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眼使用規則:
1.必需在憤怒狀怒望着對方6秒,即可佔有别人的身體,佔用時間長達6分鐘。
2.逾6分鐘或者使用者講出離開字語會回到自己身體當中,被操控者在操控者離開會被奪走靈魂。
3.除親眼直視外,使用者可從該人的畫像/圖像/影像中操控此人,畫像/圖像/影像必需在66小時內描繪/拍攝,同時必需大致上相似(66%相似度或以上)。
4.對現時雙眼非健全者或以仼何形式改換雙眼眼球構造者失效,欲佔其身體,必先知悉對其最重要的事物,即「心眼」,再親眼以憤怒狀態目睹對方6秒,便能如單眼或雙眼健全者般,按照第1條佔有該人身體。
5.在6分鐘佔有時間中,可透過被操控者的眼中再侵入他人眼睛當中,被離開身體者皆死亡,轉移被操控者不會加長時間,整個過程受6分鐘時間限制。
6.使用者失去眼睛,死。

定義:
憤怒狀態,使用者要在6秒中對該人維持着殺意或欲利用該人身體作不軌的意圖(建基於對該人的恨意)。





心眼,非健全雙眼者會依靠自己的心眼辨識未來;改換雙眼構造者也會失去其原先雙眼,化為心眼。使用者必須知悉「該人最為着重,能支撐自己生命以前往未來之事物或人物」,即尋覓出心眼所在,才能根據第一條規則佔有別人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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