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審理過程:辯方指我…多次與被告到九龍時鐘酒店發生性行為後感到快樂。我承認有跟被告去時鐘,但強烈否認快樂,我是希望找機會殺死他…(我心想)

「我咁樣做是另有目的」我在屏風後作供,並且全身顫抖地說的,在場的人紛紛哇一聲。「你所謂的目的根本就是希望可以收取更多肉金……」「被告說是你騷擾他,甚至用水撥向他」「後來他用金錢引誘你,你主動跟他性交」「他說不照做,會強姦我媽咪呀」我崩潰地大喊道,法院上的眾人一片嘩然,有人大罵被告喪心病狂,但也有人說我誇張失實,一面之詞。我的母親情緒激動,要父親扶著離開。「你自己也承認曾從事援交」「在你的通訊中,顯示你曾多次從事援交」律師把我的經歷全部說了出來,我努力反駁說的確有,但同被告不是援交關係,最初的確是但後來不是,但卻沒有受到信服。

而作供至此我不禁落淚,辯方律師的盤問令我情緒徹底崩潰,法官只好休庭,我由社工扶住由特別通道離開法院,期間全身發冷,更需要暖水包保暖,飲了些熱茶之後,我情緒稍微好了些。在十多天的審訊中,除了社工、父母和心理學家等人對我特別關心、幫助之外,女同學嘉晴也十分的關心我,她除了在校園中守護住我,陪伴和開解我,更是令我找回少少勇氣,去面對未來,她說永遠也會守護在我旁邊,說這就是好朋友!


平果日報新聞頭條,懷疑被多次強姦的15歲女生突然推翻口供,並且說是因為不滿被告不願再給援交的金錢,而冤枉被告,在商場廁所同被告做愛後,因為其沒有付款而自己出來當眾脫衣抗議。最終強姦罪不成立但非法性交罪成立!

法官指女生口供多次矛盾和變改,不是一個誠實證人,但關注女生在事件之後的心理影響,希望社署繼續跟進,並協助事主一家。「可憐少女為了獨自面對沉重供樓壓力的父親而多次下海援交,無良保險經紀為了數千元而不停羞辱少女,迫使對方冤枉他強姦?」香港01



「又是冤枉」「狗男賤女」「小小年紀又援交又冤枉人」梓欣很喜歡上網,她在網上看到這些言論,令她感到沮喪,fb也受到了不少網絡欺凌,可憐的少女只能把社交帳號刪除了,然後抱着公仔哭泣,少女父母看在眼,痛在心。案件只能控告與少女性交罪,警方也十分無奈,但也表示不會再告疑犯強姦罪。

欣欣母親煮了她最喜歡的煎豬扒,漢堡扒,又有羅宋湯,但她只吃兩口便突然噁心嘔吐,父母大驚下送了她去急症室,結果卻是令人徹底心碎。醫生沒有禮貌地說欣欣有了BB,又罵欣欣父母沒有教好女兒,欣欣父親其實是十分燥火的,只有在女兒前才是十分溫和,他幾乎從未對欣欣大聲過,聽到又有人侮辱他的女兒,他爆發了。

直到欣欣被父親的暴燥怒火嚇親,不停尖叫哭求不要打她,她會乖乖的,欣欣父親才收口,老婆怒目雙視他,他自責又痛心的安慰女兒,說有爸爸永遠保護妳,妳再不會受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