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正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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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道菜正式告一段落。在台上擔任司儀的軍人說:「(普)第四道菜即將開始,規則同上。」

場內眾人聽到後,立刻抖擻精神,為下一道菜準備。桌子附近的軍人走上前來,在我們各自的碟上放上一個橙。不久,司儀續說:「(普)第四道菜,開始!」





在這聲號令後,扣除兒子、女兒及老婆婆外的八人,馬上努力地把橙剝開。這回我集中精神,以正常速度吃,花了兩分多鐘就把橙吃完,確認時間的確相當充裕。

完成了之後沒事好做,在這閒極無聊之時,我一邊留意着其他人的進度,一邊思考至今發生的事。在其餘十人中,叔父及肥佬比我早完成,奄尖姐和先幫老婆婆開橙的毒男差不多吃完,港女用刀叉吃了一大半,一家四口和老婆婆則稍為落後,還有約半個。

想起來,同桌的其他人由始至終都沒有直接回答我提出的問題。他們沒告訴我為什麼婚宴的菜餚全變成了橙,也沒回答我無法把橙吃完的後果,只有兒子童言無忌地提起浪費食物會被送往「審判之間」,但之後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我卻一點頭緒都沒有。

不,我其實並非全無頭緒。剛才聽到從「審判之間」內傳出的可怕叫聲,以及看到敗者不斷掙扎的情境,該處顯然不會是舒適的地方。

另一方面,儘管同桌其餘十人沒有告訴我真相,但從他們清楚知道同桌的人可以自由交談,以及眾人合力阻止我跟十一號桌以外的人交談這兩點,正好代表他們都清楚知道這裏的規則。





由這點進一步推想,「不能直接告訴其他人這裏的規則」很可能也是規則之一。唉,這下子麻煩了,現在我什麼都不知道,就只能怪我自己遲到了吧?還是應該怪公司為什麼要我加班輸入資料呢?

不過,想着想着,我又發現這個想法不對,因為他們早就回答過我有關規則的提問。是叔父告訴我要在五分鐘限時內把橙吃完,就算過關;之後也是他向我解釋同桌的人可以隨意交談。這就代表向其他人說明規則不是禁止事項,那麼他們為什麼對過關失敗的後果避而不談呢?

說起出局,我又想到另一奇怪之處。剛才已知,無法在限時內吃完橙的人會被送到「審判之間」,但倒過來看,也就是說只要一直把橙吃完,就能安全地留在宴會廳內。而如果萬一有人真的吃不完,同桌的人只要在限時完結前幫手吃,不就行了嗎?那為什麼剛才還會有三個人出局呢?

不知道是否加班後腦袋太累有點不靈光,還是我在瞎子摸象本來就很難想通事情的來龍去脈,事情好像變得愈來愈複雜。與其繼續獨自鑽牛角尖,我還是乾脆直接向眾人提出我的疑問:「我想問呢,我哋其實可唔可以幫同枱其他人食橙?」

叔父看來對我較有好感,他率先回答:「可以啊,不過……」





奄尖姐這時剛吃完手上的橙,她好像發現了搶白我的機會,插嘴道:「不過冇人會願意咁做囉。」

「點解呢?」我問:「整圍枱夾份食晒佢,大家都唔使出局,齊齊整整,唔係最好嘅結局咩?」

奄尖姐一臉鄙夷地斜視着我說:「你都傻嘅。人哋食唔晒,我就幫佢食;咁我食唔晒,又邊個幫我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