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分手帶不走前度】分手兩年,她在長洲自殺身亡: 第一話
人體的構造本質上就很抗拒自殺行動。
正如你永遠不能閉氣自殺,因為大腦會排斥缺氧現象;你也不能咬舌自盡,因為痛楚太強難以進行持久的自殘,其失血量也難以致死。
最後,我們要自殺,便一定要依靠其他死物。
割喉、吞槍、平反六四…總知你要尋死,這世上就什麼都不缺,總有法寶把你送上西天。
也許自殺的方法真的太多,所以我直如到今,還是猜不透她為什麼要挑這一種方式。
和我分手兩年之後,任可瑤,我的前度,在長洲的度假屋自殺身亡。
任由火勢漫延,清醒的她讓紅亮的火光把自己燒成焦炭。
直到消防員把火撲熄,現在的她,卻已毀壞得難以辨認。
我不知道愛美的她怎會挑上這種不華麗的方式,我只知道,警方公布的「死因並無可疑」實在叫人難以接受。
現場的物證中,法證搜出數張未完全燒毀的名信片,由於損毀嚴重,內容已經不能分辨。
剛分手的她被論斷為情自殺,警方亦拒絕受理其他疑點。
明明拍拖的五年間,我們把最簡單的青春送給對方。明明在分手時說了再見,卻又沒能再見。
任可瑤,明明分手都帶不走妳,妳怎能這樣任性,隨便就不辭而別。
妳是個坦白的人,這一次妳寧願死也要隱藏的,難道就是妳自殺的原因?
我一定會找到真相。
她會自殺一定是另有原因,你們儘管放棄,但我一定會把問題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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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幼庭,如果我地中七嗰年無分手,你估會點呢?」
「中七嗰年唔分手,下一年都係會分手,最後咪又係咁。」
「駛唔駛講到咁絕啊,石幼庭!」
分手之後,我們偶爾還是會見上一面。
每年每月,也總會有些時間,我會接到阿瑤的來電。
但我有預感,今晚也會聽見她的聽音。
因為今天,本應是我們的七週年紀念日。
「喂,任可瑤。」
「點啊石大少?」
「點解咁夜打嚟啊,唔驚男朋友嬲咩?」
「散咗啦,唔係點敢打俾你啊?」
抬頭看著時鐘,原來已經快要十二時。
今天快要過了。
「喂,石幼庭。」
「點啊任小姐?」
「其實你無變過,係我變咗好多。」
語畢,時針剛好指向十二時。
沒留下一句再見,訊號音卻提示我,對邊的她已經掛線。
大廳中只留下我,握著微溫的手機,視線開始模糊起來。
急忙抬起頭,純白的天花像不能容忍我的天真,眼淚還是劃過我的臉,緩緩地染濕我肩上的襯衣。
那次是我們最後一次通話,因為在三天之後,在2013年的11月1日,可瑤在長洲自殺身亡。
當晚我收到可瑤的口訊,內容大抵都是難以理解的對白。
分手這兩年來她已經離離合合過很多回,也許我已經看慣了她自暴自棄的模樣,只是一直說服自己不要再去在意。
雖說是這段時間最穩定的男友,但那個叫CK的麥記經理有可能叫她心碎到尋死嗎?
在新聞發布後,確認了死者的身份的確是三日前和我見面的可瑤。警方估計的死亡時間,和我收到口訊的時間亦相距不遠。
而重覆翻播那段錄音,有幾句話叫我非常在意。
「其實我仲有咩可以失去?」
「衰完一次又一次,係啊,我係咁蠢,抵你成日都話我蠢。」
之後她沒有把話接下去,沉默了十多秒,她說出了最後一句,然後她傳送錄音的時候,便成了她最後上線的數字。
「啊庭,你仲記唔記得你應承過我啲咩啊?」
留下這最後的問題,爾後,她的聲音再也沒在這世界響起過。
更重要是,在死亡現場發現大量烈酒,她的語氣卻是如此清醒。
她到底在什麼精神狀態下被火燒死?
在香港自殺死亡屬於非自然死亡的個案,而遺體多數會經由死因裁判官進行死因研究,解剖驗屍的過程在正常情況下其實難以避免。
奇怪的是,阿瑤的爸爸,任叔對剖驗的裁決堅決提出反對,最後基於自焚是「死因及死亡情況明確」的理由得到括免。而遺體認領的程序,也沒能讓我這前度界入的空間。
任叔對傳媒公開的理由,是希望已成焦屍的女兒能保全屍,以便入土為安。
但我很清楚,雖然父女關係不佳,但觸覺敏感的任叔竟然會作這種決定,不是太奇怪了嗎?
等等,在過程中任叔一定會受到一個人的阻撓。
這個人,也將是現在惟一的線索。
她是任叔的前妻,現職事務律師的芳姨。
作為律師,她至少會追查任何有關女兒死因的線索吧。
可瑤生前最親密的人之中,我能接觸上的,只有芳姨、還有她最好的朋友楊寶兒。
「為情自殺」?任可瑤,妳就愛他愛到這個地步嗎?若果如此,我更加要找到那個CK,我要他為可瑤的死負上全責。
當時以為自己能一步一步接近真相的我,仍未發現,其實真相從來沒被隱藏過。
我竭而不捨的追趕,原來只能把自己逼到絕望的雪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