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屋企嘅成段路,我個心都唔係好舒服。

我唔知點解會唔舒服,係因為見到十八子同男朋友一齊走?

嘩,如果我係因為咁唔舒服,推論落去咪即係我鍾意十八子?

唔得喎咁。

等我諗下仲有無咩理由先⋯⋯





啊,係喇,因為佢無幫我影向學校揮手嘅相,只係因為咁啫。

到我返到屋企,已經無再深究自己嘅情緒喺邊度嚟。

我喺廁所除低校服,如無意外應該係最後一次放學之後除校服。

喺背面,有十八子用白板筆寫嘅句子。

「薯片:
公開試加油!
 
入到大學唔好比人蝦!
 
十八子:)」






雖然我無影到揮手相,但我有簽名。十八子雖然影咗揮手相,但無我簽名。所以,打和啦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