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是醒來,不如說我睜開眼睛。

睜開眼睛,我看到的是一條長長的火車軌,我就站在上面,在很遠的地方特別光了一點,我想那邊是月台吧?

問題在於,為什麼我會站在這裡?

我記得,我該是在火車上坐著開了手機程式的,我拍拍額頭,想回憶起剛才的情況,卻一點印象都沒有。然後我反射性地看看手錶,但發現我早就兩手空空。托托眼鏡,眼前也是什麼都沒有。

但我這刻看東西卻是無比清晰。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我腦海中立時跳出了幾個可能性:
  1. 我遇劫了
  2. 我被拋下了火車
  3. 我在發夢

三個可能性中,第三是最可能吧?於是我學著電視教的一樣打自己一個巴掌,臉上立即出現一陣滾燙的感覺。

不是發夢。
絕對不是。

「真有趣。」一把女聲響起。




我回過頭來,只見一個穿著短褲的女生蹲在車軌旁。

「怎的人人都會這樣做啊?」她嬌聲嗲氣的問我。

「做什麼?」我反問一句。

「就會這樣打自己?」她吃吃笑了一下。「外面的人都有這個癖好嗎?」

「我不知道你說什麼。」我不置可否,然後就轉身往我認為是月台那方走去。





「喂!別這麼無情啦!」她追上來,彎著我手。

「喂喂!別這樣!我不認識你!」

「呵呵!」她彎得更緊。「臉紅了!」

就這樣,我被一個不認識的女孩纏著,走了十五分鐘左右,走到了月台。

途中一個人都沒有,然後我對這個女孩的戒心沒有少,反而愈想愈覺得不妥。腦海的問號愈積愈多。

香港的火車平均五分鐘一班,怎麼我都走了近二十分鐘,路軌還是空蕩蕩的?天色只是微昏,決不會是深夜時份。另外,這個女孩也夠怪異了,她看起來天真無邪,但正因如此才有夠骸人。像我男孩子遇上此等事情也不禁驚惶失措。

最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是,她說了這話:「外面的人都有這個癖好嗎?」

「外面」?




那麼這裡是「裡面」嗎?

在踏上月台之後,我輕輕推開了她,抓著她的肩。
問了一句:「這裡是哪裡?」

妳知道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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