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歲個年,我成為左隱世富豪》-大結局: 第二十九章:回歸
「航機即將到達中國 香港機場,香港時間為早上七時四十五分,氣溫十八度。」
「紅燈未熄滅,請各位乘客扣好安全帶,並安坐在座位上。」
「哎,話咁快就返到香港。」我伸左個懶腰,不過頂到隻手好痛,經濟客位真係好逼...
「係囉,王生,好高興認識你,如果我地係香港有幸見到,不妨都可以飲杯野。」
「好。」
「其實,你令我對有錢人改觀,令我知道唔係個個有錢人都係壞人,無人性。」
「哈,傻啦,有錢唔代表可以任性架嘛,有錢都係人。」
「你都無錯既。」
「好啦,有緣見。」
「嗯。」
我同佢既對話,告一段落,係裡面,我好似成熟左,好似係一個阿叔同後生女講野,不過,佢講既野,的確令我有啲反思。
「你收到新信息。」
「藍心:你無事阿嘛?返到香港打比我啦。」
「藍心:穎心比人捉左,好彩奇月幫我地揾返穎心咋,佢都無咩事,只係有少少皮外傷。」
「藍心:如果你今日攰既話,就唔好返公司啦。」
「藍心:我會放工返屋企。」
「誠翔:我無事,唔使擔心,今日我會返公司,幫我同穎心請幾日假,等佢休息。」
「發叔,唔該晒。」
「唔使,不過,藍心小姐都好擔心你,成晚都訓唔著,坐係個廳到發呆。」
「知道啦,唔該。」
「係咪返公司?」
「係,不過返銀河集團公司,唔好去錯。」
「知道。」
自從失去天聲集團總裁既職位之後,白陸亦好得戚,好似將全權攬於一身,仲離譜過我,不過,點都好,呢個位置,總係等緊我。
「咦,咁好黎揾我?」
「係,多謝你救左穎心。」
「使乜客氣,黎,歡迎你加入銀河集團。」
「好!」我地高舉紅酒,係寧靜既辦公室到,聽到兩個玻璃杯碰杯既聲音。
「你既辦公室係到,如果細左啲,真係唔好意思啦。」
「點會,已經夠用。」
「不過提醒你,係任內期間,你咩都唔使做,只需要好好打理好烽火集團既事務同埋做返你應做既野。」
「明白。」
「誠翔!」藍心係遠處見到我,已經飛奔過黎,其實我都好掛住佢。
「我好掛住你啊。」
「我都係。」
「你無事阿嘛。」
「無,我王誠翔點會咁易有事。」
「我地出去先啦,呢到係人哋辦公室。」
「係喎。」到呢刻,藍心先肯放手。
返到去我自己既辦公室,其實無咩差別,只係少左幾十尺,不過都夠我用。
「誠翔,Chole原來幫緊我地?」
「係。」
「點解唔一早話比我地知。」
「要做戲做得逼真啲阿嘛。」
「咁又係...」
「佢幫緊我蒐集證據,關於白陸,阿怡同恐怖組織既關係。」
「咁佢咪好危險囉。」
「嗯,但係都無辦法,呢個係唯一既方法。」
「緊急信息。」
「請各位一小時後到網星集團會議室開會。」
網星集團?即係欣翹個個公司?做咩見我一返黎就要開會呢。
「唔緊要,你去啦,我幫你搞掂公司啲野。」
「你睇下我張枱,一份文件,一部電腦都無,仲有咩要搞?你抖下啦,琴晚你都無訓到,你係到訓啦。」
「你又知既...」
「傻妹,你咁大個黑眼圈,係人都知啦,快啲補眠。」
「知啦,你去啦。」
的確要出發,係銀河集團出發到網星集團都需時一個鐘。
「大家好,叫得大家咁急,尤其係誠翔,你啱啱返黎,係因為一件事。」
大家都好安靜,期待緊欣翹講野。
「就係要彈劾王靜怡係烽火聯盟既職位。」
大家都無出聲,而我睇到阿怡個樣,依然冷靜。
「好,彈劾開始。」
「根據烽火聯盟第一條盟約:係未啟動計劃前,五人皆為合作夥伴,不得傷害其他四人利益,聲譽,地位,生命。,如犯此例,立即踢除聯盟。」
「咁我做左啲咩,損害左邊個呢?」
「入面就係你同恐怖組織聯繫既證據。」
「根據烽火聯盟第二十八條安全條約:烽火聯盟不得與破壞世界安寧的組織合作,聯繫,溝通,利益輸送等,但例如與匿名者等組織聯繫,將不受條約限制,因為其組織為保護社會公平,公正,自由等。」
「如犯此例,將被罰死刑,以及沒收所有財產,歸烽火聯盟所有。」
「但係你,就違背左呢幾條條約。」
「證據呢?」阿怡開始緊張起黎,而我就繼續食花生...
「好,就等我播比大家睇。」
「快,我要聽日就放好晒啲炸藥落天聲集團啲耳機到。」
「知道。」
「事成後,呢到就係你既報酬。」支票上,寫住二百億港元。
「Chole,將舊耳機...」
證據睇左半個鐘,叫左國際級既證據檢驗師黎,保證證據唔係偽造。
「證據就睇完,就憑你犯左第一條,就可以踢你出烽火聯盟,甚至將你處死。」
「你...」不過,點解Chole啲證據會係佢手既呢?
「王誠翔,你好野,你命硬。」
「但係,你只會更加慘,更加慘!」
阿怡係枱底攞左支手槍出黎,指住自己個頭,下一秒,烽火聯盟正式宣布只剩四人。
「咁...唉,你地,執走佢。」
「我地去第二間房繼續會議,大家無比血跡彈到嗎?」
「無事。」
「無事。」
我地出到去,係走廊,欣橋刻意走過黎,同我講。
「如果等你叫Chole蒐集好證據先處理阿怡,睇怕,Chole都應該要殉職啦。」
「下次做野爽快啲,記住,要先發製人。」
「嗯,唔該你。」
「唔使,我只係唔想你咁快離開呢個遊戲。」
入到另一個會議室,就係開始動議,提議邊個代替阿怡個位,根據條例,烽火聯盟成員離開,被逐,死亡,重病等情況下,必需有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