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簡單,報紙如果報導話中西區出現殺人狂魔,人人自危,點都會幫下眼留意有無可疑人物,只要每個人都成為執法者嘅眼,捉拿兇手就變得容易。人類重視作為人類嘅生命,同時著眼留意有機會威脅自己嘅危險人物。

如果報導話中西區出現殺貓狂魔呢?都會有人幫手留意兇徒,但人數比例上一定更少,因為只有少部分人會同樣重視另一個物種。一般人只會覺得「殺貓之嘛,我又唔係貓,關我鬼事」,執法嘅眼睛少咗、可知嘅情報少咗,捉人嘅過程慢咗,都係無可厚非嘅事,不過,執法困難其實可以用錢解決。

若果警方投放大量人力物力去搵依個毒貓狂徒,一定好快可以拘捕佢,但警方又會唔會擺咁多資源喺一個殺貓兇手之上呢?同樣係用一千萬,你會用嚟加快搜查殺人犯嘅進度,定用嚟搵一個殺貓犯?各用五百萬無辦法加快速度,咁六四分?七三分?邊一方多啲好?捉殺貓犯快過殺人犯會被大眾公審,所以警方會喺邊一邊落重本捉人?答案不言自明。要怪,就只能怪唔好彩,毒貓事件同連環殺人案一齊發生,資源一定會放落後者。無可奈何。
「我⋯⋯嗚⋯⋯唔⋯⋯」我遞紙巾畀佢用拎嚟抹眼淚同鼻水。

我睇得出發叔真係好傷心,試問有邊一個願意長年累月餵流浪貓狗嘅人,會想見到自己照顧過嘅動物一隻隻慘死街頭?即使明知對流浪貓狗投放感情最後會無所依歸,仍然不知不覺開始照顧佢哋。

建立感情要太多時間,摧毀關係只需要一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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