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不應該心動
 
        夜幕低垂,雨下個不停。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我肩上睡著了,我卻沒有半分睡意,腦裡開始回想起剛才的吻。居然跟他接吻了,而且還不抗拒,還很喜歡,還念念不忘,還心動!想一想也害怕。我不太能夠搞清楚發生什麼事,為什麼突然之間接吻了?現在又要怎麼辦?
        我姑且低頭瞧瞧他,果真睡著了。拜託,不是女生才應該在別人的肩上睡著的嗎?他這麼一個大男人怎麼就在我的香肩上睡著呢?成何體統?現在該睡著的很應該是我。看吧,男人就是這樣,隨便睡一覺什麼都不用解釋,根本不會心情亂亂的。
        我沒好氣,小心翼翼地移動他,安放在地上,再把被子蓋到他身上,把電視也關了。
        我盯著他的睡臉,眼窩深刻,看來是沒睡好吧。也對,跟我住在一起的這些日子,不是睡沙發就是睡地板,但現在我哪來力氣提起他到床上去?明天……換他一回睡床吧。
        然後我躺到他的床上,鑽進被窩裡。
        我輾轉反側了好久,直到白光在窗外閃得像白天一樣,我有預感這是一行響雷,還以為已經不打雷了?我立刻把頭都塞進被窩裡,同時掩住耳朵,緊閉眼睛。兇惡的雷果然放肆地襲來,怒吼超過六、七秒鐘,嚇得我在被子裡小叫一聲。
        這樣的夜,我跟別人吻十次也不會平息到心中的惶恐。每每這樣打雷,我也不能睡,以往都要賴到老媽的床上,然後就給她說我這麼大一個女孩子,還跟媽睡。




        我困擾著不知還有多少巨雷來打擾時,突然有人拉開我的被子。我受驚得背都直了,還不敢翻身。感覺那人的身子鑽進來,身軀的體溫也同時安進來,悄悄貼近我的耳背低語,聲線庸懶:「睡吧。」
        他沒有抱著我,只貼近我的背,好讓我知道有人在。我轉過身,直接就對上他疲倦的眼睛,他眼裡的我皺著眉,擔心又安心的表情很不像我。
        然而,他溫柔地伸手撥開我一縷髮絲,害我的防備全失效。
        我問:「你知道我怕雷的原因對吧。」
        他的掌心落在我的臉上,微暖的剛好。
        「嗯。」他輕聲地回應我。
        如果在陽光燦爛的白天裡,我一定不會讓他與我睡在同一張床上,但這就是為什麼要有夜晚的存在了吧,夜裡的人都比較溫情,懦弱變成柔軟,讓人放過拘緊的神經。
        他已經把眼睛閉上,手滑到我的脖子。
        我只記得在下一行雷來的時候,我終於把自己埋到他的胸膛,伸手挎到他的腰,漸漸睡去。
 




 
 
        陽光從窗邊曬進來,重影照在他半個身上。我迷糊地醒來,發現他這人睡到我床上了?
        我看看四周,想起是他的房子,想著想著,記得有雷,但有雷就代表要把他的手臂當我的枕頭了嗎?還不安份地把手放到我的腰上?我……我抽起手,才發現自己也把手放到他的腰上,還很貼近他的胸膛。檸檬草和床單的新清氣味撲鼻而來,我很不爭氣地迷戀這味道。然後呢,接吻的回憶像一根針那樣,刺醒我的腦袋。他的唇安然地掛在陽光下,而我昨晚跟這唇纏綿過,那觸感彷彿還餘留在我的唇上。
        我驚醒起來,而剛好就是這時,他的電話猛烈地響起,我立刻倒回去裝睡,背向他的人。我睜著眼睛,眨眨眼,想著為何自己要裝睡。
        幸好他沒有發現我已經醒了,而是小心翼翼地抽起當了枕頭的手臂,緩緩起床接電話。
        我只聽到他說:「嗯,是。」、「好,不是今天。」、「再見。」
        然後他爬上床,沒有碰我。我背著他,猜他應該躺著睡。真有夠的,不碰我就不碰我啊,我想個屁呀?
        剛好我這邊的床桌上有個時鐘,已經快十一點了。我翻過身,忘了閉眼睛,沒料到他同樣睜著眼睛,還將自己的手臂當成枕頭那樣,側身盯著我看。我略有小驚,沒想到他這個樣。
        「醒了?」我相信他的嘴角扯上了,心情輕鬆又明朗,我可沒有。




        「嗯。」我裝著一點都不驚訝他的發現,然後問:「你不用上班嗎?快十一點了。」
        「今天不上。」
        我不解,有不上的道理嗎?
        嘖,這不是我的問題,不必在乎,總之我要一本正經又毫無感受的與他躺在這床上。不就是一個吻,算什麼?我才不要像個少女一樣,惴惴不安。對手如此篤定,我可不能輸。
        我平身,拿多一點被子蓋著,他沒有改變姿勢,只緩緩開口問:「餓了嗎?」
        「一點。」
        「起來吧,我們去吃早餐。」這下他就換了姿勢,整個人動起來,還真的毫無打算講一下昨天的事,難道就真的沒什麼好說嗎?
        我接著起床,想了想,都要十一點了,還吃個屁早餐啊?
 
 
 
        他帶我來到吃All Day Breakfast的餐廳,吃英式早餐。我胃口一般,但沒想到他家附近有這麼多西式餐廳,怎麼我們家──我家什麼都沒有。
        我們吃東西時完全沒有說話,彷彿那一個吻沒有發生,也沒有一起睡在同一張床上!
        真不對啊,我該有的反應是狠狠的痛罵他一頓,說他耍流氓又無賴,然後賞他一巴掌才對,怎麼這樣安然地跟他吃早餐?
        我越想就越亂,此刻卻見到他本人的嘴唇動呀動,又是喝又是吃。可恨!現在是栽在自己前夫的手裡嗎?對啊!他難道沒有想過跟自己的前妻接吻這種事會有什麼後果嗎?該死的,他為什麼是我的前夫?怎麼不是一個單純認識的人,等待發展或是……




        完了,我剛剛在想什麼?
        「待會兒有事嗎?」他輕輕問出口,手裡還忙著把食物送進口。
        我拿起水杯乾了,才回答他:「能有什麼事?」
        「要跟我去看個展覽嗎?」
        「是看你工作吧,我不要。」
        「不是工作,只是像市集的藝術展覽。」
        「搜集資料不是工作?當我傻瓜嗎?」我不憤地說,他卻咯咯笑起來。
        「一半啦,但主要是隨便看看而已。」
        他這麼坦然樂天,我看了就不爽,卻又不爭氣地點頭尾隨。
        我們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達展覽館,今天我帶著拐杖走,已經很方便了。
        星期四的展覽裡人不算多,乳白色的牆身,配上淺木地板,寬敞舒服。這是展覽紙本刊物為主題,牆上都有張貼不同刊物的封面,中間則是一些刊物機構擺賣期刊和周邊商品。
        我們沒有完全一起參觀,走了一會便分開走。我獨自來到這個攤位,被一本小故事書吸引了,它的封面居然是小白兔拔紅蘿蔔。
        「這本小書是我們手畫設計的故事,講述是一隻小白兔參加了拔紅蘿蔔比賽,過程中很多動物取笑牠,因為牠不夠力氣。」
        我拿上手翻看一下,畫風挺可愛,鉛筆的線條簡單的勾出輪廓。
        「聽起來不錯,買吧。」這不是我說的,是袁文駱,不知何時飄到我這裡來。




        「我不要。」我隨即放下小書,但他已跟店員交易。
        「別用你紅蘿蔔的思想買這玩兒給我。」我吐話。
        他今天心情特好,總露出笑意,但話裡沒放過我的意思:「有說是買給妳嗎?」
        嘖嘖,我別過臉走開,去大學生刊物的那一區,那裡用繩子掛起了學生的作品。他隨後跟過來,我厭惡著,開始悔恨自己昨天吻過這傢伙。
        「你別跟過來。」我冷酷地說。
        「氣什麼呢?紅蘿蔔是讚美妳。」我討厭他的聲線如此柔和,似是在哄我,明明就不是。
        「不需要。」
        他走近我,一下子抓起我的手,我甩開,跟他拉距,他又跟上,同樣抓起我的手,這次用了點力度,我就範。心臟偷偷跳快了幾拍。他又是那樣,時而捏著我的手,時而穩穩的牽住。他開始領著我走在場館內,繞了一圈,偶然評論一下作品。
        接著他的電話響起。他把小書夾在腋下,一邊牽著我一邊接電話:「怎麼了?」然後又是「嗯,好。」、「我過去看看。」、「再見。」
        喔,他要走了。
        「公司那邊要人,我得回去一敞,我先送妳回去吧。」
        「不用了。」我緊接著說。「那個,我約了人。」這不是謊話,是即將成真的事。
        他點點頭,視線移到我的腳踝上。「妳自己小心一點,不要勉強。」
        「哦。」
        「拿去,很好看的。」他把小書給我,牽著的手也鬆開。




        我接過。「我要拿去燒了。」
        他嘴角微噙笑意,自然地伸手撓開我的瀏海。「今晚妳想回哪個家?」
        這句話不知為何極為曖昧,他的眼裡也閃著期待的微光,害我渾身不自在。昨晚還未解決就說今晚?
        「再說吧。」我敷衍他。
        「好。」
        最後他送我到車站,揮別他以後我就心急地打給高蒙:
        「你這張死不啦嘰的烏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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