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出席了一個葬禮: 4
人總是在變。對,我變了很多。
變好了嗎?
變壞了嗎?
什麼是好?
什麼是壞?
世界只有黑和白嗎?其實黑和白,中間存在無數的顏色,有全部是好的嗎?也有全部是錯的嗎?人大了,便愈不敢下判斷,因為怕錯。怕錯,又那可能對呢?
我以前喜歡寫信,寫信給未來的自己,二十三歲時,我寫了一封信給自己,今天,我再看回來,原來上面寫的東西,一樣都達成不到,我們總給自己一百樣藉口,生活就是妥協吧……
有時看到自己以前總是那麼的熱血,那麼的衝動,我突然的喜歡上以前的自己;也討厭了現在的自己。
曾經的夢想,都放棄了,因為我們看到了現實,而我們放棄了夢想,還特別的心安理得。
為什麼?因為我們發現,身邊的一群人也是放棄夢想的走獸。有時候,一群人悲哀的感覺,比一個人追求快樂的感覺要好。
晚飯完畢,大家都稍為休息,輪流的去洗澡。
我把一張摺椅搬上天台,躺下來看著夜空。
「在看星星嗎?」清脆的聲音在我身後傳來,是阿欣。
她剛剛洗完澡,穿著輕鬆的衣服,沐浴露的香味傳到我的鼻子中。
阿欣,我的初戀,不,應該是暗戀對象,現在三十九歲。用現今的術語來說,是盛女。
五年的中一到中五,我也一直在暗戀她,和大多數的暗戀故事一樣,我連說出口的勇氣也沒有。
「嗯,很少機會可以看到這樣清楚的星空。」我坐起來,讓了一點位置給阿欣:「這樣的星空很難得。」
「其實,星星每天也在天上,只是你被光線所矇蔽了,所以才覺得難得。」阿欣坐在我旁邊說。
「就像幸福一樣吧。明明在你的眼前,你所擁有的幸福,但一些慾望卻影響了你應該擁有的幸福。」阿欣若有所思的想著。
我看著她的側面,她老了,我的初戀,我曾經愛過的女人,但我在她的臉上仍然找到我喜歡的影子。
「星星不就是光而已,這樣的閃耀著是多麼好看,然而同樣的光線卻掩蓋了星星。有時候,多,不等於好,凱,你說對不對。」阿欣繼續道。
「為什麼這樣問?你不幸福嗎?」我奇怪的問,看個星空可以想像到幸福的問題,實在有點奇怪。
「你最近怎樣?」
其實阿欣的一切,我也不太清楚,即使我是喜歡她,但我卻不太了解她。
那個年代,沒有Facebook,沒有手機,我們只有固網電話的聯繫,但阿欣她的家管得很嚴。我沒有機會打給她。
上學的時間,我只希望每天看到我喜歡的人在我眼角內,在課室內,在運動場上做盡一切去引起她的注意。調動坐位時,總想她能坐在我的身邊。
我總覺得跟她是有緣份的。
我跟她上學時總是乘同一班巴士;
我跟她連續五年同班;
我跟她星座是最配合的;
我跟她在走廊總會碰面。
那時候天真得每天找尋兩人之間的緣份,然後心情便好了一整天。
但我知道她的東西,真的很有限,總覺得跟她愈接近,便愈容易被她感到我喜歡她,她是多麼的優秀,我總覺得她不會選我,所以我總是裝作我對她沒有感覺。
早幾年看了求婚大作戰,我像想通了一很多事情,有時候,可能只是欠了一句,緣份就在眼前。
「其實……我結婚了,生了孩子,更離婚了。」阿欣望著星空說。
離婚了??
怎麼這樣的突然??
「結婚了?為什麼我不知道的?還有小孩!?離婚了?」我的思緒亂得很。
「有什麼好驚訝的?人會變,月會圓。我已經看化了。」阿欣幽幽的說。
我突然發現,眼前的這個阿欣,已經不再是當天那個穿著校服的女孩子,她的改變,比我想像中多。但其實說改變,我又變得少嗎?
「那你現在平伏了嗎?」我不想再說以前,問下去也沒有意思,我只想知道她現在怎麼樣。
「現實放在眼前,不平伏可以怎樣?」她說。
「什麼時候的事啊?」我問。
「差不多半年了。」她說。
「孩子好嗎?」我問。
「跟他爸,但總算很生性。」她說。
「現在有什麼打算。」我問。
「沒有什麼打算,工作吧,總要靠自己。」她說。
成年人之間,知道有很多話不可以說,而且也明白很多東西,你其實已經知道答案了。
我和阿欣之間,好像有種說不出的牽絆,那是一種雖然見得不多,但卻很親切的感覺。可能是因為我曾經喜歡她,她也知道我喜歡過她吧。我不知道。
樓下傳來肥仔的聲音,著我去洗澡,打斷了我和阿欣的對話。
我拿了衣服,走進了浴室。
我思考著,我還喜歡阿欣嗎?
有點著緊,有點可惜,有點無奈,但喜歡?卻好像說不上。
回望我的愛情史。
我有過喜歡的人,也有人喜歡過我,亦有兩情相悅,更有淡淡的婚姻。
我有提過我的妻子嗎?
三十四歲,我跟拍拖半年的女朋友結婚,那一年,她是二十九歲。
有人說,女性的思想比男性成熟,同齡的女孩總會覺得男生不靠譜,沒計畫,沒事業,沒情調,天真,幼稚。
我的第一個女朋友是大學同學。
和我同年的她,比起我成熟得多,她會為將來打算,第一次談戀愛的我,總被她說:你可不可以不那麼幼稚。
我跟她說夢想,說我的計畫,她,回應得很冷淡,甚至不怎麼理會。我寫過小說,興高釆烈的讓她看,但我知道,她只是在應酬我而已。
她,是我最親密的人,我很想把我的一切想法也告訴她,也讓我最真的一面,最不為人知的一面,最無掩飾的一面讓她知道。
可惜,她不太喜歡,女人啊,總希望有個人可以成熟穩重去照顧她,這個我明白的。她要的,我給不了。
慢慢我們距離便愈來愈遠。愛情變成感情,二十四歲的她,等不到六年後,三十歲的我,我選擇分手。
失敗過的我,令我知道,女人要的是什麼。
那天起,我便扮演好一個女人喜歡的男朋友,我發現她們都很喜歡這個虛假的我。這就是愛情嗎?那天起,我不再相信什麼愛情,我看化了。
時間過得很快。
我遇上了我的妻子,她很不錯,有教養,有外表,也蠻喜歡我。
我對她,不算太討厭,那便試試開始吧。那年,我三十四歲。三字頭的我,明白了一件事,任何東西都有完美的,但絕大部份也是不完美的,而我,是一個可以得到完美東西的人嗎?我又不覺得自己是這樣幸運的人,所以我選擇了一個不太完美的女人,進入了我人生的第二個歷程。
你們可能覺得,我很兒戲吧。
的確,我也覺得我很兒戲。但是,人到中年,被生活折磨得不似人形的我,已經不再在乎什麼“必須”,我學會了接受。
我接受了我的房子永遠不會超過五百尺;
我接受了我開的車永遠不會是法拉利;
我接受了我工作上永遠也會有閃失;
我接受了我客人是皇帝,人工是包括了被罵的;
我接受了我的城市不再公平;
我接受了我的家不再幸福;
我接受了六四永遠只有晚會,沒有平反;
我接受了。
人的構造是很奇怪的,再差的事,整天都在發生,你便會適應,達爾文提出了“適者生存”我覺得香港人,適應力就是得天獨厚。
阿鋒是個神奇的人,他活像一個長不大的男孩,活在社會中,他是改變得最少的一個。
你看他過世了,也弄了一場大龍鳳給我們便知道他有多不正常。
同樣是感情,他比我們勇敢多。
記得他跟他的第一個女朋友薇分手後,發展了一場異地戀,那個女孩在北京念書,叫晴,聽說他是在網上認識的。
那場戀愛,來得很快,我們跟他出外時,總看到他拿著手機發短訊,樣子甜絲絲的,就像得到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那個女孩比他少五歲,這場異地戀,我們一班朋友也沒有看好,只是大家也沒有說出口而已。
兩年後,那個女孩跟他分手了,阿鋒崩潰得要死,竟然跑去北京找那女生,幾天只見了一面便回來了。那一次,他傷心得要死,但我們作為朋友的,卻是心安理得,試想想,我們沒有得到幸福,他憑什麼得到?何況,幸福並不是必然的,我沒有,他為什麼會有?
他失戀的晚上,我們坐在酒吧,聽著他說他的故事。
我說:「其實,異地戀根本就不可行,那時候我就很想叫你不要太認真,看,現在受傷的是自己。」
阿鋒卻說:「這不是異地戀或什麼的問題,認真的對待一件事,才會有結果,幸福不是必然的,幸福是需要自己爭取,你想著不可能,那件事就一定不可能。這次我受傷了,很痛很痛,真的很痛,但我卻覺得是值得。因為我曾盡力去對待過。」
年輕時,我們總是願意什麼也去試試,嘗試讓我們得到了驚喜,也有機會令我們受傷;長大了,我們什麼也不想去試,嘗試不一定讓我們得到驚喜,卻很大機會讓我們受傷。
你,還傷得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