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故)《二月十四號嗰日,我收到一份情人節禮物》: 34.
看著沈卓怡的字跡,心裡只有複雜。
自從爸爸媽媽離開之後,我就啟動了一個自我保護機制:不讓別人太靠近自己,就算是照顧我多年的阿姨也不會例外。
我知道這是一種自私的表現,可是我再也不想經歷多次童年的痛苦。
那是我一生的陰霾。
和沈卓怡的重遇是一場意外;
我們和孩子的事,也是一場意外。
我對沈卓怡的情感,的確與平日逢場作興的女生有所差別。
骨肉的牽絆始終是一種無法割捨的關係,我們的確有過孩子。
可是就算有分別也好,我也無法卸下自己的防線和她在一起。
這是因為我根本不喜歡她?不是,我是有喜歡過沈卓怡的。
不過就僅僅只是喜歡而已。
人生可以喜歡很多女人,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