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先知,喺我逃學嗰段時間,十八子每日返學一見到有人仲拎我嚟講笑就會打嗰條友。

因為連續幾次喺校內打人,佢被校方記咗幾個小過同大過。

本來校方想重罰不知悔改嘅十八子,但好彩有黃sir願意幫佢。

喺會議上,黃sir反問校方:「點解我地唔懲罰欺凌嘅同學,反而要罰睇唔過眼出手幫受害拍嘅學生?我知道李同學用嘅方法係錯咗,但佢嘅本心唔係為打人而打人。出現咁嘅情況,要反思嘅唔係我地大人、老師同學校咩?」

黃sir話會負起輔導十八子嘅責任,喺佢同校方同被打嘅學生之間一次又一次圓滑嘅處理同力保之下,令十八子唔需要接受停學同退學處分。





但代價係,校方要十八子一個人負責哂清潔同打理小花園嘅工作,而且要每日留當罰抄同寫悔過書。

「幾好丫,我今年學識咗用三枝筆罰抄嘛。」

「要抄咩架?」

「我以後不再用兩枝筆罰抄。」

我忍唔住笑一笑,將喺小食部買嘅維記牛奶雪條請佢食。





「所以佢地先無再笑我?」

「係呀,不過估唔到原來仲有當你透明依招。笑你我都話可以出手,但唔理你,即係咩都無做,我無得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