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咗婚十幾年,好似已經唔太愛。《相愛十年》: 過(四)
思思待阿朗出門後,打開手機,又重看一次那張照片。
阿朗笑得很寫意。
他們的肩貼得緊緊的,有同一款笑眼。
有沒有可能,他們並不是偶然碰面,而是一早約好呢。
會不會,峰仔只是在說謊,只是替阿朗隱瞞她呢。
哇,如果屬實,峰仔,原來很醒目。
那麼,為什麼阿朗要騙她?
因為和前度女朋友見了面嗎。單純如此?
還是,和對方耳語過,感官的騷癢化成欲拒還迎的神情,面部温熱化成生理腫脹,跳躍至獸性本能?
應該不會吧。阿朗是這樣的人嗎?
他可是說過,一生一世都愛她的。他就捨得令她傷心欲絕麼。
好吧,如果真沒有出軌,為什麼會和Fiona見面?
原裝河粉在思思心不在焉的拉扯下,常常斷開一半,兩手油淋淋的,不得不自嘲,身為家庭主婦,不應忽視本職。她遂專注地將一束束河粉分成一條條,下油,爆香乾葱和蒜片。
加入魷魚、魚片、蝦仁。
手握着鑊鏟。思思又想,其實,或許峰仔並無撒謊呢。她為什麼要懷疑?她就這樣信不過他嗎!他可是每天都會吻她額頭、誇她飯菜好味、願意下床關燈的——好丈夫。他是愛她的吧。
昨晚,他從抱着微泣的她,到親吻她的敏感帶,而後進入她時,下體腫脹之際,突然,她很清醒。
她問自己,為什麼突然做愛?
他們的喘氣聲是因何而生?
空間為什麼開始動蘯和扭曲?
可是,下一刻,快感又填滿她的腦,所有的潺潺水聲都叫她:不要掃興。
+
為什麼做愛?
當然,因為有愛。
阿朗乘車,想,可能Fiona,或者思思,甚至他自己,都覺得和思思的婚姻是一段過期的愛情。
但他自己知道:不是。
他對思思自然有「戀人」的感覺,仍喜歡聽她講無聊的瑣碎,雖然很無聊,雖然很瑣碎,但看到她說「被呃秤」的扁嘴樣,他覺得很可愛,像以前她曾因弄跌雪糕而悶悶不樂一樣。
有些事情當然不同了,他倆的髮型都在長長短短地改變,黑色素的積聚令黑痣生在奇怪的部分上,年歲增長,難保一切如舊。
但回家,和她共對,仍然快樂。
積累下來的回憶和久經習慣的相處,不再有新鮮感,但是,化作了另一種舒適。
一樣,可親可愛。
只是有時,他沒有太多心力細味,他真的太累了,每天汗流浹背,他懷疑,流失的尚有支撐自己牢牢站穩的動力,汗水被太陽蒸發,不再復生。
如果他真的足夠空閒,有很多事可能也不一樣了,至少,他會有閒情逸致,和她討論新上映的本土電影、廣東歌、即時新聞。
不會休竭。
有時,他又覺得和思思相處,有點壓力,他覺得,她不會,也不應明白他的苦況。他也不想讓她明白。
婚姻之後的所有變遷,是他們個人心境上的變化,有時不滿,有時焦慮,有時傷感。但每一次,他的選擇都並非抽拂而去,而是將她擁得緊緊的。
除了,瞞着她,去找Fiona——
所以此刻,他忽然愧疚。暪着思思,卻與Fiona聊得歡快,不也是一種離開嗎,這等同「不需要妻子」,仿佛他另有温枕軟玉一樣。
是嗎?可是,這只是與異性聊天罷了。
啊。
他是愛思思的。
如此想來,又惱恨,為什麼要瞞她那麼多事呢?他應該有她傾聽煩心事就足夠。
是嗎?
不是嗎?
他托着下巴,看着左方的樹不斷向後飛去,像永遠不會再看到那些翠綠,忽然婉惜。
這一條重復的路,已走過太多遍,有時有點沉悶,但每次打着呵欠、看着熟悉的風景,才真的有安心的感覺。如果,這條路上忽然種了櫻花樹,那麼,他會當成一種驚喜,然後,更愛凝望這條路。
一切都是往更好的方向進發。
他決定,要和Fiona斷聯。
- - -
臨進家門,看到Fiona給他發短訊,一則關於黑奴的笑話。
他點了進去,看了五秒,忍住沒有笑,他暗暗慶幸:不用落地獄。
本來,正想回覆她:「無聊」;又想起,早上誓要和她斷絕來往;所以,又下線,袋起手機。
將鎖匙插入,未轉,門已利落地打開了。
乾炒海鮮河的味道,撲鼻而來。
思思如常抱了抱阿朗。
「番嚟啦?快啲洗手沖涼食飯啦!」
「炒河?」
「係呀。之前你話好耐冇食呀嘛。」
「Mua~」
阿朗笑。
思思確實很久沒有煮一些阿朗很喜歡的菜餚。
她不想讓棉花糖吃得太濃味,偏偏,阿朗則喜歡挑戰味蕾的極致。而思思在懷孕及生育之後,都一改以前的口味,轉為清淡。
慢慢,她就沒再加太多調味料。
慢慢,她也忘記了,阿朗很久沒有吃上他真正喜歡的飯菜。
慢慢,阿朗也習慣了,不再對煎、炸、鹹、辣唸唸有詞。
不知道為什麼,她縱然自問細心體貼,可是,還是會忽略他的需要。她忘了這個家裏,不止她和棉花糖天天坐在飯桌前,還有他,低頭吃飯,卻永遠給她遞上一個大拇指。但是,她總以為,得到了他的誇讚,就等於他是喜歡的。
可是,現在想來,他的讚賞只是給思思這個人本身,不是飯菜本身。
吃慣了,不代表喜歡吃吧。所以,要令他更喜歡才是啊。
種一棵櫻花樹吧。
她感激。
今早買菜的時候,思思看到粉麵檔的婆婆彎腰,其自行搥背:
「靚女,買唔買啲河粉呀?我哋就嚟搬啦。」
她這才想起,阿朗很喜歡吃炒河,曾經誇她炒得很有鑊氣;只是,她很久已經沒有煮。結果,難得二人外出吃飯,他就會叫乾炒牛河,拌着辣醬吃下。
雖然她知道,這個檔家永遠都在約滿,永遠都在搬遷,下個月,一切又如舊。
但她還是買了。
因為她,應當就在今天煮一頓阿朗喜歡的,應當就在今天提醒自己要多加照顧阿朗的感受,應當就在今天讓阿朗開開心心地吃到記憶中的味道。
她應當就在今天,多給阿朗安全感,讓他相信,她永遠都在他身邊——
拜托,不要離開,不要往外另覓一雙軟稔臂彎,另一個人夠我有力嗎?我可是持續地扛得起棉花糖的;希望,也扛得起你的憂愁,不如,和我分享一下吧。
留下來,好嗎?
不要搭理Fiona,可否?
怎樣看,思思都覺得,自己與阿朗更相襯。
思思並非覺得阿朗會逃離,多年感情就此毁於一旦?就算他想,她也會阻止,盡力挽回。
只是,這一整天下來,她都在不斷反省自己的不足。
即使阿朗沒有和Fiona見面,即使他從無異心,即使他是真的愛她。
阿朗經已為他們付出很多很多,她看在眼內,不敢多言。
若然,他需要在外尋找心靈慰藉,責任完全在於他嗎?她又想,自己是否無法給他足夠的信心,讓他相信,她可以一直一直地陪伴他呢。
可是,思思覺得,她真的可以。
她會努力的。
「棉花糖洗咗手未?」
「洗咗!我要食魷魚,多啲多啲!」
「開餐啦!」
櫻花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