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想: 說服力不足...
雖然Theory of agency真是挺符合我們人類的日常經驗,但它是不是一種很具說服力的觀點呢?很幸運,哲學家們仍然沒有答案。你說它好也可以,說它有問題也可以。不過呢,就我而言,它不是一個很能說服我的理論。原因有以下五個:
第一是有關該理論的前提。Theory of agency顯然假設了人天生有「我」這一先驗意識存在,再因為「我」有選擇自由來推導自由存在,這其實有著某程度的循環論證。通俗一點來說,就是一個人說:「我是自由的!所以人就是有自由意志!」但「我」的自由不也是來自人的「自由」嗎?它們既是原因,又是結果,當然得不到一個確實的理論。
第二,人的自我其實是在與外物的交接中出現的。心理學家弗洛姆就指出嬰兒從不知道自己「正存在」。他在成長中受到外界阻力,明白世界不由他隨心所欲的時候才劃分出「我」與「外界」的。可見人從來沒有一種獨立於世界的自我意識。作為=15.6pxTheory of agency的前提的「我」原來是空無一物的。而且,沒有外在干預,則不需要作決定,更沒所謂「自由意志」。正如人不餓,何來需要選擇食物呢?「自我」、「選擇」本身就是與外物相交而成,更不可能談論擺脫「現實」的自由意志。
第三是有關「無窮選擇」的出現。顯然,不能使本身沒有任何行動的「我」作出選擇。因此在「我」自由選擇前,那先驗的「我」必須自由選擇了要「選擇」。這樣一來就形成了無窮後退,永遠沒回到那真正作第一次決定的「我」身上。
第四是有關行動時機的解釋。如果某人A是自由的,那麼按照Theory of agency,A應該能在他所想的時機中作某事B。但這樣就不能解釋為何A要在某一時機作B,因為A大可在該時機選擇不做而在另一時機再作B。
最後,Theory of agency其實有著逃避問題的傾向。現今問題正是以第三身角度出發觀察人類,發現了硬性決定論。而硬性決定論正是將世界予以良好的解釋。因此,作為證明人類自由意志的理論的真正方向應是先回應硬性決定論並提出其錯誤,而非漠視決定論而另開假設。
各位又怎麼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