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故)《二月十四號嗰日,我收到一份情人節禮物》: 28.
來到旅程的最後一天,醒來已經是下午時分,在民宿下樓時碰巧看到住我們隔壁的一位男人。
「你們現在才起床嗎?」他半帶嘲諷的語氣對著我們笑。
「對啊。」我尷尬地笑了笑。
我其實一早就醒過來,只是阿宇一直不願起床,拖著拖著已經三點鐘了。
「是你化妝化太久要他等你嗎?」他又再問,然後笑意盈盈地對著阿宇說:「你可要考慮一下之後要不要娶她當老婆,動作那麼慢。」
「不是喇,不是我等她,是我睡太晚了。」阿宇不好意思地搔著頭,然後望向我。
「那就是你要想一想還要當他老婆了嗎,哈哈。」
「我們不會結婚的。」阿宇笑著吐出這句,我卻聽得一清二楚。
縱然是一早知道的事實,聽入耳還是有些難堪,比粗口難聽一點點。
「你怎麼知道?說不定吧。」男人來回再掃視了我們:「你們是大學同學吧?」
「對呀。」我回答。
「哈哈,好好出去走走吧年輕人。還有很多路要走呢。」就罷他就向樓上走了。
可能我們都有一種共識不在這種話題上打轉,所以男人走了之後我們沒有再說什麼。
這天比起之前更加沒有行程,我們只是隨便地到處走走,有時候停在海邊怔著看海點煙。
「不如去買嘢飲?好口乾。」阿宇突然說。
「好啊,我都覺得好熱,想濕下個口。」我點點頭。
然後我們進了一間賣果汁的店鋪,店員熱情向我們介紹時令的水果。
「她是我老闆啊,要看我老闆想喝什麼才能決定。」阿宇笑著向店員說。
「點呀,想飲咩?」他再用廣東話問我。
「雪梨加奇異果。」
「好!」他就轉身向店員說了。
其實在外人看起來我們的確是一對情侶,我自己也差點忘記了回港後我們就會分道揚鑣。
真是一種令人心理難以調節的關係。
無所事事地過了一個下午,我們有共識地選擇回到民宿渡過我們的最後一夜。
我們的房間其實非常好,它外面就是一片海,黑夜裡傳來浪濤拍打岸邊的聲音。
我們關掉了房間裡的所有燈,僅僅靠著窗外那一輪月光照明,我看著阿宇的側面就只剩下一個大概的輪廓。
「沈卓怡啊。」他開口叫我。
「嗯?」
「你鍾唔鍾意呢到啊?」
「鍾意。呢到好舒服,我都唔想走。」
「如果比你揀,當你有一日搵到你愛嘅人,你肯唔肯拋低香港嘅一切過嚟同佢生活?」
我想了一想,腦海裡面浮起了爸爸媽媽和哥哥的樣子。
「我呢一刻答你會,但可能去到真係要做決定嘅時候,我又未必咁灑脫。」
「都係嘅,人生始終好多取捨啊。」他呼了一口氣,之後點起煙。這是一個經常出現在我們之間的畫面,那一點火光讓我終於能看清楚阿宇的樣子。
「係啊。」我只能這樣回應。
之後我們又再度陷入沉思的空間裡,大家都好像在思考,至起碼我是。
其實如果我們是一對正常的情侶,說話應該不會這樣拘謹吧?
我可以隨便說一句:「鍾意咪下次再嚟過囉。」
可是我們之間已經沒有下一次。
我很努力想捉住每個跟他渡過的時刻,不論是什麼形式也好,這也必須要好好記住。
我們都喜歡看海,在房裡能聽到來自大海的籟音,是平靜又治癒。
「沈卓怡。」他又叫起我的名字。
「我會記得呢個咁特別嘅時刻,係你同我過。」
我內心一震,這句話不是什麼我愛你之類的情話,我們之間從來不說這些;但足以震懾我整個心頭。
我沒有回答,我答不出來。
也許是我們都很清楚,有些事過了今晚就是過去,我們不但回不了過去,也沒有所謂的未來;所以我們只有現在。
就像我和孩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