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詞。故事: 《春秋》
我不喜歡喝酒,但我喜歡不清醒的感覺。
我醉得快,醒得也快,所以只有不斷的喝我才能維持不清醒。
「不要再喝了,我才沒有足夠力氣將你送回家。」她抱怨道
「那便把我留在這……」我有氣沒力的答道
已經喝了多少杯?數不清,現在我大概連個位數的加減也算不出來。
人一清醒,便會想些有的沒的。
所以我喜歡醉後的感覺,醉後我總是會將自己煩惱著的事通通說出來,反正只會被當成發酒瘋。
「我喜歡你……十分喜歡……像人不能沒有氧,我不能沒有你。」我捉著她的手情深地說
「反正你每次醉了也會這樣對我說,我已經拒絕了你九次,算下這次已經十次了。」她搖著我手拒絕了我
對,我已經不是第一次藉著醉酒去表達自己的愛意,但每次都會被當成發酒瘋。
除了第一次她有猶豫了剎那外,接下來的每次酒醉表白都會被她輕輕帶過。
反正每次醒過來我們的關係依舊如此,仍然用接近甜蜜的字眼每晚通電。
到底是我誤會了還是甚麼,是我沒有被神祝福嗎?
我和她認識了大概三個月,雖然她經常與我分享自己的事,但我總感覺自己一點也不了解她。
我沒有與她經歷過足以哭得死去活來的遺憾事,也沒有太多劇情足以編寫成名為「愛」的故事。
對她的愛,只是在醉後才會出現。
這樣我又何解要苦惱著,何不快活得像個天使。
愛下去還有意義嗎?有?沒有?為甚麼有沒有意義要由旁人來決定。
「醉了的你還真是可愛啊。」她打趣道
「可愛嗎?用來形容男性還真是噁心。」
「你還挺清醒的,已經酒醒了嗎?」
「當然……」
「那你在哭甚麼?」
我在哭嗎?我不清楚,那我哭得真沒意義。
要是我的愛真的有意義,那麼再難捱也照樣能捱下去。
但如果被你發現我的淚水是因為你而流下的,那我真是個壞人啊。
沒意思,真的沒意思。
為你而落下的眼淚實在太沒意義,如果這就叫痛苦的話,那我在生活上遇到的算甚麼。
「原來我在哭……」
「你是想起了誰嗎?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你哭。」
「沒有,大概……只是還未酒醒。」
我和她之間沒有深刻的經歷足以記住一生,更沒有與她一起改變了命運,卻在這裡痛心得要生要死。
像《春秋》一樣,史書只會記載重要的史事,而我愛你這件事渺小得不配被轉載,我為此所流的眼淚不配有任何意義。
「那等到你徹底醒了我便離開。」
能夠與你有一段獨處的時間已經是我最大的運氣,我根本沒有道理去挽留你。
如果故事沒有開始,那就不會結束,又何必自怨自艾。
心酸,我自己一個便可以。
若果將這件事當作心底的一根刺,至少我可以找個藉口給自己去與你見面上萬次。
「不用,我已經酒醒了。」
史書,從來是由勝利者所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