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小的故事: (2004.51)我的職業是作家
轉一轉身,張開了眼睛,我知道我已經醒了過來。可是,身體還是懶洋洋的,起不來。
慣性的看了看左手,時針指著六,分針跟七有一點偏差。外面朦朧的景色不是早上六時許的背景,而是傍晚六時許的私有物。
「唉。」無意識的感嘆過後,我奮力爬起來,拖著還在睡的兩隻腳,走向了浴室。
感謝現代科技的文明,讓我可以不用多等就可以很輕鬆地享受溫暖的沐浴。用毛巾擦了擦濕濕的頭髮,再走向廚房,簡單的煎了兩隻蛋和煮一個出前一丁。咬著麵的一剎那,我的一天才真正的開始。
每當有人問我的職業是什麼事,我都覺得很為難,說不出口,只好笑笑的反問:「你猜?」然後,無論他們說什麼職業我也只會搖搖頭,把真正的答案埋在心內。
其實,我的職業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工作,只不過始終是非一般的職業,而且我說了他們也不相信。以前,別人問我什麼職業,我答了也只會得到一句反問:「真的嗎?不要騙人了吧!你是作家?」
對,我的職業是作家。我雖然不是什麼大作家,不過也算是出了好幾本銷量不錯的書,而且也擁有一班固定的讀者群。但是,我的筆名還不如我的真名那麼令人熟悉。
當一名只會寫故事的作家,唯一的收入就是書賣得好。因此,我每天都在寫作,很努力地收集不同的點子,然後湊拼拼湊一個故事出來。
時間對我來說是沒有分別,地點也改變不了什麼。什麼時候餓了就吃,渴了就飲,累了就睡,然後醒來寫作。單調乏味──簡單直接形容了我的生活。
更衣外出,幾個好友已經在老地方內等我。他們都是我中學時期的朋友,也算是我唯一的朋友。而且我也是依靠他們去認識新的朋友,新的故事。
坐在我旁邊的女生是我女朋友,嗯!是未婚妻,我們已經決定了三個月後結婚,這天來就是想告訴大家這件事的。
我不擅長說話,大部時間我都只是閉咀,聽大家龍飛鳳舞的說日常的事情,偶然我會拿起紙筆記下,他們對我這種行為也見怪不怪了!有時候,某些朋友還自薦個人故事給我寫作。說實話,他們也算是我的財神爺。
「下一本書的題材是什麼?」女朋友忽然問我。
「你有好題材給我嗎?」我笑笑。
「嗯!」女朋友笑得一臉幸福的。
「喂喂!」阿健忽然拍了我的肩一下。
「怎麼了?」我轉過頭問。
「我也有個好題材給你!」阿健說得興奮萬分的。
「嗯,好呀!謝謝你。」我依舊是笑笑的說。
對!不用說你也知道,最初幾本小說的題材的確是我自己一手一腳想出來的,可是後來因為出版社追得急,我又想不出要寫什麼,就向這班朋友求助。之後,他們就開始主動對我說出各式各樣的故事來!這也真難得不知情的人說我的題材廣泛,永不重複又各有特色!當然了!人的一生本來就是比故事更為故事。
交了下一本小說給編輯時,順便一起吃個午飯,那是我很艱辛才起來的結果,人依然是有點迷糊的。
「這次是鬼故?」編輯看了看名字後說。
「嗯。」我笑,那彷彿是我的安全島。
編輯呷了一口咖啡說:「果然是作家,你的故事很精彩!」
「什麼?」我不明白,他好像未開始看我這個故事。
編輯笑了笑,溫和的交出了一個公文袋說:「上一本小說,得到很多讀者的回應。抱歉我先看過了一遍,不過也沒關係吧!他們都在讚賞你的故事很生活,彷彿你曾經經歷過一樣。」
我有點失神的接下了公文袋。
「那個,」編輯有點不好意思的說:「上一次那個《辦公室戰場》很受歡迎,你的書迷會增加了不少人呢!今年書展,是時候要上場了。」
「嗯,那個沒關係。」我點了點頭。
《辦公室戰場》是我其中一位朋友的真人真事,那時候他一面跟我說故事,還一面激動地哭了出來。我知道他受了不少打擊,故事內容的確很賺人熱淚,故此,我不加修飾的就搬了上去。
回到家,沒來得及脫衣,我已經乖乖的向柔軟的大床倒去。
「鈴鈴鈴!」是什麼聲音?好刺耳...
「從感情出發 現實夢境穿插 不必百分之百 如實去記低那份平白 人生如畫冊 我有我的浪漫手法 剪貼著記憶 將最完美的 定格 捆一邊花邊替實情興波作浪 加一堆真的故事 為想像圓謊 刻板的傳記會給淡忘 想小說悲壯 人物那心理 暴了光 弦外那聲音會解放...」鄭伊健的歌聲忽然響起,我整個人都立即醒了過來。
急急的拿起了手電:「喂?」然後打開了門,電話內以及門前都是同一個人──我的未婚妻。
「呼~」我關上了手電,然後打開了外門說:「怎麼了?」依舊是我的笑容。
相對我的笑容,她的表情就顯得非常恐怖:「你明不明白你衝禍了!」
「什麼事?」幹什麼了?她的表情很認真,今天不是四月一。
「嘉勝集團要告你。」她冷冷的說。
「什麼?」我張大了口,「告我?為什麼?」
「《辦公室戰場》。」她的表情一下子溶化了,整個撲到我的身上,聲音前所未有的軟弱,身體有點抖。「阿牛的故事,你為什麼不改名字?」
「那只是故事。」我順手摸了摸她的背說:「沒關係的,那只是一個故事。」
我們的婚期因為這場官師而延期了。控方說我的故事惡意中傷嘉勝集團的形象,而我只能說:「那只是一個故事。」
「王小明先生,」控方律師說,我無奈地點了點頭看他說話:「你的小說《辦公室戰場》內,所有的名稱在現實之中都可以找到,這是什麼的一回事?」
「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我笑了笑說。
「但是,嘉勝是本港的一個大集團,你公然使用這個名稱。而且小說內容涉及了不少人物,這些人物都是嘉勝內的重要人物,你的小說內容是在蓄意中傷他們的聲譽!」
「反對!反對控方作出無理由的控訴!」我的律師即時說。
控方不急不緩的拿出我《辦公室戰場》說:「這本書上的人物名稱都是真實的,而故事卻是無中生有的!足以構成了誹謗罪!除非王先生的小說是某人提供的,而不是他自己寫出來的故事!」
法官看了看《辦公室戰場》,我猜某些人名被圈了出來,只見他沉了面色說:「反對無效,被告需要回答問題。」
我看見未婚妻緊張的神情,也看見了阿牛內疚不安的樣子。想起那天阿牛跟我說...
「小明,不如我上庭說出來吧!」阿牛緊張地雙手亂抓。
「沒事的,阿牛,你不可以說出來。」
「為什麼?」
「如果你說出來,你的工作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同時也會嚴重地影響我的聲譽。」
「我不明白!」
「我是個作家。」我有點無奈地說。
「被答請回答問題!」法官提高了聲線說。
「我是個作家,我的小說內容照大家認為,都是很理所當然地虛構出來的。作家的真正解釋是『老作的專家』。然而一個作家最大的滿足,就是令大家相信了故事內容,其實只要是懷疑一下故事的真實性也足以令我很高興。」
「請說重點!」控方不耐煩地說。
我笑了笑說:「為了增加故事的真實性,用真實的人物是其中一個方法。而如果嘉勝因此而認為我的故事帶有誹謗成份,我真的沒話可說。只可以贈你們一句:『此地無銀三百兩』。」
後來我的律師多番以小說內的字句來解釋故事中沒有一絲誹謗嘉勝的成份。當然,《辦公室戰場》並不是在訴說嘉勝的壞處,反而是指控某幾個人,故此誹謗嘉勝的罪名當然地不成立。除非那幾個人願意明目張膽的告我,當然我知道他們不會做。
「還好你沒事!」未婚妻緊緊的抱著我,也不理會在公眾地方,已經一舉奪取了我的唇。
「我早說過,沒事的。」我笑了笑:「這次是很好的題材收集。」
「對不起!都要怪我。」阿牛怯怯地說。
「沒關係!阿牛,你知道嗎?作家其實不是作故事的,而是寫出真實發生過的故事。」我搖了搖頭說:「不過,如果任何人問我故事的真實性,我都只可以回答:『那是假的』。」
阿牛臉上有茫然的,我笑了笑說:「如果有別的故事要告訴我!知道嗎?」
我的職業是作家,我不喜歡作故事,只喜歡寫故事...或者稱我為寫手比較適合。
~完~
後記
這篇故事寫得好苦!為什麼?因為故事寫到一半之後就發展不下!很想要寫出什麼主題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這故事想要說說寫手跟作家,也想說說被大家叫做作家的人會發生的某些事。但愈是想要寫出什麼來就更加的寫不出什麼來,感覺就是人物離開了本身的意智,獨立的發展出來。那我想很多喜歡寫作的人都有碰過的事吧!反正,我原本想好的結局並不是這樣的,無奈王小明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