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後中佬的奇葩「情路」--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第3.4章 :願望移除(下)(?)
接上回,自1998年M記史諾比事件、和朋友的經歷後,我對於拍拖戀愛,不敢說已躺平絕望看破紅塵,但至少已再無昔日的憧憬嚮往,已從人生願望清單移除,視之為可有可無。有不可喜;無不可悲。
不知這是否就是內容農場的所謂「戀愛低體溫症」?還是「草食男」?
又或許,這時我的年紀,已再見19歲,開始不再少年時,不再是懷春少男小鹿亂撞的年紀,心態可能因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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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多年後的2020年代回望,完全不認為有錯。2020年代,網絡上不時看見男士買玩具(通常是模型、遊戲機、球衣、球鞋等),飽受另一半針對,男士往往要左瞞右騙(謊稱是其他用品、對售價「報細數」等),才有望獲「海關」批准進屋。被另一半強逼賣掉、丟棄模型的事件,也屢見不鮮。男士玩具中,「車」可能是唯一較不受另一半針對的,因為男士玩車,對另一半有好處,可供接送和兜風。
相反,幾時聽聞過女士買玩具(通常是手袋、高跟鞋、珠寶首飾、Mirror相關物品....),會受另一半如此針對、要另一半批准?不單沒有,男士反而全力配合,例如當年M記史諾比、現在Mirror代言的物品。
而2020年代男團Mirror的熱潮,可謂又一港式兩性關係照妖鏡。幾多女士對著Mirror瘋瘋癲癲,說自己嫁咗畀Mirror,真實的另一半是「前夫」,甚至還把情侶合照/結婚照的另一半P圖成Mirror成員,Mirror代言甚麼商品,便瘋狂購買,甚至要另一半代勞(這與當年M記史諾比事件,根本如出一徹)......
又幾時聽過男士會這樣對待另一半?你能想像男士對著女星瘋瘋癲癲,說自己娶咗某女星,真實的另一半是「前妻」,甚至還把情侶合照/結婚照的另一半P圖成女星,女星代言甚麼商品,便瘋狂購買,甚至要另一半代勞......任何一項,想想也等著「頂痰盂」、「跪玻璃」吧!
總之,港式兩性關係,就是充滿嚴男寬女,只許女性放火,不准男性點燈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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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1998年,另一方面,此時已進入互聯網年代,我也結識了若干網友,都有以下特點:
1.幾乎全男
2.有部份談得很投契,但一說到見面 (即使是對方先提議),就立即縮沙
3.來得快,去得快
而只佔極少數的女網友,則:
4.個個有仔(反而男網友中,有女友者,估計不到一半,再一次反映香港婚戀市場是嚴重男多女少?)
5.比男網友去得更快
多年後,X登仔常說,那個互聯網黎明期年代,ICQ 的隨機找人功能,識(食)女完全零難度。但這些對我,卻仿如平行宇宙。
X登仔登仔也常說,1980年代至1997年6月30日的英屬香港是天堂,私人市場好景到恐怖,政府工公墓猿即使仍然是福利優厚的舊制,也沒多少人願做,只要有心跳呼吸脈搏,又願去循例面試,就已必請。但我,就是兩度(1995,1996)申請那份政府學徒培訓,也被拒收場。
又是再一次冥冥之中天命明確信號,我是毫無桃花運毫無女人緣嗎?要第三次「絕愛」嗎?
相信不少看倌已大罵「冇風度」、「斤斤計較」、「不負責任」、「冇D承擔」、「冇資格做男人,切Jer啦」、「咁鐘意公平,你去大著個肚十個月然後十級痛生BB丫」.......不要緊,但為閣下精神健康,請勿看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