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咗婚十幾年,好似已經唔太愛。《相愛十年》: 波瀾不驚(六)
思思握了一握朝光的手。
她像表達禮貌和敬意那般,輕輕地握了他的手,然後放開;欠一欠身,正視他。
這一刻,她異常念記阿朗。
奇怪的她,有一種奇怪的悲傷。
她痛恨自己的心十分死寂,明明已經直面熾熱的情感,明明她也聽見心跳重重地敲打理智,明明這一種不倫在文學作品之中充滿美感;但她並沒有對「梁朝光」這個人心動。
只不過,她寂寞,而難得有個人陪伴自己,有個主動活潑的青年靠近她,和她說說話聊聊八卦;而她感激於他與她度過日晨。
可是這一個他,是誰都可以。
大可以是某位勞苦的班主任、替她更換垃圾袋的工友、誤墮情網或騙案的學生;既可以是梁朝光,也可以是梁朝暗、梁朝影、梁朝陰——反正,都可以給予她新鮮感,總之只要那人不是自己的丈夫,都也是新秀,但不一定與情慾有關。
愛和新鮮感之間的距離,異常遙遠。
舊情真是食之無味嗎?如真是,棄之有何可惜!但是,若果心頭有猶豫、有憐惜,是不是也代表二人應該拖手面對問題,而非轉投新一個未知的懷抱呢?
愛是不息的温柔,可是新鮮感很容易有激情的濾鏡,給人一種蠱惑的錯覺——
你睇吓,同呢個好似好開心、好有feel喎;你又睇吓,同舊嗰個,悶啦。
但是,思思要的是愛,新鮮感於她雖然重要,但也不過如此;一刻快樂之後呢,無盡孤獨,已足夠蠶食不算年輕的她。
說到底,她是一個理智的人,始終,朝光是她在工作場合認識的學生。
大火燙着水煲的底部,確實燙辣,確實不斷呼出銷魂的生息;可是,只消扭熄煤氣爐,怎樣的澎湃也只會化成幽幽的蕭聲,一些白煙飄過以後了無痕跡——多過一會兒,水煲已經變成室温,一切如常。
一刻心動,也不過如此。
而且,她知道,世上無人比程日朗更愛她——
剛剛,朝光牽起她的手時,她心裏想的是:
「梁朝光,你足夠認識、了解我?」
可是,沒必要說出口,沒必要問這種過分主觀的問題;而她早已有一個十分主觀的答案:
「你唔知道我。」
她竟然受到尚有大好未來的青春學生的青睞——她竟然暗暗地開心了一下,為着自己仍有吸引力。
好自私呀你,程思思——她嘲諷自己。
大概,他想像中的她是更好一點,必然是落落大方、成熟温文、認真細心;但這不足一年裏,他認識的,或者她讓他認識的,只是「程姑娘」,而不是「程思思」。
真實的思思——
是敏感脆弱的,她會在發現他人對她態度有變後偷偷不樂;是善妒不安的,她會介意其他女人和阿朗快樂調笑,即使沒有越軌;是自私避諱的,她不願意向丈夫坦誠心事,因為害怕一切不能挽回,不願證實自己將要失去安穩的現在。
朝光知道嗎?
不,他不知道;如果知道,但覺反差太大吧。
但剛才,她暗嘲自己後,卻想起——阿朗呢,在了解這樣的她後,對她不離不棄,難得地。
曾經,阿朗在她因家庭瑣事而崩潰大哭時,無措地擁着她,一時吻吻她的額頭,一時摸摸她的後腦勺來安撫她,無言地告訴她:我喺度。在反反覆覆的憂傷裏,他擦去她的淚。
曾經,棉花糖出生後,她有些產後抑鬱——為漲奶、身材走樣、家務、應付親戚,脾氣暴躁,已非昔日可人少女;但阿朗沒有表達過任何不滿,連皺一下眉都沒有,他和她分擔家務、聽她發嘮騷、和她說她仍然漂亮。
曾經,Fiona向阿朗示好後,思思終日疑神疑鬼,常覺得會有另一個女子向他獻媚。於是對他嚴格查核,查遍他的手機所有應用程式、相簿和一切歷史紀錄;他不滿,可是也沒說什麼,只一天天地表現清白,最終,她不再懷疑。
曾經,她逞強地嘗試同時處理工作、棉花糖、家,最終壓力太大又休息不夠,身體抱恙進了醫院;阿朗厲聲地責罵她不可如此,下一秒又柔和地和她道歉,擔心得眼睛通紅。
曾經,他們因阿朗買錯米飯牌子而爭執,她在學校受了些氣,語氣變得猙獰、咄咄逼人,多爭吵兩句後,他沉默半晌,說她今天和平時很不一樣,關心她,然後安慰她,不再與其爭論。很快,她向他道歉,他只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笑着環抱她的腰。
太多、太多——太多。
這個太清晰的她,阿朗清楚知道,並且予以認識、擁抱、接納,未曾離開。
而別人,是不會知道的,他們只知道優點滿滿的她。
她從不允許別人了解她的歇斯底里。親疏有別,她分得清清楚楚。
這一種充實的安全感,無可比擬。這些年來,有些人也說愛她,可是,根本沒有人知道,那些人是不是真的愛她。
她看向朝光,心頭有種理智的冷冽。
而且,她知道,世上無人比程日朗更愛她——
她也知道,這世上她不會更愛他以外的人。
程日朗的温柔,不是別人可以替代的;同樣,程思思的極致,也只會讓他知道
——
原來,他們已貫穿對方十多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