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找靈感,我沒辦法不四處走走碰碰,走著走著,就走進了一間門沒有上鎖的店來。

  說起,我也是第一次主動去接觸「怪人」。

  甫進店內,一群沒用籠子困著的各種小動物滿地走,但卻不相互殘殺,不像人類。

  除了在店角落位置睡了個美女外,還有一個一個應該是某人的位置,但人都不在。

  『人生就好像拿著用快樂和痛苦所編織的麻繩走路,你一直走,麻繩所吊著的甚麼會越來越重。不想放手的話。請強壯自己,你會看到一條只屬於你的麻繩。-鐵字』





  那個美女放在口袋中,珍而重之的字條寫著。

  字體歪歪斜斜不說,文法那點點的不通也不說,連標點符號也下錯了吧?

  不過這樣說別人的「寶物」有點不對,而且還是我襯她睡著時偷偷拿來看的。

  我不算小偷吧,起碼我有放回原位。

  「叮嚀。」正要離去的我,聽到那種掛在門上一推門就會響的鈴鐺聲。





  奇怪是,我進店的時候明明沒有這鈴鐺。

  「你係邊個?」一個拿著外賣飯盒,滿面鬍鬚的胖子問我。

  「我係路過架咋。」我靦腆的笑。

  「有冇聽過,而家哩個年代,路過既先係最好打。」胖子放下外賣,不懷好意的看著我。

  「好!我係一個路過既作家。係唔識打交既,有咩冒犯,真係好對唔住。」我一邊說,一邊退後。





  卻不為意的退到美女身旁。

  「知道嘛?男人唔應該咁輕易講對唔住架。一場黎到,食埋飯先走啦。」

  一臉睡眼惺忪打著呵欠的她說著。

  我回頭對她的好客表示極為驚訝:「嗯?」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