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芳是個失婚婦人。

說是個婦人也不太適當,因為她現在只是廿八歲。

她在十六歲時結識到前夫,十九歲時就為前夫誕下小遊,同時也為前夫揹負了三十多萬元的負債。

如所有劇情的發展一樣,廿一歲時美芳就要獨力照顧小遊,因他的前夫要為了另一個女人而離開她了。

只留下小遊,和一屁股的債務。





但美芳沒有自暴自棄,她努力地在還債的同時照顧著小遊,甚至更讓那名拋棄她的賤男人每兩三個月就來探望小遊一下。

只因她相信命運不會對一個人絕對地殘忍。

她從沒恕恨過。

她相信,她終有一日會遇到一個人,把她救出水深火熱的處境,並待她如公主一般地寵愛她和小遊。

在遇到那個人之前,她要努力地面對人生,面對生活,面對自己不帶眼識人的錯誤。





小遊是無辜的。

美芳和一般失婚婦人不同,她很樂於對女兒分享自己的故事。由愛一個人到被一個人拋棄,每一段情節她都願意和小遊分享。

要是小遊聽完,仍想見到這個父親,就由她吧;要是小遊有一天不想再見到他,也由小遊自己去決定吧。

小遊現在四年級,他的父親亦已不會定時定候地去探望她。想見面時就用電話約一下時間,不想見面時就當這個人不存在。

美芳從來都給予身邊的人十分的尊重,包括小遊和她的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