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有樓有XX,冇樓咪白撞,我已失去了所有: 外傳第17章:分手(下,終於分了) (2012年5月4日晚)
早上在電話中,已知終於要分手了,其實,本應即時在電話內痛罵她一頓,然後立即提分手,當晚的「咖喱后」晚飯也不去了。然而,有這種「吉士」就不是毒L了。
當晚,原約定在荃灣港鐵站集合,但我在無預告下,到荃灣工廠區、她公司樓下接了她下班,她還笑笑口地說「驚喜」,我想「最後一次了,一陣你就夠晒驚喜」。
到「咖喱后」途中,我問她和我一起,有甚麼令你不快?她有點厭惡及「忟憎」地說:「你唔好成日提著以前D野啦」,我口「哦」,心想「好似成日提著以前D野既,係你,唔知邊個成日「以前同阿John行唔使畀錢」、「以前阿John乜乜七七」呢」?
先到南豐中心,她先買了一雙襪子,才十多元,也要對我呻「D襪好貴」(乜意思呢請問?),然後訂了一個蛋糕,是為了fans club的「豬姐狗妹」朋友生日,猶幸她還懂自己付錢(對著我就成日話冇錢冇錢?),但我看見她錢包,付了蛋糕錢後,好像已乾塘,她無表示,亦無提款意圖,很明顯,和我吃飯,她已無付款意識了。
到了「咖喱后」,浦點了菜,我便向她說「不如我地做返好朋友,2月26號之後既事當冇發生過,返返去2月26號前,好嗎?」,當然,好人的毒L繼續做,我沒有對她半句批評,以「我崇尚單身,唔會結婚,無謂拖你」做籍口。
她無半點驚訝,無半滴淚水,無半句挽留,平靜非常地接受。唯一的「不開心」,就是「唉我屋企人個個都知我同你拍拖,而家我要同佢地講返唔係呀。我阿媽(按:又係!)仲一定會話係我既問題所以至分手呀….」。雖然這是事實(也是這半個月來,她少數正常合理的說話),但繼續好人的毒L,還是拿屎上身,「唔好咁講!你好好!係我唔想累你…..」
吃完後,我送她上小巴,然後各自回家,我回家途中,還不斷用手機留意她的facebook,已見由「戀愛中」轉為「單身」,我的照片、留言,一張接一張、一個接一個地…..第二天早上,絲毫不剩了。
5月8日,她unfriend了我,好,你初一我十五,我封鎖了她。同時,我unfriend了Mandy,Mandy也在數小時後,封鎖了我。
5月8日,找Tina吃飯詳談此事,她聽得目定口呆:「下?咁佢又唔應該拎你同阿John比既…..AA味AA囉…..邊有得話以前男友畀晒,就而家既男友唔可以AA呢,唔得架嘛…..」(Tina當時仍和A拍拖,也是分文不付)。
事隔年多後,至2013年尾,我問Tina,其實我和Gigi分手,你有沒有不滿我,會不會嫌我像那叫雞不付錢男般,hurt了你的「姐妹」……Tina答:「咁我都要睇下係乜原因分手架,如果係識左第二個既,喂咁就梗係唔得啦,但我睇你既原因,我認為合理呀,咁我冇理由嬲你架…」,難得Tina這麼理性,而且這些事,女生通常只會盲目維護同性,「女仔梗係幫返女仔啦」,但竟然連Tina也不認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