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君:我擁有隨意患病的能力【超級英雄故事】: 第一章
第一章
黑糊糊的密室內,傳來一女生慘痛的叫喊聲,染血褲子擱在一旁,地上盡是污垢與血硛。女生一對眼睛早就被刺破,雙手帶著手扣與鐵鏈,內褲脫到腳踝,張開雙腿,咬緊牙根。血液從女生的下體流出,在地板上擴散,與早前流在地上那透明的液體混和,又腥又臭,那是保護著胎兒免受震盪的羊胎水,女生正在產子。
哇哇聲響,女生終於產下了一對雙胞胎兄弟,一層層白色的胎脂,胎糞與血絲仍黏在嬰兒身上,女生循聲音摸索,慢慢摸到嬰兒的頭額,再向下摸,摸到臍帶處,拿起,在胎兒頸上纏了一圈,盡力拉緊,一秒…兩秒…三秒…四秒…「呯!」,一個男子走入密室,一棍把女生打暈,兩個嬰兒得救。對於男子來說,他們是重要的實驗品…
男子替一對嬰兒剪掉臍帶,是一對男嬰,男子抱起兩個嬰兒,離開密室,砰的一聲,大門關上…
「砰!」,大門關上,是一個位於美國紐約的商業大廈高層,一個身穿西裝的男子禮貌的向室內的客人點頭。高層坐向特別好,一個居高臨下的美景,日光正好,照著一片高樓,比香港更緊密,很想在這裡飛出去,是自由的氣息。
「韋先生,我們已批核了你的申請,那筆錢將會於三天內存入你指定戶口,希望能為你的生活留下美麗的時光…」西裝男慈祥的臉容,向來自香港的客人送上微笑。
客人是個年約二十九歲的男子,是個患有末期白血病(又稱為血癌)的病君。但見病君氣息甚好,雙眼精靈,動作敏捷,是個俊俏壯健的男子。病君向西裝男回以一笑。
「對了,故事的進度如何?劇本大約何時寫好?」
「架構大概定了…希望四個月可以把它寫完。」
「別忘了,上映時記得送我一張門票。」西裝男伸手,與病君握手。
病君是我給自己的綽號,我有一種特別的能力,就是可以隨意讓自己患上不同疾病,由外發性的細菌感染,到內在的基因疾病我都有能力引發,雖然自身不會受任何病徵影響,那是拜我超強的免疫系統所至,但所有醫學方法都不能驗證出我的真正身體狀況,也就是說,他們只會驗出我表面的疾病。
能隨意患病的好處多了,對平常人來說,想裝病請病假不用再怕被醫生或上司拆穿,但而對我來說,我可以到慈善機構申請撥款,甚麼Make a Wish,喜願基金會等,他們會對患有絕症的病人撥發一筆資金,以滿足他們的最後願望,剛剛那西裝男就是其中一個,沒錯,我會不斷改名換姓,製造假的身份證明,在世界各地申請基金,不然我怎麼生活,拍電影,說笑吧…
世界有超級英雄,我想我也算是其中之一,我可以令自己患上過度運動症(Hypermobility),身體關節的活動範圍會比常人大得多,脊椎又會比常人靈活,配合芽孢桿菌F(Bacillus F),那是於西伯利亞凍土的古老細菌,強化身體狀態,精神方面,我也長時間令自己有焦慮症,提高敏感度,以及不斷分泌腎上腺素,提高身體的活動能力。我當然也有我的武器,就以傳染病。
深夜的紐約,燈光璀璨,真美,雖然我比較喜歡香港的霓虹燈飾,那是香港的靈魂。我站在一大廈的天台,穿上我的超級英雄服裝…
紐約街道,警員跑過。警員神色慌張,邊跑邊按著肩上的通話機。「Jeremy,我在東哈林區的綜合醫院附近,要求增援…」
但見通話機傳出沙沙聲,似被其他電子器材干擾。四處傳出腳步聲,警員逃至一暗角,見人影至,竟是一堆數十個黑幫份子。黑幫不停叫囂,很快把警員揪出,警員大驚,舉槍亂響,有黑幫中槍倒地。子彈沒有令黑幫嚇退,反而令群情更洶湧。十數發子彈用盡,警員被黑幫反用手扣鎖在水管,一枝枝鐵棍子取出,向警員亂棍暴打。
時一個手纏橡膠帶的黑幫頭子走近,著手下把警員解鎖。黑幫架起姿勢,似是想與警員對打。警員見狀,偷偷執起手扣,扶著水管撐起自己…「嗖」的一聲,警員的左耳被割了下來…
警員痛極大叫,手掩著傷口,見血流如注。黑幫頭子沒有等警員準備就上前攻擊,他展示手上的橡膠帶,原來橡膠帶的另一半是一條極幼的金屬魚絲。警員緊握手扣,向黑幫揮拳,卻見黑幫閃身被過,右手一揮,又把警員的鼻子割掉!
「玩夠了…」人群身後傳來一男子的聲音。
眾黑幫回頭,那是個全身紥著黑色繃帶男子「病君」。黑幫不明所以,是新的超級英雄嗎?「你是誰?」
病君伸出兩指,用力一插,從小混混的耳孔中插出一個血洞!小混混慘叫!
「無謂浪費時間去記住沒有用的東西,對於快將死去的你們而言。」病君彎下腰,將雙手變成他的前足,像一頭野獸般極快速的跳上前,與黑幫展開混戰!病君身手敏捷,那是簡單的拳腳功夫,但配上他的力量,每一拳都聽到對方骨頭碎裂的聲音!黑幫源源湧入,病君再伸出五指,用力一爪,把一個小混混手臂的血肉連骨頭整齊的抓斷…
突然,嗖的一聲,病君的右手前臂被鎅了一刀,血液流出,繃帶迅速吸收,把黑色的右前臂染紅。黑幫頭子原來已迅速上前,用金屬魚絲劃了下。黑幫一笑,「就這麼一點本事嗎?」
病君站起,「請不要後悔。」病君雙眼眼白充血,靜靜道…
警車聲響,Jeremy與其他警員趕至,見近七十個黑幫全數倒地……每人全身沒有一處皮膚完好……他們全長滿大量紅色皰疹……皰疹愈長愈大……有些大得連皮都撐破……流出血水與黃白色的膿……皮膚潰爛……整條巷子一地血水爛肉……看得Jeremy雞皮疙瘩……
我可以透過空氣,皮膚傳播不同病菌,我最喜愛的疾病是EV71,是種變種的手足口病,我也愛用牙齒直接咬入對手的頸項,把疾病傳入。我有想過,如果我討厭這個世界,我會製造最高傳染性的疾病,將人類以及所有生物在30分鐘殺死,但當然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太愛這個每日都有新鮮感的世界,自由真好!
身體保護衣的醫護人員走入,「那是高傳染性的手足口病…」。醫護人員救出警員,見警員除了原本的骨折外,全身皮膚竟然完好…
「你還好嗎?」醫護人員問。
「他叫自己做『病君』…」警員答道…
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