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樓有個好奇怪嘅人,佢一直企喺隻窗前面.......: 第三十一章《條件》
這幾天,劉督察也沒有找過我,而不論是電視的新聞,抑或是報紙,均不斷喧染着李文的事。
由於屍體在李明芳用地被發現,因此傳媒均一致斷定李文殺害陳局長後棄屍在舊校舍內。
而事實上,警方亦有相似的推斷。
一個星期後,劉督察終於打電話找我了。
「喂!淡生,李文終於說了他招供的條件了!」
「甚麽?」
「電話不方便說,當面說吧!今天你放假了嗎?」
「剛放聖誕假了。」
「那你十五分鐘後再來一來小店吧。」
事實上,我是在家裏接下了這個電話的,因為我本身在放大假時均會回家。
我就住在候王道附近,與我父母交代後,我就下了「小店」與劉督察見面。
劉督察的車子已經停在「小店」門口,似乎他已經進入了「小店」。
我進入了「小店」,只見劉督察已經坐在角落中的一張二人枱,等待着我。
我坐了在他對面,我決定單刀直入,不浪費時間。
「甚麽條件?」
「李文要和張詠遙,於沒有錄音的情況下單獨談話,他才肯招供。這違反了所有的規矩,因為所有被還押的疑犯均要被錄音。」
「那你想我怎樣幫忙?」
「我已經說服我上司,破例一次給他們單獨會談,但我找過張詠遙,她不願意協助查案。」
我呆了呆,也想到劉督察想做甚麽?
「你想我幫你說服張詠遙?我不保證我能幫到你,而且你能否保證李文被判終身監禁?」
「這層答不了你,不餘我們先吃飯?」
劉督察說罷,一碗餐湯已被待應端上。
「你未點菜,要不要幫你點?」
「我自己點吧。」
「先飲湯吧,飲完湯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