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刻諗過,江柏琪會唔會好港女,一蚊都唔願意出。

但要維持一段長久既關係,錢係不可避免討論既話題。

最壞既情況係江柏琪要我一個人出晒錢,而我一個人未有足夠能力去供,係咪可以拉倒唔搬?

以結婚為前題?真係結婚?我係咪已經準備好?我係咪想像得太簡單?

結婚有乜野考慮?經濟、性格、相處、兩個家庭既考慮。。



隔咗幾年無一齊住,大家會唔會改變咗太多,唔可以好似之前咁?到底我同江柏琪係咪真係相處到?係咪對多十年、廿年,都仲想見佢?

呢個係一個有幾瞭解自己既問題。

「係咪真係搬出去?」某一日放工,我問江柏琪。

「真係可以咩?」

我將屋企既方案講俾江柏琪知:「無話可唔可以,只有你想同唔想。我同屋企人傾過,我地揀一層四百五十萬以下既樓,佢地可以幫我地墊首期同埋裝修,我地每個月俾返市價既租金佢地。直到供到二百五十萬同埋結咗婚,再轉我個名。唔知你點睇?」



江柏琪聽到後,話:「呢個方案,無退路嫁啦喎。」

「我諗,你都係以結婚為前題。愈早開始儲錢,第時就愈輕鬆。」

「分手點算?」

「當係交租俾出面,無分別。」

「好,咁我地每人交一半租。」



「你唔需要即刻答我。你可以返去認真考慮下。」

「有你屋企人強大既Back up,仲考慮啲乜野。咁樣我地已經解決咗香港情侶最大既難題。」江柏琪鬆一口氣:「況且就算一人夾一萬蚊都仲好輕鬆。」

江柏琪俾我既感覺落呢個決定好簡單隨心。

得唔到又要接受、或攞盡著數唔想負責任既我總係話「關係」好無謂。如果佢會對你好,唔洗「關係」都可以。

我突然間明白「關係」既用途。

除咗法律、道德上既責任,某程度上佢對關係無信心既心打既強心針。

我承認自己好心急,比起想江柏琪讓間房俾婆婆,我更想用外在既野去綁實江柏琪,唔俾任何機會佢走,係好懦夫既行為。

我地沉默咗一陣。



我發出邀請:「下個月,你黎唔黎我畢業禮做攝影師呀?」

「緊係黎啦,我唔黎,邊個幫你影?」我都唔知呀,有咩人會肯幫手影?Stephanie?Michelle ?丁丁?其實唔會所有人都帶私家攝影師去畢業禮姐?同Parsons一齊影咪得,除非佢都帶條女黎做攝影師。仲有一個Option,佢叫毒撚的腳架。

我心裡諗咗好多野,口上卻只說:「搵阿媽。」

「我唔黎你搵第二個女仔影點算。要監視住你,嘿嘿。」

「阿媽都叫第二個女仔?」我無語。

「肯定唔係搵阿媽啦!」

「哎呀,詭計俾人發現咗啦。」



江柏琪一野打落我膊頭:「死野,你真係諗住搵。」

「講下笑姐。琪姐,我點敢搵?你唔幫我影,咪叫單身既Frd幫手影。」

「咁就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