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談了十次戀愛,我得到了甚麼?: ch.6
老實說,我的交友圈子幾乎沒有女生。
又或者說…能在一起的都在一起了,剩下的都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另外就是…我也開始忘了怎麼追求女生。
又或者說…她們成長了,可我的手法依舊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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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喂,你還未找到女朋友嗎?
我:當然,我身邊哪有女生?
友人:給你介紹一個吧。
我:誰?
友人:比你小幾年的。
那應該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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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我所料,我們很快就在一起了。
就叫她S吧,也是英文名字的開首。
靠的是甚麼?演技。
但麻煩的是…一直演戲是會演到悶的。
我這人最討厭的,就是悶。
另外就是…她害我被打了。
媽的,你被幾十個人圍著還把我叫出來都算了。
你他媽還嗆人?你腦袋壞掉了吧?
我會怎麼做?有一件事,我一直都沒變過。
「所有前任,我都想念。」
不然…我怎麼寫出這本書?
兜兜轉轉,我還是去了找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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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你還想繼續嗎?
C:如果可以,當然好。
我:為甚麼是如果可以?
C:你不是有女朋友的了嗎?
有跟沒有,只有一句之差。
我:沒有了,就可以?
C:你沒有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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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手吧。
S:為甚麼?
我:沒有為甚麼。
我就是那麼賤。
S:給我解釋。
我:沒有解釋。
「封鎖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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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沒有了。
C:你真是個瘋子。
為了你而瘋,我願意。
我:那…可以在一起了嗎?
再次在一起。
C:可以啊。
那就好。
我:那明天去逛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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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逛了一會書店,隨後便經天橋前往另一個商場。
走著走著,我的後腦就被敲了一下。
我轉頭不見人,再轉回去就看到了S往前跑。
肯定是她敲的。
這也算了,她竟然把我的醜照跟事蹟公開了。
雖然我沒帥過就是了。
後來我跟C因為這事分開了,畢竟沒人喜歡跟一個風評差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