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愛情】《我看星星,他看我。》: Chapter 15 〈日記本的最後一頁〉
每個人的青春裡,都有一個無法忘懷的影子。
歲月催人老,也許我早已不是當年那個我了。
但在我心裡,你永遠都是那個你,但願你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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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所伴隨的,是得到和捨棄。小時候如果我們要從巧克力和糖果之間做選擇,那麼即使我們指著糖果,最後都能把糖果和巧克力統統拿到手。可生命絕不是如此,你選擇了糖果,就注定要失去巧克力,不管你有多喜歡它。
因為期末考試碰了釘,我的數學科差五分才合格。
不過,經歷了不斷的掙扎,我最後還是選擇了地理和化學,既選擇了成績不錯的地理科,又選擇了自己挺感興趣的化學科。本來想選物理的,但物理對數學的要求太高,我實在應付不來。
當其他家長問到我媽,我選修的是什麼,而媽媽還要轉過頭來問我選了什麼時,我就知道我不該怪她不聞不問了。我們跟其他學校不一樣,大部分同學都只有兩科選修科目。以至於我到現在還是不很能理解如果選修三科的話,時間表應該是怎麼安排的。
我們四個好朋友,只有我和陳芷穎選了理科,林凱思和張婉盈都選了文科。因為我和張婉盈合不來,再加上選科的原因,我們幾女生個在不知不覺間漸行漸遠。
自那次在六樓跟宋颺吵了一架,我的思緒就很恍惚,覺得這麼一吵,也許本來相安無事的我們都會變成敵人。理性上,我應該要覺得無所謂,因為我們本來就沒有交雜,而他連看都不會多看我一眼。感性上,我不想與他為敵,即使遠遠地看著他,其實我已經很滿足了。
可事情發生了就無法回頭,所以每當我在走廊上遠遠地見到他的時候,我都會立刻找個角落躲起來,或者轉身以百米短跑的速度逃離現場。我對自己的行為也很困惑,怎麼現在像是我做了虧心事似的?
期末考後,張婉盈又被老師叫去不知道幹什麼,林凱思閒來無事就拉著我去逛街。本來我覺得媽媽不會讓我出去玩,可她卻出乎意料地准了,還給了我一百塊錢。我拿著那一百元恍然大悟,原來成績好的話,就是有這樣的好處。
林凱思的個性和喜好真的都很女生,再加上她家境不錯,所以她用的東西都是新簇簇的,而且都是她最喜歡的粉紅粉藍粉紫色,看得我眼睛生疼。
「真搞不懂你,那你最喜歡什麼顏色?」林凱思問。
飾品店裡,我隨手拿起一個髪圈:「藍色。」
「我就知道⋯⋯」她拿著一個髪夾在我頭上放來放去,左邊放完,搖搖頭又放右邊:「你為什麼不留長髪?」
我不以為然:「以前打籃球,短頭髪比較方便。」說完覺得有點慚愧,於是又補上一句:「可是,我小學的時候也留過長頭髪的。」
林凱思歎了口氣,把一個髪卡別在我頭上:「要不你留長頭髪吧!」
我看著飾品櫃前的鏡子,頭上別著的是一個深紫色的髪卡。因為顏色深,所以要在燈光下才可以見到那氣質高雅的紫。髪卡上有一個小小的寶石,在店舖的燈光下閃閃發亮。我一向不喜歡那些亮晶晶的東西,可這個髪卡閃爍之餘又不失低調,確實很符合我的取向。
林凱思在我身邊看了又看,就是覺得不對勁,終於禁不住著口:「你幾度近視?」
「兩百多度。」我伸手去碰頭上的髪卡。
「那就別戴了。」說完,就把我的眼鏡摘掉:「我也是兩百多度,根本不用戴。」
「啊?你也有近視?」眼鏡剛摘掉的時候看東西會有些難聚焦:「兩百度是不深,可是再遠一點就看不到了。」
「戴隱形眼鏡就好了!」她立刻興奮地拉著我結帳,然後又往其他店跑。
直到認識林凱思之前,其實我都不知道什麼是打扮。又沒有誰要看,打扮來到底有什麼用呢?一直以來,我都覺得林凱思傻傻的只是個愛追星的女生,頭腦不好,常常被我和陳芷穎取笑。可當她拿著衣服拼在自己身上時,卻說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話:打扮不是為了給別人看的,把自己打造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是我們獲得自信的方法之一。我活成我喜歡的樣子,那我就會成為一個有自信的人。想讓別人欣賞你,首先你得欣賞你自己啊!
這麼有哲理的話從她的口裡說出來是有點滑稽,但我不得不認同她的觀點。因此,我任由她對我的品味作出任何評價,絕不反駁。
回到家,放桌上的手提電話震動。把手機點開,時隔三個月,李曉琳終於傳來訊息:散學禮是明天嗎?
我立刻回覆:是明天,你會回來嗎?
:不會。你現在有空嗎?
:當然有。
:我在學校附近的公園,能不能過來見我一面?
:好。
我跟媽媽隨便撒了個謊,換了件衣服,就往公園走。往常要走二十分鐘的路,現在十分鐘就走完。李曉琳坐在公園的長椅上,看著滑梯前 大聲嬉鬧的孩子。我緩緩走上前去,才幾個月沒見,她卻已經不是我熟悉的樣子。瘦弱的肩膀、紅腫的眼睛、憔悴的臉龐,我很想安慰她,但是,我要怎樣才能安慰到她?
「坐吧!」她拍拍身邊的位置。
坐在長椅上,我看著她的側臉:「我能問你一個問題嗎?」
「問啊,我們之間還有什麼不能說的?」
「她們,還有沒有再追究你?」我問。
她搖頭:「其實學校把我開除了,我也很難再留在主流學校。所以,我應該會去讀平面設計。對我來說⋯⋯也沒什麼不好⋯⋯」
我難過地看著她的臉。到底是我把這個世界想得太簡單,還是這個世界變得太複雜?她的樣子,明明不是一副想離開學校的樣子,可為什麼偏偏不能留在學校?我們經歷的這一遭,是不是就為了警醒我們,即便是活在這個城市,穿著校服上學也不是多麼理所當然的事情,要我們珍惜現在?
「你⋯⋯會在這裡繼續讀高中吧?」她問。
「嗯,」我說:「我沒有別的才藝,所以先把中六讀完,在看看要怎麼樣吧!」
「不要只想把中六讀完。」她看著我:「當年在籃球隊,我們都覺得最有天份的人是你。作為中鋒,不管技術還是個性,你都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可你放棄了,如果你沒有離開,你一定會是個出色的球員。沒能看到你成為球場上最耀眼的人,我在想,你會不會在另一條路走出一片新天地?」
我輕輕皺著眉:「什麼意思?」
她的嘴角淺淺地彎著:「以大學為目標吧!至少讓我知道你有真真正正為自己努力過。」
我不知道她有幾分是認真的,在學校待了有幾年,學校每年有多少個學生能進大學是大家都看到的。更何況,我現在連年級頭十名都不是,要升大學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不管怎樣,今天我都要答應她的請求。
「我答應你。」
她嘆了口氣:「我要走了,你也趕快回去吧!」
「我再坐一會兒走。」我應道。
「啊對了,」她轉過頭來:「你別老是把事情藏在心裡,就算我不在你身邊,也一定有人無時無刻支持你的。」
我很淡然,陳芷穎她們是我的好朋友,是眾所周知的事情:「我知 道。」
「你知道個屁。唉,走啦!」
我一直看著她的背影漸行漸遠,以為李曉琳會轉過頭來看我。可是,她終究沒有回頭,往一個我不知道的方向走去。這世上的事情往往都是如此:有時以為天大的事情,最後卻只是一笑帶過;有時以為只是一件小事,最後卻陰差陽錯地把我們帶上一條截然不同的道路上。
可不管怎樣,我們都已經在彼此的生命裡留下永不磨滅的印記。但願有一天,當你憶起自己的青蔥歲月時,在你那璀璨而惆悵的記憶裡,有我。
二零XX年七月十一日 陰
今天是中三最後一個上學日了,我一直沒反應過來所謂的「最後」到底有什麼不同,但當班上的同學把親手設計的「最佳老師獎」頒給唐老師的時候,我才驚覺有些人有些事,他真的快要走到最後了。
唐老師站在黑板前哭成個淚人兒,斷斷續續地叫自己不要哭,可眼淚擦了又流,流了又擦,一直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林凱思她們看不過去,便上前去給她擁抱。她一直說,是我們班給了她教學生涯最美好的三年。她喜歡我們每天早上精神奕奕地跟她說「唐老師早安!」、喜歡我們一起認真準備班際比賽的樣子、喜歡我們三十三個人站在台上發光發亮的樣子。我們的一切,她都一一記在心頭。
我很恍惚,因為這三年的初中生涯裡,跌跌碰碰的絕不止我一個,想想孫儀、想想李曉琳,不管那些是不是他們的意願,他們也為發生過的事情付出了代價,到底值不值得,現在誰也說不準。但是,那個在黑板前變著花樣讓我們好好聽話的老師、無論中文的本質多沉悶也想將它變得有趣的老師、總是在我們最絕望的時向我們伸出手的老師,我們很幸運,在最脆弱又最艱難的年紀遇上她。
桌下的照片壓了這麼久,我卻始終不敢把它拿出來看。照片中的他,正是三年前我眼中的那個少年,他細心、正義、陽光。只是不管怎樣,這些從來都不屬於我。現在的他雖然少了幾分稚氣,多了幾分成熟,但是在我眼中,其實依然沒有分別。多少次擦肩而過,多少次果斷轉身,以為只要夠努力、夠理性,就可以忘記。可你知道,有些事情它只能封存,不能刪除。
努力是什麼?放棄又是什麼?人生是應該有橫衝直撞的努力和勇氣,但仔細考慮後的退讓和放棄同樣值得尊敬。堅持和放棄,又該用什麼來定義?
寫日記的事情,就暫告一段落吧!我的小小心思,寫到這裡,即使沒有句號,也該有個逗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