砵蘭街的薯仔沙律: 第二十六章
~我突然覺得會隨時死去,但願小一點痛苦。
火輪撞一撞我膊頭,我才驚醒說:「係……係朗哥。」
「你都幾大膽,對頭你都夠膽郁?」
我當時除了腳震同心跳猛烈加速之外,還差點失禁。不怕老實講,我雖然身在組織,但我一直都唔認為我是一個古惑仔。或者咁講,我所做的事,跟其他打打殺殺的古惑仔不同,我很少要同囡囡講數,亦很少要同囡囡講手,當然埋身肉博的不算數,可以說,我平日所做的事,甚至比很多工都斯文、乾淨。
我當時思念急轉,如果我從來沒有做個古惑仔,朗哥豈不是不能用家法去對付我?當然,這是很天真很儍的想法,這裏不是法庭,沒有會介意怎樣去殺死一個人的。
我沒有後悔昨晚帶走阿菲,只後悔跟她做了一晚愛便怱怱被人幹掉,似乎並不切合成本效益。
還要在那間九流時鐘酒店。
我膊頭被人撞了一下,令我從紛擾的思緒回到這間煙味濁亂的房間。朗哥已行到我面前,通常電影中的大佬都喜歡這時候同生果刀猛刺對方胸膛,我後悔沒有將新出的Call機放在胸口袋裏面。
可能人面對死亡時,都會特別多追悔,我又再想起Amy。
「哈哈哈,炮艇成個衰仔成日聲大大,當我無到,你今次都算同我出返啖氣!」朗哥的說話,等於法官判我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你咁叻仔,以後跟我揾食啦。」
一切來得太快亦太突然,我和火輪步出夜總會時,外面陽光猛烈,與剛才混濁又幽暗的環境形成強烈對比,亦很切合我處境的變化。
「以後跟朗哥揾食,要醒目點。」火輪說:「我其實應該恭喜你大難不死,但是現在……」
火輪當時的表情很複雜,似笑非笑,但我明白他的意思,就是叫我比後好自為知,自求多福。
我第一時間便飛奔回酒店,想將此消息告知阿菲。
但當我推開房外之時,內裏卻空無一人,只留下一股刺鼻的煙味與庸俗的香水味。一張白紙放在床上,我撿起來一看,始發覺原來是煙盒內的錫紙。
「你看到這張紙時,應該代表你無事了,那我們說聲再見吧!因為下次可能無機會了。」
我重覆着上面四句說話,直到第三十六次時,我才張該張鍚紙掉進垃圾筒,心想:X……要寫都唔好寫喺張煙紙度丫,點keep呀!
自始,阿菲就消失於我的世界,曾經有幾次在旺角某商場,我以為撞見了她,但結果都是認錯了人。
我開始回想起阿菲對火輪說過的話,她一直留在旺角,就只是希望重遇那個在酒店房門外,帶她離開的人,然後講一聲–多謝。
說句真話,我希望她真的離開了這個旺角,這個她成長的旺角。
就這樣,我開始了事業上的另一章,我由卡啦OK轉到夜總會,收入亦一下子暴增了很多。我踏入二十歲這年,學校以經常缺課為由,把我趕出校。
對於這個理由,我有點不服氣,相對其他上學,但在校內販毒、吸煙、賭馬、放貴利的學生來說,我在操行方面,真的好得無話好說,若果因為我沒時間和機會在學校把秩序弄差,而趕我出校的話,這是不可理解的。
也許算吧!世上不公平的事,比掉在旺角路邊的煙頭還多,而且我現在也不需要在學校物色潛質員工了,因為她們大部份都未滿十八歲,這不是我的Target範圍。 夜總會的PR與網吧、卡啦OK的囡囡最大分別是年齡上,夜總會嚴格規定員工必須年滿十八,因為差佬在查牌時,特別喜歡找些未成年少女來大造文章。另一方面,朗哥亦不希望員工之中有人是失蹤少女。
對於朗哥有這種態度,我不知道是純利益的考慮,還是他個人的道德觀。如果是後者的話,我覺得這有點惺惺作態。
我當時可供介紹到夜總會的囡囡不多,而初初開工,當然想頭威頭勢,免得被其他姑爺仔以為我靠火輪才有今日。
我疲於走訪各間酒吧,甚至去到蘭桂坊一帶物色目標,幾夜瘋狂獵食的結果是,我發覺那時的女孩喜歡一夜情的很多,她們很願意跟你纏綿一夜,甚至一日一夜。但沒有一個願意跟我發生感情,每次醒來,我都望著穿回衣服的她們向我Say Goodbye。
每一次,我都幻想她們是阿菲。
那個時候,我左手上的一隻鑽勞在周生生標價要二十八萬,當然,我要的話還有八折,但已經超過很多大學生的年薪。
幾乎是每天一覺睡醒便有大把大把的銀紙從天跌落我的口袋裏面,我一直知道組織在娛樂業務上的利潤是個天文數字,但當我從暴龍手上接過那一叠又一叠的一千元鈔票後,才真正感到金錢的實在。
「現在全旺角都聽過烈風哥。」暴龍將一叠千元大鈔拋向我,說:「我沒騙你吧!一個好名是會令你行運的。」
我當時非常同意暴龍的說話,我的確是在行運,對一個二十歲的年青人來說,我簡直像個成功人仕。我搬離了公屋,在太子道租了個千呎單位,那個地產經紀原本介紹一個向球場景的單位給我,說向南夠開揚,但我還是選了個向西斜的單位,他不明白,我解釋因為它窗外對着一間女校,這兩樣東西都令我發達。
搬屋那天,父親終於問我究竟在幹甚麼,其實他心中有數,只要我不是殺人賣白粉的話,他都懶得理我,當然,我每到跑馬日都會給他一萬幾千是首要條件。反而我媽開始擔心我是不是做了黑社會,她會很隨便又很覺眼地查看我是否有紋身,她認為每個黑社會古惑仔都一定有紋身,我有天冲凉後索性光脫脫地走出來,她雖然罵我不正經,但她的表情是少了膽心,多了安樂。
我那個家姐長期不在家,有時會見她回來說執兩套衣服,但我知她其實是問我媽要錢,她不會向我開口,但知道我會給錢我媽。她通常都是說要媽陪她落街買點東西,而每次都是只得我媽一個回來。
「她又問妳要錢?」我問
「沒有,沒有。」媽媽總是這樣答。
而我每次都會再給我媽錢。
我希望弟弟可以搬來和我住,讓他一個人擁有一間睡房,放滿他喜歡的漫畫與玩具,但他說不知道太子道在那裏,不想住在陌生的地方。
可能他天生是屬於公屋的。
我呢?我屬於那裏呢?
待續....................................................................................................................