妳同被告人苗先生係咩關係?」
「我地當時係情侶關係」
「咁點解妳會要求佢將妳名加上佢嘅物業上呢?」林大狀繼續依一早定好嘅問題問
「咁我地當時都已經係情侶關係,遲早都會結婚,咁加埋我名上物業到都好正常」
「咁妳仲有冇咩要求?」
「我仲打算開聯名戶口,將所有錢放哂入去,可以多一個人看管財產」
「咁依妳所見,呢個係好正常做法?」「係」
「咁苗先生有冇應承過妳會加妳名落物業之中?」「有」
「但係佢之後又反口?」 「係,仲反面唔認人要分手」
「咁之後妳地有咩事?」
「佢應承左加名之後,我地就交返間公屋出黎。但係就係佢反口,令我地無家可歸」
「妳地冇地方住,咁而家住邊?」
「之前返鄉下到住,每日都要過關返放工,最近我就去左朋友屋企寄住」
「咁點解妳地唔要求苗先生借間屋俾妳地暫住?」
「因為佢已經將間屋租出」
「咁妳之前知唔知佢屋企嘅物業係有佢堂家姐嘅名係到?」「我並唔知道」
「咁苗先生有冇透露過,佢會將間屋租出去?」「冇」
「咁即係可以話,苗先生未得妳同意之下,就將佢同妳將來結婚後所住嘅物業租出去俾人住」「係」
「法官閣下,我冇任何問題」
再到麥大狀提問嘅時間
「肖小姐,請問妳認識苗博士幾耐?」 「到今日大約三年」
「而拍拖時間幾耐?」 「差唔多兩年」
「咁就係因為妳地拍緊拖,所以妳就認為,苗博士嘅財產同物業都要歸妳看管係唔係?」
「可以咁講」
「咁即係咩意思?係定唔係?」 「係」
「請問點解妳要看管苗博士嘅財產呢?」
「我怕佢俾人呃,佢太易相信人」
「但係佢想將佢財產交俾佢自己屋企人看管都有問題?」 「我認為有」
「點解呢?」 「我比佢其他屋企人更為親密更可信」
「即係妳覺得妳比起佢堂家姐苗女士更親密?」 「係」
「原因?」 「因為我地成日見面」
「而妳認為自己比起苗博士姐夫更合適管理佢嘅財產?」 「係」
「原因?」 「因為我了解佢」
「咁肖小姐我想問下妳,妳最高學歷係咩程度?學士學位畢業?碩士學位畢業?或者有冇文憑或者高級文憑?」
肖翠君有點不滿咁回答「中五畢業」
麥大狀再問「會考合格?幾多分?英文程度?咩grading?」
「反對!!辯方律師向證人問關於本案無關之問題」
「法官閣下,控方證人認為自己可以替我當事人管理財產及物業,我需要知道控方證人有否足夠嘅語文能力去處理法定文件」
「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辯方律師提問」
「會考4分,英文U」
「咁即係妳唔太識睇、寫、聽同講英文?」
「係」
「咁妳知唔知苗博士嘅姐夫工作?」「知道」
「請妳講出佢嘅職業」 「律師」
「正確黎講係大律師。苗博士嘅姐夫係黎洛輝大律師。請問大家會將自己嘅財產交俾一個唔識睇法律文件,中五畢業,會考唔合格,英文拎U嘅人管理,定係俾一位法律系一級榮譽畢業、前律政署檢控官嘅大狀管理呢?我相信大家都會有一個合理嘅答案,法官閣下,我再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