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是個忙得不可開交的月份。 


整個月都是圍繞著幾首歌和一堆「複雜」難以謹記在心的舞步; 

為的, 

就是學校的「歌唱比賽」。 







還記得, 

有一段的舞步, 

是要以兩個人為單位分成十餘組。 






那時真的很想有意無意的 

跟「她」成為一組, 

幻想在舞台上一起跳著唱著, 

牽著「她」的手 

跳出不同舞步; 





一盞大光燈打在我們的身上, 

我們 

成為整個舞台的焦點, 




結果, 

就是沒有了。 







我愛幻想, 

不單止幻想總是美好的; 

幻想, 

更能讓我付諸行動去實踐。




不過, 

也是這個「歌唱比賽」 





給了我一個機會送「她」回家。 



在歸家的路途中, 

我與她肩並肩的走著, 

在旁人的眼中, 

這一對穿著住校服的年輕人, 

該是一對情侶吧? 








夕陽微弱的光線曬在我們的身上, 

感覺很清新; 

在狹窄的露天天橋上, 

忽然有輛單車飛快的經過, 

情急之下, 

我一手把「她」擁近我的懷中, 

就這樣, 





停留了半秒多; 

我才把手鬆開, 


「謝謝」 

她羞澀的抬起頭望著我, 

斜陽照到她的臉蛋上, 

與她半紅的臉相映; 


「她」 

應該是最可愛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