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後,我再遇上雨傘的主人【同名實體書已絕版】: 5
雨晴終於肯見我了!
我看著電話裡的文字,興奮得差點跳起來。
阿悅終於忍不住了,伸出手摸摸我的額頭︰
「你啊,一會沮喪一會興奮的,是不是得了絕症啊?」
「哈哈,怎樣都好吧……阿悅!我現在趕時間,下次我再請妳吃頓好的!拜!」
「什麼……」
阿悅還沒反應過來,我已經背起包包跑出canteen。
背後,傳來阿悅響徹canteen的怒吼︰
「你個混蛋!下次你不請我去酒店吃生蠔你就等著受死吧!」
我舉起手示意知道,頭也不回地越跑越遠。
從學校到尖東,如果用公共交通工具,肯定要半小時或以上。
所以,我幾乎想都不想就跳上了的士。
老實說,剛才欠下Candy和阿悅之後,這個月我便只能吃頹飯渡日。再加上這程的士,恐怕等著我的就只剩下杯麵了。
然而,值得。
登上的士後,我馬上發Whatsapp message給Candy︰
『我正趕去,讓她等我一會』
我不知道Candy用什麼手段說服雨晴見我一面,真怕她等一會看不見我就一走了之。
『放心啦,她家就在那附近』
我稍為寬心,記憶的感覺卻有點混亂。
我心目中的雨晴,一直都是跟我一起在沙田的公立學校上學的女孩。
學校,圖書館,自修室,新城市,城門河……到此為止。
她家原來在尖東?
抑或是,近來搬到尖東?
我一無所知。
我突然發現,自己認識的只是七年前的她。
現在的她,雖然看上去毫無二致,但這七年來,她的一切對我來說都是個謎。
特別是Candy說她已經有未婚夫這件事……
未婚夫啊……什麼概念?
還有尖東噴水池……
這肯定是什麼八十年代電視劇的老土劇情吧?
也是,久別重逢這設定,本來就已經夠老土了……
想著想著,不禁傻笑起來。
假如劇情發展下去,我會不會要去教堂搶婚?
想著,的士已到尖東。
我撐著她的傘,好讓她能一眼看到我。
然無,尖東噴水池就那麼一個圓圈,我卻繞了一圈又一圈,還是看不到另一個同樣把著天藍色雨傘的人。
夜色低沉,燈光灑在雨水混和噴水池的水霧上,迷離虛幻。
在雨中走到第五圈,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找不到人。
『表姐說,在尖東噴水池等你』
這句話,本來就沒有主語。
而在等我的,也不過是在一把透明雨傘的掩護下,靜靜地躺在噴水池邊木椅上的天藍色摺疊傘。
我按捺著心痛,伸手撿起那把被我藏了七年的傘。
乾爽的觸感,告訴我她到底有多細心。
而在傘柄上,還掛著一張小卡片。
娟秀的字跡跟當年毫無二致︰
『謝謝你珍惜它』
是因為我晚到,所以她先走了嗎?
還是,她由此至終都沒想過要見我?
我的心情紛亂得難以形容。
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我的手機已經試撥了十幾次她的電話。
當然,依舊是留言信箱。
感覺疲憊不堪,我撐起那把透明傘坐在木椅上,懷中抱著七年前後的兩把天藍色摺疊傘,每隔幾分鐘就發出一條SMS︰
『我珍惜的不是那把傘,而是妳!』
『在妳放下傘的位置等妳』
『我只是想見見妳,跟妳說說話而已……不要這麼迴避我好嗎?』
『如果是我哪裡惹妳不高興了,妳可以告訴我啊』
『最少,讓我把妳的傘還妳吧?』
……
當然,沒有任何回應。
雨依然下個不停,而且越下越大,斜風冷雨打得我的褲管和鞋襪濕透。
抬頭看看漆黑的天空,還有四周酒店華燈下的冷雨,那種紙醉金迷的八十年代感覺,如鬼魅般纏繞在空氣中。
流年總如逝水,物是人非以後,留下的不過是寂寞。
在這麼濃重的懷舊感當中,我終於忍不住做了最老土的一件事︰
『妳不來的話,我就一直在這裡等』
蠢斃了。
但我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