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談了十次戀愛,我得到了甚麼?: Ch.7
接下來應該就是《我想在夜店找真愛,你要陪我瘋嗎?》裡的C小姐了,有興趣的就去Penana看一下吧。
關於我跟她啊…只能說是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
公開試成績不如家人的期望、寫作事業不如我的理想,這兩者加起來就造成了我那時的極度自悲。
那時無論誰來誇我、小說平台的收視有多好,我還是覺得自己甚麼都不是。
我就是一個發作家夢的少年,僅此而已。
然而她說的那一句話,我到現在都記得。
「你現在不行,不代表你未來不行。」
連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但她還是選擇了相信。
可惜,沒有人能受得住一個長期散發負能量的人。
自從她走了,我就轉職了。
由作家轉職成思想家的我日想夜想,卻始終得不到答案。
//
這天我如常地檢查IG訊息,平常只有男讀者的地方竟然…出現了一個女讀者。
就叫她…啊晴吧。
說到這裡,我想大家都知道為甚麼我所有小說的女主角都叫啊晴了。
雖然這個啊晴大概只有上一個啊晴的十分之一重要,但也算是有點關係。
晴:我喜歡你。
我:你傳錯了吧?
我會這樣問是因為這是她第一次給我傳訊息。
晴:沒有傳錯。
我:可是…我沒見過你啊?
跟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在一起,未必…有點怪。
我們第一次的對話,就這麼落幕了。
//
找不到靈感的我來到了圖書館,雖然坐在圖書館還是不會令我有靈感。
我按開IG看限時動態,很快就看到了啊晴的限時動態。
她在圖書館溫習,也就是說…
我有機會見她了。
我:你還在圖書館嗎?
晴:對啊,怎麼了?
我:我也在。
這三句,真像愛情故事的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